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改革】 党政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省改革精神,对标新组建党政机构。市级党政部门设置与中央、省基本对应46个,占总数的93%,落实“基本对应、上下贯通”的改革精神;积极争取机构限额。争取省委激励政策,按“47+2”数量设置市级党政机构,成为全省7个享受省委机构激励政策的市之一;因地制宜建强特色机构。着眼全市发展重点领域、重要板块、重大事项,因地制宜设置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林业园林、文广旅游、目标绩效管理、体育等机构;优化运行体制机制。着眼体制机制优化协同高效,坚持问题导向,对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厘清和完善部门职能配置,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全覆盖,推动部门职能优化、权责协同、监管有力、运行高效;创新制定“三定”规定。打破过去惯例,由市委编办牵头,集中统一研究制定“三定”规定,实现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三定”制定三同步,确保机构改革立体推进。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得到省上领导充分肯定,被评价为机构改革“乐山样本”。中央编办专题刊登乐山机构改革主要做法。
乡镇体制机制建设。着眼城乡社会治理政治站位。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重点聚焦乡镇体制机制建设,重构基层党政组织构架,优化职能职责,建立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组织专门考察学习江苏等先进发达地区基层治理先进理念、先进思路,结合乐山实际,多次组织区县、乡镇、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统筹谋划全市乡镇体制机制建设,形成重点借鉴和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和举措;破除基层体制机制障碍。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突出“服务群众、强化管理”两项重点,研究制定加强全市乡镇体制机制建设的20条实在措施,明确统一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统一建立联系服务群众新机制、统一完善激发基层活力新体制、统一明确扩权强镇新措施,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科学选择试点推广。按照市委要求,采取竞争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部分区县试点,打造乐山特色的县、乡、村“三位一体”基层综合治理模式,力争形成加强乡镇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乐山样本”。
综合执法改革。理顺市区体制。以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重点理顺市区事权关系,推动实现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一级执法;合理划分事权。对市区执法权限划分进行逐一分析,不简单“一刀切”,做到应下尽下、该留则留;精简机构规模。按照市与市中区保留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对5个领域执法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市级有关部门执法权限下放后,对9支市级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统一撤销;完善机构职能。统一明确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指导监督职能职责,完善机构设置,确保职能完善、机构健全;落实激励机制。落实市委激励机制,牵头制定配套政策,解决好编制分配和人员分流问题。
事业单位改革。抓好行政类事业单位职能剥离。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将33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到行政机关,根除事业单位“委、办、局”等称谓。按照职能职责统一对应原则,调整13个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解决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职能职责错位问题;抓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解决事业单位“事企不分”问题,重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市级划入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8个,完成改革任务1个,拟转企改制5个,拟撤销2个;加强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力度,撤销市科技活动中心、市公墓管理处等职责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调整优化市政府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全面调研摸清底数。对市级232个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分析,为即将进行的全省事业单位整体改革做好基础工作。
【服务保障】 机构设置。保障“总部经济”园区机构配置。围绕“总部经济、创新高地、现代新城”发展战略,调整优化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建立职能清晰、功能突出、服务专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突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服务等职能;积极争取园区机构升格。用好用活省委关于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激励机制的有关政策,争取到沙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黑竹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升格为副县级。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升格为副厅级事项已上报中编办,峨眉山经开区管委会升格为副县级已上报省编办待批复;保障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围绕市委重点发展领域,强化文旅融合发展、经济事务合作、数字经济发展、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心连心”群众服务等重要板块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理顺职责。推动绿心管理职能下沉。提升绿心公园服务群众效能,立足属地管理、就近服务,将市绿心管理处机构职能整体下沉移交市中区;健全农贸市场监管机制。围绕“双创”工作,理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统筹、城管等部门分工协作的综合监管机制;理顺机动车违停执法职责。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调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统一集中履行机动车违规停放处罚职责,解决城区街道“坎上坎下”多头执法现象。(www.xing528.com)
审批改革。统一机构设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指导11个县(市、区)统一组建行政审批局,坚持“审批事项、人员编制、审管衔接”三位一体,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创新审批下沉。结合峨眉山市符溪镇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重点,创新将乡村振兴、民生服务、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等基层急需且能有效承接的52项审批服务事项,直接赋予乡镇;做好清单调整。对市级各部门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进行梳理调整,根据新增事项、划转事项,动态调整部门责任清单;规范属地管理。强化督促指导,组织各县(市、区)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事项和责任清单,厘清县级部门与乡镇职责边界,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助力脱贫攻坚。争取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强化脱贫攻坚用编保障,积极向省委编办争取,为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下划人才专项事业编制46名,专项用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保障贫困地区人才用编。建立贫困区县进人用编绿色通道,将乡镇和基层一线教育卫生等系统基本满编运行作为考核内容,强化人才引进用编保障和责任落实;深化“岗编适度分离”机制。指导马边彝族自治县在教育系统开展“岗编适度分离”,全县1700余名教职工编制由县教育部门集中管理,并根据各校生源、教学需求等情况统筹派遣任教,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缓解边远民族学校教师紧缺问题。
【编制规范管理】 巡视整改。及时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将中央巡视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通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市机构改革动员会议上传达通报,对全市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实体化和超规格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的整改进行专题部署;清理机构职数设置。针对中央巡视通报问题,在机构改革中,严格按标准核定部门领导职数,重点对挂牌机构、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擅设的领导职数进行统一核销。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县级领导职数减少62名;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抓好巡视反馈“议事协调机构多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精简,市级共撤销议事协调机构79个。制定乐山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对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等从严规范。
机构改革“回头看”。加强督查。对标机构改革要求,对11个县(市、区)机构改革完成情况、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部门超编运转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点研究。全覆盖对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党群等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运转、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研判,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着力优化。解决部分市级部门超编严重、编制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等问题,提出编制调整、优化布局的建议意见。
日常规范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围绕落实市委精兵简政要求,制定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四位一体”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强化机构编制数据实时动态监管;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公务员管理职责调整情况,健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进人用编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把好进人用编前置审核关口,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红线;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做好机构改革后党政群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点围绕文旅发展、群众服务等领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中文域名和网站标识管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