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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养老政策的关键建议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我省目前医疗养老的现状,围绕构建医疗养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及推进医养结合的社会服务筹资模式两方面,提出建议。应尽快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正常划拨支付机制,为不能自理慢性病患者的医养照护服务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医疗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工作。


推进医疗养老政策的关键建议

基于我省目前医疗养老的现状,围绕构建医疗养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及推进医养结合的社会服务筹资模式两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服务支持。从不同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规模看,不管是城镇还是乡村,居民/社区+家庭病床的需求规模始终最大。因此,依托当前我省已经形成的较为健全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尤其是注重家庭病床的发展为居家/社区养老提供服务支持。

二是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支持。要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为医养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一方面,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协调养老机构做好慢性病患病老人的管理和康复护理工作;另一方面,统筹利用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将养老机构内设医院纳入医保结算范畴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划出专门区域,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病床,医院病床使用率是衡量医院效益的重要指标。近几年,我省医院病床使用率在逐年增加,但是增加速度在逐渐放缓。当前我省可以重点鼓励民营医院等床位使用率较低的医院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划出专门区域,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病床,做好慢性病老年人的治疗与康复服务。

四是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机制,是推进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模式的有效途径。应尽快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正常划拨支付机制,为不能自理慢性病患者的医养照护服务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医疗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工作。建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45岁以上参保人口数为对象、以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45岁以上参保人口数为对象、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分别按一定费率划拨统筹基金到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基金中。考虑到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压力,可参考借鉴青岛市长期医疗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实施经验做法,每年从福彩公益额度中划拨经费作为医养结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运行的启动资金;考虑到未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和城镇居民的压力,可考虑整合大病统筹基金,按一定费率从大病统筹基金中划拨一部分的费用,以减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压力。(www.xing528.com)

五是鼓励45岁以上群体缴费。尽快建立个体缴费的正常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模式的试点工作,为老年人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进行费用补偿,从而增强个体社会养老服务的购买力。建议45—59岁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以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费率,45—59岁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以及60岁以上老年人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费率尽快缴纳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资金。允许个人可以将上年度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基金用于缴纳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费用,但是为保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允许使用当年个人账户基金缴纳费用。

六是将政府“补救型”社会养老服务财政投入转化为对个人筹资费用补偿。政府可以转变政策理念,通过归集当前“补救型”的政府财政投入,转化为对个人的筹资费用补偿,即将当前投入“直接购买服务”“直接发放现金补贴”“货币化方式”以及“比例补贴等方式”等政府财政支出改为直接相关个体缴纳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费用,以推进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政策工作。

★本文是在吉林省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吉林省卫生厅给予面复和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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