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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化与基层权力削弱的关系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集体时代,我国乡村社会的划分基本采用了马克思的“一元”分层范式,以“生产关系中是否占有生产资料”为标准将社会成员划分为“有产”与“无产”两种。自此之后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尚家沟村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呈现出趋于一致的态势。

社会分化与基层权力削弱的关系

当时间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地富帽子的摘除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拉开了中国乡村社会新的、翻天覆地变化的幕布。地富帽子的摘除,赋予了那些曾经被划定为地主和富农的村民与其他村民平等的政治权利,意味着“阶级分层”退出历史舞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则为广大农民提供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利,为之后农村社会的经济分化创造了条件。所有这些,又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广大乡村社会阶层和社会秩序的变迁。

社会阶层的划分必然需要一定的标准,至今,学界普遍认可马克思(Karl Marx)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一元”与“多元”的分层模式。农业集体时代,我国乡村社会的划分基本采用了马克思的“一元”分层范式,以“生产关系中是否占有生产资料”为标准将社会成员划分为“有产”与“无产”两种。在具体实施中,人们依据“资产加态度”的标准将村民划分为地主、富农和贫下中农。划定为地主、富农的村民落入了村落社会的下层,成为被专政和改造的对象;贫下中农上升至村落上层,变为乡村社会的主人。除了“阶级成分”为标准的分层之外,贫下中农之间亦有一定的差别,担任大队书记、生产队长、会计、记分员、劳动监督员、库管员、庄稼看护员、护林员等职务的贫下中农,因其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他们在尚家沟的地位又高于一般的贫下中农。因此,我们可以将集体化时代尚家沟的人们分为三个层次,担任书记、队长、会计、记分员、劳动监督员、库管员、庄稼看护员、护林员等可以染指公权的社员为第一阶层;一般贫下中农为第二阶层;地主、富农为第三阶层。

农业集体时代的乡村社会分层模式中,虽然村民之间的核心差别在于政治身份,但在物质资源获取机会和拥有量上,同为贫下中农的社员之间多少还是存在一些差别,相比之下,第一层次的社员占有一定的优势,尤其是大队书记、文书、队长等人。在访谈中有村民提及当时的一个顺口溜,“干部吃着二两粮,又打庄子[4]又盖房,社员吃着二两粮,拄着拐棍扶着墙”。当然,这应该是个别现象而已。据村民讲,当时的干部和普通社员之间的确存在一定差别,但这种差别也仅仅表现在“吃吃喝喝、穿穿戴戴”方面。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社会变革改变了集体时代的村落社会分层:地富帽子的摘除赋予了村民相同的政治地位,村民不再有地主、富农和贫下中农之分,他们拥有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在促使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同时,也弱化或者直接消除了书记、队长、会计、记分员、劳动监督员、库管员、庄稼看护员、护林员这些特殊社员利用公权获得更多物质资源的机会。最初,对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事,几乎所有的社员都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地主、富农“并不知道又会是怎样的社会”,而贫下中农当然不愿意看到农业集体被解散,他们中很多人认为,“指不定哪天又会合到一块”。但无论如何,延续了将近三十年的农业集体经济最终还是落下了帷幕。自此之后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尚家沟村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阶层呈现出趋于一致的态势。说到这一点,陈开祥讲:“包干到户以后大家就一样了,队长这些人也不像以前那样了。都变得没人日顾了[5]。吃吃喝喝和穿穿戴戴上,大家也都差不多。”

当“政治身份”不再作为村民分层标准,人们的经济条件趋于同一之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续,尚家沟又逐渐出现了家庭经济条件分化的现象。村民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五六年后,曾经“吃吃喝喝、穿穿戴戴”相差无几的村民,再次有了差别。对于发生变化的原因,有人认为,集体时代的劳作与分配方式养成了“一些人懒惰的习惯”,既“不能吃苦”,又“不会经营庄稼”,使得他们逐渐落在了后面。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些年轻人经由升学考试、参军和外出务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也改变了他们在村里的地位,促使村落出现了一定的社会分化。

高考恢复之后,1980年,尚家沟大队上泉生产队陈家的两个学生考取了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医院和供销社工作。之后,又有一些学生陆续考取了西北师范大学、武威师范学校张掖师专等学校,成了村民羡慕的对象。对于“土里刨食”的村民来说,不再“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大家梦寐以求的事情。中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尚家沟多名青年前往老山前线参战,退伍后被安置在了铁路系统工作。升学考试和参军之外,尚家沟村民改变生活状况最多的选择就是外出务工,毕竟,比起升学考试和参军,外出务工的门槛要低得多。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陆续有村民前往冷湖芒硝矿、九条岭煤矿、乌海煤矿和双龙沟金矿等地务工,也就在这一阶段,尚家沟外出务工村民中出现了一些“包工头子”,如尚家沟阴屲、阳屲的陈丙甲、谢三元、陈中汉、陈杰汉、谢银寿和耕读坡的王全生等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国发展相对滞后的经济社会并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充裕的务工机会,因此,对于尚家沟外出务工的村民来说,找一份出力挣钱的工作同样也不容易,需要这些“包工头”的允诺和带领,这些包工头也就成了村里人们巴结、讨好的对象。

纵观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尚家沟社会阶层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村落社会阶层变动具有如此特点:第一,地富帽子摘除之后,“经济条件” 成了村民社会分层的主要标准;第二,村民社会流动趋于多元化发展态势,除种植庄稼之外,村民还可以通过考学、参军和外出务工改变自己的经济条件;第三,基于经济条件、职业和社会声望,尚家沟再次出现社会分化现象。对于经济发展落后、无矿产资源、人们收入微薄的尚家沟来说,经由考学、参军获得公职的人们以及那些发了财的“包工头子”,无论其经济条件还是社会声望,相对而言都比较高。探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村民社会阶层的变迁,有一种现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无论是升学考学还是外出务工,很多在农业集体经济时期处于村落上层的村民,在自由竞争中又落到了后面。在我们熟知的人中,比较典型的便是曾经担任过生产队长的李实扬。(www.xing528.com)

据村里老人讲,李实扬原在尚家沟旁边的一条山沟生活,后作为上门女婿入赘至尚家沟。土地改革之后,因为家境近乎赤贫且思想积极上进,李实扬被挑选为重点培养对象,后来担任了生产队长。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一直到七十年代中期,李实扬陆续担任了将近二十年的生产队长。在农业集体经济时代,按照村民的说法,当时的李实扬就是“天王老子”。在访谈中提到李实扬,王梅兰讲:“(农业社)干活的时候李队长(就是)背着手,披着褂褂子(外衣),这儿站站,那儿站站,看谁不顺眼就骂谁。庄子里的人都争着巴结李实扬,跟他对亲家,能和李实扬对上亲家,那就是荣耀得不得了。”一次,李实扬到一户村民家,正好遇到吃饭,村民赶快从炕上下来,央着[6]说:“李队长吃些我们的饭吧!饭正好熟了。”李实扬仰着头,斜着眼说:“吃锤子哩!那个刮嗓子的,人能吃吗!”就是在李实扬不再担任生产队长的好多年之后,他的家境依然比一般村民要好得多,在村里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李实扬大儿子结婚用的是两套皮车。当时的皮车十分稀缺,每个生产队仅有一到两套,在当时结婚使用生产队的皮车,便能充分显示他的村落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没有了集体赋予的权力和社会地位,李实扬一家也逐渐失去了以往经济方面的优势。等到九十年代时,家境已经落到了当地的中等偏下,所住房屋始终都是原来几间“低矮的土房”,“吃吃喝喝、穿穿戴戴”也远不如村里很多人家。

回顾1949年之后的乡村社会治理,我们不难发现,从农业合作化时期的管理委员会,人民公社时期的公社组织,再到文革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实质上,建国之后的乡村社会始终采用了国家权力直接深入基层社会的管理模式。这种乡村治理模式,极大地强化了国家的管控能力和动员能力,确立了党和政府在乡村社会的绝对权威。也就是说,贯穿整个农业集体时代,我国乡村基层组织代表着国家行使管理权力,公社、大队乃至生产队,对人们的管束都具有不可抗拒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然,也对我国乡村基层组织的管理权限和权威力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较之农业集体时代,集体解散之后,无论是生产大队、生产队还是之后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其管束能力弱化十分明显,生产队(及之后的村委会)日渐失去了曾经拥有的绝对权威,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尚家沟邻里纷争、疯狂垦荒、偷盗赌博等行为的频发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1981年,尚家沟也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原来生产队的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分给了村民,家庭再次成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因为失去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生产大队、生产队(以及此后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随之也逐渐失去了对村民思想行为的控制和约束能力。在失去生产资料管控权力的同时,其职权范围缩小也十分明显,在其职权范围内,与村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主要为催交公粮、提留、宅基地审批、义务劳动和计划生育监督、检查等等。伴随着职权范围的缩小,生产大队(村委会)、生产队(村民小组)的约束力量也随之开始下降,最典型的变化就是“队长说话不再像以前那样起作用”。说到管控力度减弱一事,集体经济解散之后担任过上泉村民小组组长的陈开明深有体会:包干到户以后就不一样了,种地是自家的事,队里你管不住人,慢慢就没人听队里的话。就是到后来改成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也是一样,你说交公粮和交提留,该交多少就多少。你就说开个会,大家都不积极,队长喊着开会,喊上半天还没几个人来。”

在农业集体时代,担任过上泉生产队长的村民,无论是杨忠德、李实扬,还是之后的王家福、薛家林、宋廷岳,他们在村民面前都有着绝对的权威,属于说一不二的角色。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情况就有了很大的变化,虽然担任队长的村民在村里依然有着较高的地位,但已不再是大家畏惧、巴结和讨好的对象。1985年“撤社改乡”之后,陈开龙、陈开明、陈开仁等人相继担任过上泉的村民小组组长,也就是人们习惯称呼的队长[7],但他们已经完全不似集体时代的杨忠德、李实扬、王家福、薛家林他们那样在村民面前有绝对的权威,而是“站在台子上喊大家开会,喊上半天也没几个人去”。陈开明讲:“包干到户以后队长(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就不好干了,队长管不住人。有啥事你喊哑了嗓子,人家就是磨着(磨蹭着)不来。你还不能说,你说了还和你是事情(吵架或者干仗)。”显然,集体经济解散前后队长(村民小组长)所扮演的角色有了很大的变化,从绝对的管理者变成了服务者,工作的性质更多是传达上级组织的通知和配合上级组织的工作。

队长(村民小组组长)权威的下降,实质上就是基层社会对村民约束力度有所减弱的突出表现,而这一转变,在一定程度上为之后诸多无序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使得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尚家沟村落秩序相对混乱的时期。其一,村民疯狂垦荒。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基层管控力度有所弱化和土地依然具有超强吸引力的情况下,尚家沟村民开始大量垦荒,他们不只开挖了村庄周围的荒滩,甚至将一些陡坡、山顶也开垦为耕地,种上了庄稼。其二,邻里矛盾冲突凸显。对尚家沟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邻里关系相对和睦,社会秩序良好的阶段,但在九十年代情况就有了很大的变化,邻里之间矛盾冲突频发。据统计,在当时各种邻里矛盾冲突中,“打得头破眼瞎”的矛盾冲突就有几十起。第三,偷盗事件频发。自1949年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除农业集体时代迫于饥饿村民偷盗生产队粮食外,尚家沟鲜有偷盗行为发生。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却成了尚家沟偷盗行为频发的阶段,村里不断有偷盗村民麦捆、豆笼[8]土豆和门帘、架子车、牛羊、铁桶、铁烟筒等财物的事件发生,偷盗行为基本到了“晚上不能在院子里放东西”的程度。第四,赌博盛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外出务工的村民中出现了一些相对富裕的“包工头子”,基层管束力度有所放松之后,他们中间出现了聚众赌博的行为,其中尚家沟阴屲、阳屲和耕读坡三个小组的情况十分突出。虽有村民因赌博而负债累累,甚至家破人亡,亦有村民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但赌博行为始终处于屡禁不绝的状态。

显然,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尚家沟出现了垦荒、打斗、偷盗以及赌博等突出问题,虽然与生计方式、社会风气等因素的转变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所有这些也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基层管控力度和约束能力的削减有一定的关系。正如访谈时村民讲的那样,“到九十年代的时候,庄子里的人打架或者赌博,你队长啥办法都没有,你就是跑上去管,谁都不理你。你说得好些了人家还听一听,说得不好些,人家还骂你呢。除那些有几个丫头子,没个男娃娃的人想生个男娃娃,还有就是庄子里的人想要个宅基地呢,还日顾一下队长哩。其他的人,尿都不尿你”。虽然村民所讲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但确实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乡村社会在管理方面的尴尬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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