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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委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委书记代表滦州市委在唐山市委巡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滦州市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流程在全市推广。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专项巡察工作。本市疫情防控巡察监督工作,得到省纪委督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落实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工作机制。

滦州市委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巡察概况】中共滦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巡察机构包括市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共有行政编制18个,巡察办内设综合督办科、组织联络科2个行政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唐山市委、滦州市委以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唐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巡察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对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巡察工作进行统筹和督导检查;管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完成唐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2020年,滦州市委巡察机构共开展常规巡察2轮、提级交叉巡察1轮,对“四个专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共巡察单位30个,全市累计巡察单位70个,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88%。滦州市在省市以上媒体刊发巡察经验做法12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篇、省级媒体4篇、市级媒体6篇。市委书记代表滦州市委在唐山市委巡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滦州市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流程在全市推广。

【巡察全覆盖】坚持巡视工作方针,重点推动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坚持统筹谋划、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认真落实《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5月9日、11月19日分别启动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对审计局、经济开发区等22家市直单位和古城街道办、油榨镇等5个镇(街道)及353个村(社区)开展巡察。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巡察单位70个,村(社区)426个,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88.6%和村级全覆盖任务的79.6%。共召开座谈会68次,开展个别谈话780人次,明察暗访和走访基层站所38个,查阅资料14938份,发放测评票、调查问卷3407份。共发现问题1867个,交办立行立改事项11个。巡后共移交问题线索67件,涉及科级领导问题线索6件,立案7件,已办结13件。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专项巡察工作。新冠疫情发生后,市委巡察机构站位全局、主动作为,成四个巡察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先后到986个疫情防控点位进行巡察监督,其中村(社区)461个,企业69家,超市38家,基层所站18个,发现15个方面204个问题,全部立行立改。本市疫情防控巡察监督工作,得到省纪委督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积极推进上下联动巡察工作。8月份,在唐山市委第二次提级交叉巡察滦河街道期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巡察组对滦河街道所辖16个社区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164个。11月份按照省市联动专项巡察要求,本市聚焦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项”开展专项联动巡察,努力形成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合力

【工作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巡察工作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巡察+”模式。完善相关部门在巡前、巡中、巡后的具体配合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巡察+N”模式,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出台了《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单位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28家协作单位配合职责,提升巡察监督协作、增强巡察监督效果。落实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的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会议,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巡察工作内部考核考评机制。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制发《滦州市委巡察组业绩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突出定量绩效评价,全面、客观、精准评价巡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巡察干部履职情况,牢固树立“以实绩论英雄”鲜明导向,全面评价各巡察组工作业绩,激发巡察干部内生动力。建立政治生态综合评价机制。初步探索创新“3+X”的模式,多渠道掌握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通过有针对性设计问卷测评、高质量开展谈话、明确重点听取汇报、广渠道开展调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干事创业精神状态、作风纪律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画像综合报告,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为市委决策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www.xing528.com)

【巡察督导】制定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流程图。坚持以巡察工作流程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巡察制度,规范巡察程序,科学制定巡察机构工作流程,形成涵盖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8个环节的巡察工作流程图,全面提升本市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滦州市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唐山市委巡察办的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被唐山市委改革办给予刊发,并在唐山市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过程中向全市进行推广。深入学习借鉴省、市巡察先进工作做法。按照省市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要求,滦州市对标省、市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归纳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做法27条,形成具有滦州特色的《巡察工作经验做法清单》。参照省市《巡察工作制度汇编》,详细制定本市“立改废”清单,共梳理八大类48项制度和11个巡察模板,编辑制作《中共滦州市委巡察机构制度汇编》,进一步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协调配合】在省委巡视滦州市期间,巡察办充分发挥协调联络作用,切实加强配合省委巡视相关工作协调沟通,从巡前准备、巡视进驻、巡视动员以及巡视期间调阅材料、座谈了解、个别谈话、下沉调研、专项检查等环节,及时做好各种信息的上传下达,全过程、全方位配合巡视组工作。共配合巡视组调阅各类资料1000余份、陪同下沉了解30余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16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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