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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财政局:机构规格和预算情况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滦州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改革后滦州市财政局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93名。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10.6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61亿元。

滦州市财政局:机构规格和预算情况

【财政概况】滦州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预算科、国库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监督评价科9个行政科室。2020年5月,按照河北省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要求,全市撤销滦城街道财政所、榛子镇财政所、响嘡街道财政所、古城街道财政所、古马镇财政所、小马庄镇财政所、茨榆坨镇财政所、东安各庄镇财政所、油榨镇财政所、雷庄镇财政所、九百户镇财政所、杨柳庄镇财政所、王店子镇财政所、滦河街道财政所14个财政所,划归各镇(街道)管理,划转编制118名,人员117人。改革后,滦州市财政局下属非税收入中心、综合治税中心、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公费医疗中心、财政信用资金管理中心、财政社保资金管理中心、采购控购中心、债务中心、财政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古城办税中心、经济开发区财政所13个事业单位。改革后滦州市财政局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93名。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省委、唐山市委和滦州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负责全市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20年,在滦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滦州市财政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形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六稳”“六保”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三个圆满收官”和“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全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8亿元,同比增收1.44亿元,增长6.5%,其中税收17.92亿元,非税收入5.66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50.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77亿元,增长1.6%;支出43.77亿元,增长1.6%。年内,被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评为“河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以全省第三的成绩获评“2019年度全省优秀财政局”。

【组织财政收入】2020年,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寻找新的财税收入增长点,确保了财税收入稳步增长。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指标纳入市委考核体系,结合“增比进位擂台赛”活动,积极调动执收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城建税专项清理,持续开展涉地税收管控,推进钢铁行业纳税评估,堵塞征管漏洞;将商贸流通企业纳入零散税收范畴,实施招商引企增税行动,全年累计增收1.01亿元。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征管,协调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进度,促进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加强罚没收入管控和预收诉讼费监管;开展房地产行业非税收入清欠行动,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对接上级政策,落实部门责任,积极争项目、争资金,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59亿元;申请抗疫特别国债1.62亿元,争取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县级财力保障奖补增量资金0.87亿元,切实增强了本级可用财力。

【财政支出】年初批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8亿元,调整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亿元。决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4%。2020年累计拨付重点项目资金17.0928亿元。一是拨付社会保障资金9334万元,落实了城乡低保调标政策、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二是拨付社会事业资金1.7533亿元,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了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防疫设备和物资购置,落实了药品零差率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进校园改造提升,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三是拨付生态环境治理资金3.5856亿元,落实“双代”资金,保障了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支持垃圾清扫保洁、扬尘治理、污水处理、空气质量监测站、水污染防治等环保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四是拨付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6.5752亿元,支持体育场人防地下停车场工程、人民道雨污分流改造、安康路改造、景圣路翻修、学府道翻修、建设道新建、205国道(滦州段)省级养护示范路大修等市政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城乡发展更趋协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晨光南里、文化里、团结北里、永安里等老旧小区“旧貌变新颜”;落实赤曹国道、上下康搬迁、水曹铁路、迁曹高速等重点项目征占地补偿,确保了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五是拨付乡村振兴资金2.8669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持续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推进造林绿化,保护绿色生态环境;支持水利建设,提升了防灾能力。六是拨付各类扶贫资金4019万元。支持开展对口帮扶,支持产业扶贫,设立扶贫公益岗、帮扶岗,为贫困户缴纳养老保险代缴资金、医保个人部分资金,发放医疗救助金,落实了贫困大学生救助金及贫困学生资助等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高质量脱贫。七是拨付社会管理资金9765万元,支持“雪亮工程”“三道防线”、京秦高铁信息化和城区警务站等项目建设;支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综合治理及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全市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保障了食品安全、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消费维权、打假办案等工作开展。

预算编制】2020年,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讲求绩效,收支平衡原则,确定2020年预算编制方案如下: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3.58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20亿元,非税收入3.58亿元。加调入资金4亿元,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亿元,加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0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0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10.6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7.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16.17亿元,收支结余1.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滦州市市属7家国有企业预计收益较少,无法形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决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年初批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8亿元,调整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8亿元。决算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返还性收入1.8亿元,转移支付收入18.636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9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46.588亿元。年初批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8亿元,调整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亿元。决算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4%,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635万元,年终结余15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46.588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年初批准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1亿元,调整预算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亿元。决算结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1.8291亿元,上年结余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5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合计16.3492亿元。年初批准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1亿元,调整预算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2亿元。决算结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6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1%,加结转下年支出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合计16.3492亿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年初批准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7.564亿元,调整预算后,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5.672亿元。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社保基金调整预算扣除企业养老保险后,调整预算为11.6825亿元。决算结果,社保基金收入11.92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5%。年初批准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6.1677亿元,调整预算后,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4.3054亿元。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社保基金调整预算扣除企业养老保险后,调整预算为11.2053亿元。决算结果,社保基金支出11.2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6%。当年收支结余6542万元。(www.xing528.com)

【预算管理】拟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滦州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健全绩效预算管理机制,获省厅财政绩效综合评价奖励资金1000万元。对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事前评价,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审减资金2000余万。严格预算编制、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实施透明预算,预算管理水平再获提升。

【财政监督】对产业扶贫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洁净煤推广、生猪无害化及一事一议等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实施疫情防控资金专项检查,对手续不完善等问题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开展乱收费治理“回头看”检查,巩固了省立涉企收费清零成果。完成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以及水利局、教育局、发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2017-2019年度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制定下发《滦州市2020年财务会计大检查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确保了检查工作质量。

【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将偿还债务资金持续纳入预算管理,努力减少债务存量。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培训,学习领会申报新增债券政策,谋划新增债券项目。申报专项债券项目25个,涉及资金22.3亿元;成功申请新增债券项目11个,下达新增债券资金7.5亿元。

【会计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由报名时现场审核调整为成绩公布后审核,共审核398人。完成1040人会计信息采集工作。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要求对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变动等情况,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对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从业人员资质、内部制度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标准等情况。邀请唐山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赵慧颖开展了为期3天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会,全市117家单位221名财务人员参训。

【国有资产管理】出台《滦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办法》,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管理工作,规范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累计处置资产1082宗,处置收入1.64亿元。开展土地建筑物资产清查、被侵占资产整治、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处置等7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问题。积极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27万元。制定下发《滦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城投公司2020年度考核指标》,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业绩经营责任状,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完善。

【财政改革】创新评审方式,改变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审计惯例,成立独立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着力解决项目预算不实问题。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印发《滦州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在唐山市率先使用“河北财政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开具非税电子票据,率先使用“云缴费平台”开具往来票据。电子票据功能上线“冀时办”APP,提升了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捆绑使用涉农资金2.1亿元,最大限度发挥支农效益。滦州市作为唐山市唯一县区,被唐山市政府推荐参评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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