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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工作优化方案及效果考评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全覆盖开展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督查20余次,组织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自查和督促检查。制定做好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绩效考评细则,分县(市、区)党委、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四类进行差异化考评,季度化收集汇总完成情况,对存在问题“点对点”开展督促检查。

市委督查工作优化方案及效果考评

【目标绩效管理】 突出省下目标。围绕贯彻落实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创新省定目标考评办法,制定《乐山市市级部门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细则》《乐山市县(市、区)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细则》。在目标体系中,将省定目标任务单列,并占市级部门职能目标50%权重。在考核内容上,以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全省排名等为主要因素,细化优化考评标准,加强奖惩激励约束,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9月3日,省委办、省政府办下发《关于2018年度市(州)目标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乐山市目标综合考评等次为一等,全省排位第7名。

突出创先争优。新设立创新突破工作考评,重点在创造全国全省先进经验、获得全国全省试点示范、争取上级表彰表扬等方面建立激励措施。新设立以成效贡献为标准的绩效考评,不预设考评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工作予以加分奖励。实行评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内在动力。

突出差异考评。实施分类考评,在目标任务、分值权重等方面体现个性化、差异化,提升绩效考核的针对性。根据部门的工作属性,将以往的3类序列细分为7类,突出其主责主业。根据乐山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县(市、区)的序列划分,分别突出文旅融合、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并差异化下达目标任务,引导各地准确把握工作定位

突出精细管理。根据省下目标及全市“全域开放年”重点工作部署,分解制定保证目标91项、政务目标60项、专项目标20项,组织牵头部门制定完善党政同责、乡村振兴、争取资金、招商引资等专项考核办法。统筹规范考核事项,实施单项考核计划管理和报批制度,清理“一票否决”事项50余项、目标责任书事项150余项。按照省委督查绩效办要求,组织对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和专项考核中,明确不得纳入考核的“12种情形”进行清理规范,涉及考核指标140余项。强化对目标运行过程监控,建立完善台账管理、定期通报、问题专报、定期会商、重点督查等推进办法,实施表彰表扬争取计划管理,协调和组织召开目标运行分析会、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会等10余次会议。截至11月底,按进度推进的指标占比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督促检查】 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工作方法,对市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市委专题会议定事项、市委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全过程跟踪督办,定期汇总阶段成效报市委常委会和市委主要领导。对“环保曝光台”“文明你我他”曝光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坚持对每个曝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和回访核查。截至11月底,督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暨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全市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具体工作65项,督办市委常委会议和市委专题会议21期、议定事项66个,办理市委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200件,撰写领导批交办事项报告26期。

加强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深化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4项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全覆盖开展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督查20余次,组织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自查和督促检查。结合主题教育和工作实际,形成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等报告20余篇,巡视整改经验材料《从严从实整体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被省委督查室《督查工作交流》第11期采用,专题研究、牵头汇总形成市委《关于整治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及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的情况报告》,专题向省纪委报告。(www.xing528.com)

强化统筹调度。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立项报备、立项审批、统筹联动等制度,全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仅保留99项,同比减少60.4%。建立督查统筹调度机制,制定《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每季度按时间、区域提前确定全市督查重点任务。统筹发挥好“常青树”作用,制发《关于做好市委重点工作督导的实施方案》,建立市委重点工作督导组运行制度,针对督导组成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各县(市、区)和乐山高新区功能定位、发展重点,划分文旅融合、工业经济、乡村振兴3个督导小组,每月深入相关县(市、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事项。年内,开展专项调研督导30余次,查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100余个。

【巡视整改】 细化工作责任。市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设立在市委办公室、市委目标绩效办后,市委目标绩效办主动承担起市委巡视整改办公室工作职责,落实好党管督促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建专项整改工作组,成立4—5人组成的巡视整改工作专班。

强化日常监督。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方式,对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对77个反馈问题、298项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16个市级牵头部门负责整改。全覆盖对牵头部门开展督促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巡视整改问题分类归档专项整改。年内,已落实整改措施91个,正在推进28个,179个需长期坚持。

严格成效评估。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结合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分析评估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制定做好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绩效考评细则,分县(市、区)党委、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四类进行差异化考评,季度化收集汇总完成情况,对存在问题“点对点”开展督促检查。经过认真分析研判,91项整改措施评估为“已按时完成整改”、28项为“未到完成时限仍需整改”、179项为“需长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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