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 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10月16日,市委书记彭琳出席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强调要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进一步鼓足干劲、找准差距、狠抓落实,着力推动新时代全市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整体设计。把常态化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纳入市委工作规则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今年市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4次;落实主体责任。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阶段性工作安排、方案、年度计划和重大问题,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对重要线索和重要问题进行点评并督促办理落实。年内,市委书记彭琳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和领导小组会4次,点评重点问题和线索73个,督促落实问题整改48个,根据重点线索处理人员13人。11个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巡察工作42次,点评重点问题和线索132个,督促落实重点问题整改88个,根据重点线索处理人员45人。
【巡察全覆盖】 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落实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按计划开展2轮常规巡察(七届市委第七轮和第八轮),1次专项巡察(浙乐东西部扶贫协作联动专项巡察),巡察22个党组织,反馈巡察问题296个,移交线索42件,提出意见建议48条。结合省委目标考核要求,认真梳理机构改革后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全覆盖任务64.6%。各县(市、区)完成全覆盖任务63.2%。
【巡察规范化】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订《中共乐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乐山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乐山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市级巡察监督主要内容》《市委巡察工作流程》,翻印《四川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流程》,推行底稿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全国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和巡察组单机版系统。截至2019年年底,市县两级巡察办已全部开通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人员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前期数据录入工作正有序进行。
【创新巡察】 创新联动巡察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10月,绍兴、乐山两地市委联合派出专项巡察组,先于全国全省探索对马边彝族自治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开展专项联动巡察,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绍兴东西部扶贫协作马边彝族自治县的28个项目推进情况、扶贫协作资金和社会援助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历次扶贫领域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累计谈话22人次,实地走访项目8个,查阅文件资料、项目台账、账册凭证等300余份,发现落实政策、资金监管、项目监管等方面10个大类问题。相关经验在《四川巡视巡察参考》第9期、乐山市委办公室《领导参阅》中刊登;探索创新“巡察+审计”联动监督。确定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港航中心、乐山一中4个单位作为巡察和审计联动监督对象,采取审计先行进场、巡察持续跟进、成果互动共享模式,建立信息交换、会商、协助、反馈机制。市委巡察组与审计组沟通协商31次,发现巡察与审计关联性问题39个。
【巡察与其他监督】 深化“巡察+纪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单位协作配合机制的办法(试行)》。2019年,市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9件13人,移送司法1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立案50人;贯通“巡察+组织”。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机制的办法(试行)》,明确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5项协作机制和14条具体措施。相关做法在四川巡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融合“巡察+审计”。印发《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有计划的合并巡察和审计对象,采取审计先行进场、巡察持续跟进、成果互动共享模式,通过深挖细查经济问题反映政治问题。相关做法得到省委书记彭清华的肯定;规范“巡察+信访”,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信访局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健全“巡察+宣传”,在巡察期间同步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运用宣传平台公开巡察进驻、反馈、整改情况,宣传巡察经验做法和成效;探索“巡察+政法”,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工作。配合检察系统开展系统内巡,在人员选派和巡察业务上提供保障。(www.xing528.com)
【市县巡察联动】 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巡察工作专项调研。了解各地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全覆盖、对村(社区)延伸巡察、移交线索办理、巡察规范化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探索破解基层政治监督定位不准、熟人社会监督不力、巡察整改不到位和巡察质效不高等难题;对县(市、区)开展巡察专项检查。参照省对市专项检查内容,对五通桥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和沐川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2017年以来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工作质效、巡察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16个。
【巡察整改】 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采用“清单制+责任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派人全程参与巡察反馈会和整改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2019年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116个,按期整改并需长期坚持206个,还有24个正在推进整改中。开展红包礼金、形式主义等专项治理,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严惩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起、处分100人。2019年创新在县域政治生态预警评价“两个体系”中加入巡视巡察整改打分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倒逼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配合巡视工作】 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派出联络员专门负责对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沙湾区、犍为县、井研县和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巡视,配合召开巡视进驻动员会、巡视期间专项检查、巡视移交线索办理、巡视反馈等;推动调整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对接市委办和市委目标绩效办,调整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整改办工作规则,收集并报送全市中央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巡视整改办已正式调整到市委办、市委目标绩效办,并出台相关工作规则;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通报市委及4个区县问题,以及正风肃纪督查发现的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积极联系市委办和市委目标绩效办进行会商,制定督促巡视整改方案,督促4区县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期整改。截至2019年年底,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反馈的173个问题中,已按时整改完成8个,已按时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132个,正在推进整改中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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