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应急响应】2020年2月4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号文件《滦州市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应急响应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了总则、组织领导及专业机构、应急响应措施、部门职责、医疗救治流程、相关保障、督导检查及奖惩。成立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市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镇(街)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研究重大防控措施,决定应急相应级别,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均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切合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
【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2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2号文件《滦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确定九个方面98项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计划。
滦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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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财税收入管理】2020年2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4号文件《滦州市镇街财税收入管理办法》。对管理的基本内容、考核管理、监督检查、参照执行单位等做了明确规定。
【造林绿化】2020年3月17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滦政办〔2020〕3号《滦州市202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本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指导原则、任务目标、重点工程、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共确定8项重点工程:迁曹高速景观绿化工程,荒山绿化工程,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工程,森林村镇建设工程,平原沙地绿化工程,矿山修复绿化工程,环企绿化工程,营林工程。要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民共建、全力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以科技为依托,实行造、封、育、管相结合,乔、灌、花、草相结合,进一步加快我市国土绿化步伐,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提升造林绿化水平,为建设生态滦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附件:滦州市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滦州市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www.xing528.com)
【政府序列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2020年5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8号文件《政府序列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共十章,规定了总则,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考察对象的产生办法,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轮岗、回避,免职、辞职,纪律和监督及附则。
【滦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2020年5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1号文件《滦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本方案明确了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特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成立了滦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孙自生市长;副总指挥:李瑞岭副市长;成员由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公安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组成。
2020年滦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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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2020年6月5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滦政办〔2020〕10号文件《滦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紧密结合“三创四建”活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全面推动《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药安全诚信河北”三年计划》落实落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巩固提升“双安双创”工作成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和“中等城市、美丽滦州”保驾护航。明确提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综合治理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行动】2020年7月9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滦政办〔2020〕12号文件《滦州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行动目标是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单位资产管理信息,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及时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范围是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及下属单位、城投公司。行动内容有整章建制和完善信息专项行动,土地建筑物资产清查专项行动,土地建筑物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被侵占资产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出租行为专项行动,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处置专项行动。
【滦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2020年7月28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4号文件《滦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本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准日的确定,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参保方式,待遇计发,资金筹集,申报程序,有关政策衔接,社会保障费、风险基金管理、监督、审核,工作要求等。
【滦州市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0年8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5号文件《滦州市人才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共4章,主要有总则、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
【镇(街)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2020年8月1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滦政办〔2020〕15号文件《滦州市推进镇(街)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滦州市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孙自生,副组长:副市长刘翠萍。成员主要有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及各镇主要负责人。
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9月底,全市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镇(街)卫生院管理;到2020年底,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全覆盖。所有镇(街)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10%的镇(街)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20年6月底贫困人口签约做到应签尽签;到2020年底,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常住居民签约率逐年提升。对口支援全面落实,2020年6月底上级医院挂职镇(街)卫生院副院长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在镇(街)卫生院坐诊实现全覆盖。主要任务是科学规划设置,统一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健康中国·滦州行动】2020年9月16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6号文件《开展健康中国·滦州行动实施方案》,本方案规定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成立了健康中国·滦州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孙自生市长;副组长:刘翠萍副市长;成员有政府办、公安局、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2020年9月15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7号文件《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规定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演练与奖惩及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2020年12月18日,市政府印发了滦政发〔2020〕19号文件《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本办法共5章、14条,规定了总则、补偿方法、工作时限及经费、职责分工、附则。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2020年12月28日,市政府办印发了滦政办〔2020〕18号文件《滦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共9章19条,主要规定了总则、农村宅基地的选址、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的审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职责分工及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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