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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发现并整改问题,法院裁定特赦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开展6轮巡回检察发现在日常派驻检察中未及时发现的各类问题11个,派驻检察将督导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意见书60份,法院全部裁定予以特赦。受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2件,与去年受理21件持平,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19件,比去年上升3件,法院已采纳18件,比去年上升5件。

巡回检察发现并整改问题,法院裁定特赦

【侦查监督】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涉军涉众型犯罪、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案件837件1427人,同比上升1.45%,审结846件1440人,同比上升3.93%,批准逮捕642件994捕率为69.03%。受理审查起诉普通刑事案件999件2159人,同比上升10.75%,审结847件1514人,同比上升2.79%,起诉784件1407人,起诉率为92.93%,出庭支持公诉832件,同比上升13.51%。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共6件12人,批准逮捕6件9人,起诉6件15人。排查农村基层干部1900余人,排查出有刑事前科和受行政处罚村“两委”人员3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32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31件152人;起诉认定涉黑涉恶31件191人,起诉不认定涉黑涉恶106人,审结率81.13%;变更起诉撤销恶势力犯罪指控案件12件56人;完成5条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的核查工作。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件51人,逮捕16件39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28件246人,起诉75件156人;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件6人,起诉1件1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55名犯罪嫌疑人。受理审查逮捕涉“黄”、涉“非”犯罪案件18件52人,逮捕17件3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黄”、涉“非”犯罪案件22件45人,起诉23件59人。办理监督立案案件51件,监督撤案案件28件,纠正漏捕37人,纠正漏罪51人,纠正漏犯74人,侦查活动纠违案件47件。严格把控证据质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共退回补充侦查815件次,依法追诉漏犯74人,漏罪51起。提出普通刑事犯罪抗诉案件22件,发回重审6件,改判7件,抗诉采纳率86.67%。认罪认罚适用率69.25%,速裁程序适用率37.68%,量刑建议采纳率84.44%。

【刑事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枪爆违法、公共安全、严重刑事等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9人,起诉6件15人。批准逮捕涉枪爆案16件22人,起诉77件83人。批准逮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14件15人,起诉419件419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案5件6人,起诉11件12人;批准逮捕抢劫案16件24人,起诉20件32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386件502人,起诉445件616人。办理死刑案件14件15人,其中故意杀人5件,抢劫2件,毒品犯罪5件,危害公共安全2件。提前介入故意杀人案9件,毒品犯罪7件;对公安书面提出纠正19次,已纠正17次。追诉漏犯:危害公共安全1人,抢劫2人,毒品犯罪16人。提出抗诉6件,抗诉成功5件。适用认罪认罚:危险驾驶182件182人,交通肇事91件88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39场次,开展禁毒法治讲座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91万余份,活动覆盖全市3.55万余名学生和群众,9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应邀参与。

【审查起诉】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4件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5%和2.5%,起诉24件27人,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率3.6%。一审判决36件44人,无无罪判决。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45件105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64.1%,批准逮捕29件63人,不批准逮捕15件40人,不捕率38.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4件137人(一审案件69件109人,二审案件5件28人),同比分别下降40.8%、上升20.2%,起诉38件68人,不起诉7件11人,不起诉率13.9%。一审判决36件44人,无无罪判决。受理审查起诉食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6件9人,依法起诉4件6人。纠正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审判活动违法4件,抗诉成功1件。

【刑事执行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根据高检院、省院关于将监狱派驻检察改革成“巡回+派驻”检察,开展巡回检察6轮,包括常规巡回2轮,专项巡回1轮、机动巡回1轮和专门巡回2轮,发现各类问题21个,对监狱口头纠正17次,发出检察建议4份,监狱方全部采纳。开展6轮巡回检察发现在日常派驻检察中未及时发现的各类问题11个,派驻检察将督导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43件,纠正各类违法79件,实质化办理案件87件,实质化办理比例达到5.64%。报请特赦罪犯60人,其中监狱报请16人,司法局报请43人,公安机关报请1人。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意见书60份,法院全部裁定予以特赦。发现并纠正不应当报请特赦而报请特赦罪犯1人,发现并纠正应当报请特赦而未报请特赦罪犯1人。依法纠正监管违法119件,有效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纠正社区矫正违法59件,其中纠正脱、漏管43件。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采纳2件。久押不决案件3件,均在审理环节,无羁押八年以上久押不决案件,各对应驻所检察室已督促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发送催告函,加快以上3件案件的办理进程。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2件,办案单位采纳80件。对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件。

【民事行政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66件,与去年持平,办结42件,比去年下降33.33%,支持维护法院依法裁判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相比去年提出监督意见3件,提出监督意见比例提升9.52个百分点,促成当事人和解3件。受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2件,与去年受理21件持平,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19件,比去年上升3件,法院已采纳18件,比去年上升5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32件,比去年受理的22件,上升45.45%,提出检察建议22件,与去年20件上升10%;法院采纳22件,采纳率比去年上升10个百分点。受理支持起诉案件41件,审查后支持起诉36件,法院采纳3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讨薪23件,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支持贫困群众起诉6件,挽回经济损失96万余元。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1件,已办结1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1件。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2件,其中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9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

【公益诉讼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全部实现地方党委政府“两办”发文支持公益诉讼工作,7个区县将该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范围,5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工作决议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工作的意见(试行)》,主动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10余个部门沟通,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20余个。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75条,立案4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05件,民事公益诉讼45件。涉及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0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8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其他领域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3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28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6件,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1件。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67公顷,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8公顷,补种林木近3万株,造林面积6.67公顷;督促行政机关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处;清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0余吨;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0.61公顷;收回各类国有财产300余万元。向人大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7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16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3次。开展整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周边群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0次,放流鱼苗9万余尾。

【未成年人侵害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涉及侵害未成年案件43人,同比上升7.5%,起诉70人,同比上升18.64%。其中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6人,起诉7人,分别占批捕和起诉总人数的13.4%和10%。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0人,起诉26人,分别占批捕和起诉总人数的46.51%和37.14%。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62人,同比下降23.46%;批准逮捕26人,同比下降33.33%;不批准逮捕35人,同比下降10.26%,未成年人不捕率为56.45%,同比增加8.35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89人,同比下降14.42%;起诉74人,同比上升29.8%,不起诉5人、与去年同期相同,附条件不起诉7人,与去年同期相同,综合不诉率为15.2%,同比下降4.17个百分点。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人,对其中17件案件提出了确定型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100%。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4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27名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开展亲职教育55次。自行或委托公安机关、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80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变更强制措施11人。针对侦查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3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8份。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9件。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71所,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21个。从严惩治发生在校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性侵案件,受理此类案件3件,批准逮捕5人,起诉6人,法院判决5人,建议法院适用从业禁止令1人,全部被法院采纳。93名检察官担任了所在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市县两级检察院12名检察长和24名副检察长。有100名检察官(辅助人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或法治巡讲员身份到辖区118所中小学开展105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利用检察开放日、“6.26”禁毒日、开学季、主题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发放宣传资料7.87万份,组织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开放日6140人次,庭审进校园10场,受众人数达8900人。与学校领导、老师、家长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25次,共商对未成年学生教育大计。打造“点亮火把”彝汉双语青少年禁毒防艾品牌,入选“两个一百”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品牌,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原创歌曲《点亮火把》已经纳入乐山中小学校法治音乐课,获四川省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创作的《晶姐谈未检》入选中宣部“法治新时代”主题动漫征集活动。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www.xing528.com)

【控告申诉检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工作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1.3%,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群众37人次。依法办理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及本院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案件10件,其中,纠正错误或瑕疵5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7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14件,群众满意度100%。办理不服法判申诉案件9件,立案复查8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3件,立案复查11件,改变原决定3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赔偿复议案件3件,改变原决定3件;司法救助案件59件77人,已发放救助金40.41万元。

【案件管理】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3657件,补正12件。收集移送案件各类问题,定期分析归纳,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案件受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各类问题55件。评查各类案件434件,抽取全市质量评查案件85件,办理流程监控案件2590件。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新情况,会同办案部门深入研究检察业务核心指标,经过筛选确定捕诉、控申、执检、民行、未检五大模块51个小项作为核心业务指标,通过核心指标准确反映各地整体业务工作和单项业务工作情况。采用“常规业务态势分析+考核数据研判”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检察业务考评数据分析。印发全市检察机关核心业务指标4期,检察业务考评数据分析专刊4期。接待律师申请阅卷733人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0人次,要求听取意见6人次,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3人次,其他事项3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946件,法律文书1848份,重要案件信息51条。

【检察技术信息】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共办结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检验鉴定等检察技术案件265件,其中办结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230件,办结检验鉴定案件1件,办结技术协助34件。案件办结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12%,其中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出具不同意审查意见及其他审查意见11份。技术协助案件的办结数量有显著提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3300%。协助公益诉讼部门拍照取证,固定证据,通过技术协助案件办理为公益诉讼提供物证照片106份。协助公益诉讼的办案数量为35件,其中协助公益诉讼部门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鉴定1件,协助公益诉讼部门拍照取证34件,案件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开采矿产等方面。

【代表委员联络】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代表委员联络部门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新规落地,市、县两级检察院办公室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务活动76次140人次。自高检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十种监督方式11次17人次。市、县两检察级院办公室邀请辖区内所有省、市人民监督员开展“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活动,通报检察工作并共同学习新规定,正式开启人民监督员监督新模式。强化内外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4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8次,认真回复2份政协委员提案。走访代表、委员262人次,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7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各类检务活动69次。

司法警察】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积极参与公诉出庭、调查取证和刑事执行等检察办案工作,保障各业务部门在办案工作区的办案安全,在控告申诉、民事行政等业务部门的接访工作中,全力派警维护秩序,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做到依法协助、规范执行,维护涉检信访接待和机关办公办案秩序,服务办案260余件,履行司法警务保障职责出警500余人次。保障办案部门在办案工作区进行讯问、询问出警300人次;维护控申、案管大厅接访场所255人次;参与出庭支持公诉出警92人次;送达法律文书用警848人次;协助执行提审、远程提讯用警110人次;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答复用警127人次。组织全市50余名司法警察开展10天集中技能培训、考核暨授(晋)衔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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