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试图通过历史事实与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分析,以展现宏观历史层面的制度变迁的脉络,并通过具体的政治过程的分析与研究展现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过程,进而从理论层面上去解释公民身份制度构建与变迁的几个典型模式发展的实际差异,并从理论上总结与归纳其内含的政治意义。
(一)传统的统治者—被统治者二元分析
我们从上述文献分析当中可以看出,很多的理论研究者将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原因归结为上下互动的过程和结果,也就是我们传统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二分法。由此可以明白,公民身份制度建构与变迁的过程与特殊性是这两者的实际占有资源多少〔91〕、力量大小、策略选择与斗争互动博弈的暂时平衡的结果。〔92〕这里的分析中结构性的约束就少得多了,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更为强烈。当然,实际上的过程要比这样的理论推演复杂得多,因为所谓力量对比大小难以评估与测量,行动者对其估计和把握也常常不准确。〔93〕
我们可以大致将上述分析简单化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二元行动者的分析模型,由此分析他们可以采用的行动策略。当然,在理论上讲,行动各方可以采取任何一种策略方针,但是如果权衡力量对比与实际情况,则可能存在着对被统治者来说,争取公民身份权利的最优策略选择。〔94〕这里的分析即是对被统治者寻求最佳策略选择的分析。对统治者来讲,公民身份的权利诉求本身就是针对自己的权威统治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让步的〔95〕,而在双方力量都很弱的时候,被统治者的诉求本身就很难呈现,即使略有所呈现,也会被压制。而且加上政治共同体的资源和汲取资源能力的不足,其作为资源再分配结果的的权利本身所提供的动力也有限。而如果统治者力量逐步强盛时,说明已经慢慢走上如同西欧的绝对主义国家建设的进程〔96〕,特别是像德国那样的强势国家的迅速建构过程。如此情况下,对于被统治者来说,最佳策略选择是优先争取福利。当统治者力量相对薄弱时,被统治者的策略可以提出更大的要求,即要民主也要福利。而当两者的力量都相对很大,即两者势均力敌时,对于被统治者的优先策略是先争取福利以改善与进一步加强自身实力,与统治者进一步对抗。在双强的情况下,双方的策略选择则可能显得更为复杂。面对重要的挑战者,统治者持续镇压可能得不偿失并且是难以为继的,所以以社会公民权为“代价”,作为缓兵之计,进而能够换取暂时的安宁,以拖延或者抵制逐步强大的被统治者的进攻;面对强大的统治者,被统治者的优先策略可能就是先获取社会公民权利,以相当的资源基础继续争取公民身份制度的持续有效发展。就此,双方都可能在这里,对福利供给达成一定的暂时性的共识均衡,进而转入下一回合的“备战”,从而使得这种策略组合成为可能。
表1.3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二元对决博弈模型
如果能够参照民主化过程分析的那样,引入更多的行动者,即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区分为精英当局与普通的大众支持者,我们也可以将模型进一步复杂化,从而更加接近于社会现实。
图1.1 复杂化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互动模型
以上的分析实质上依然是静态的分析,即制度研究中通常所研究的是行动者、策略选择与预期效用等,而其中的时间维度,特别是跨时代的长时段分析未能展开。那么,如果我们能够引入时间维度的话,就可以对公民身份制度的变迁的不同径路做出大致的区分。我们可以将社会公民身份与政治公民身份的实现依照两维模式展开,可以进而从两者的实现路径与组合上进而做出类型学的划分。〔97〕
图1.2 政治公民身份与社会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示意图
(二)国家上层—中间层—社会底层的结构分析
以上的分析思路虽然清晰明了,也可以在实际的分析中加以利用,但是依然难以解释第一部分中关于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几个重要的典型模式。所谓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二分法,就算加上上文中分析的支持力量的复杂分析,亦难以清晰地解释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过程及其相关的社会力量的互动。由此,笔者将在利用社会结构分析方法,特别是阶级结构分析方法的一些思路与方法时,将原先的二分法拓展为三分法:国家精英与支配阶级、中间层、社会底层。〔98〕这里表面上不是经典的阶级分析方法,但是实际上可以说是阶级分析方法,因为本书分析的时间跨度相对较大,大致有一两个世纪,西方国家社会结构变动明显而又剧烈,所以想在结构分析过程中,也凸显出社会结构内的阶级结构本身的实际变化,这些变化可以反映出社会力量对比的此消彼长,而这些力量对比的变化又多是推动了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原动力”。
这里所谓国家精英与支配阶级,主要是要突出国家机器的自主性及其作为博弈力量的存在。〔99〕同时也可以理解为,支配阶级在各国、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变化,大体上是从传统土地贵族逐步转变为新兴工商业资产阶级。〔100〕支配阶级在根本上把持着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大方向。〔101〕斯考切波对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的批判就是其过分强调了特定的社会阶级力量,而忽视了国家(机构)作为结构性与行动主体性力量的作用。〔102〕
对中间层进行分析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复杂性,即所谓中产阶级的研究〔103〕,这当然是马克思预言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二元化后发生的事情,但是在19世纪中期以前,甚至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资产阶级多半是作为“中间层”而存在的。而理论界基本上将资产阶级当作资产阶级革命的主导力量,是资本主义民主的创造者,以至于摩尔将之归纳为“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基本定调。〔104〕后来的许多理论研究者对摩尔忽视公民民主权利争夺过程中工人阶级的作用多有批判。〔105〕但是问题的关键是马克思主义与摩尔的研究所指向的“民主”是代议制的议会民主制,或者是宪政民主制,一般不是指大众时代的“大众民主制”或“选举民主制”。而普遍而言,中产阶级总是试图将“公民权利”局限于有产者的范围内,反对其进一步向下层阶级的扩展,即反对“大众民主”。〔106〕从代议制民主制到大众民主制的演进是一个连贯的发展过程,估计难以界分,但是在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研究中还是可以大致区分的,就是以普选权为典型代表的公民政治权利的获取与否为界限。而且中产阶级支持与发展政治公民权利并非一概如此,例如德国中产阶级与保守主义国家的联合,抵制工人运动推进的社会权利运动。埃斯平-安德森将其内在机理概括为:“只要资本主义仍是小财产所有者的世界,财产本身就不会对民主有什么畏惧。但是随着工业化,出现了无产阶级大众。对于他们来说,民主是限制财产特权的手段。”〔107〕(www.xing528.com)
同时,工人阶级真正登上历史的舞台,并在政治领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估计是19世纪与20世纪交接之时的事情,并在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之中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中产阶级逐步兴起,各国中产阶级对民主制度的深化,特别是对福利性的社会公民权利的态度也各有差异,这种态度会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社会公民身份的供给。
所谓社会底层阶级也是颇为复杂的。在封建社会后期,西方社会的底层阶级显然是农民阶级,但是农民阶级有时候也会在公民身份制度变迁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不是如同摩尔所说的那样,未被“消灭”的农民阶级是通往专制道路的重要支撑性力量。例如北欧的早发民主制度与政治公民权利的先发和巩固多是商业化农民阶级斗争的产物。〔108〕19世纪以来,特别是英国宪章运动以后,工人阶级作为争取公民身份的关键力量出现在欧洲的历史舞台上。但是,对工人阶级来说,最为迫切的要求显然是基本的公民权利以及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以维持最基本的工人阶级自身的再生产。所以,英国当年的宪章运动尽管声势浩大,并以争夺政治公民权利为主要目标,但是其实现程度相当有限。〔109〕各个国家工业化进程不一,产业结构各样,导致工人阶级在数量、组织方式、权利诉求与力量对比等方面千差万别,进而可以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加以分析。〔110〕当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工人阶级的权利为核心的公民身份制度建构越来越完善,同时,公民身份制度的建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即大体实现了从工人阶级这一特定阶级群体向全体公民的权利扩散。但是一些边缘化的群体成为新的社会底层,进而成为争取公民权利的社会运动的主力军。例如妇女、黑人、移民、同性恋者等社会群体作为边缘化群体,推动着公民权运动的进一步扩展。〔111〕
(三)以国家上层——中间层——社会底层结构解释公民身份制度变迁推动力与过程
由此,我们可以大致对公民身份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社会结构有一定的了解。但是,进一步推导公民身份制度在各国发展的差异,可能还需要非常复杂的论证工作。我们大致可以做出如下表1.4的综合性的归纳,从中我们不仅能够一般性地区分出各个典型国家的社会(阶级)结构的差异,亦可以大致符合上面表1.2的公民身份制度发展的不同模式,同时也能够切合与发展表1.3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二元对决模型,以及图1.1中的上下互动过程的模型。
表1.4 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类型与社会结构性解释
续表
以上三个典型国家所代表的三个典型的公民身份制度变迁模式其实只是诸多模式当中的一部分,是我们结合上文的马歇尔的典型模式进行相互匹配从而得出来的分析结果。如果我们按照三分法进行分析的话,根据三个主要的社会结构性社会力量的强弱两种情况进行区分,应当有2*2*2=8种组合方式,但是这只能是典型的组合方式,不见得在实际世界中都存在。我们依然可以做以下的理想组合类型的分析。
表1.5中的不同类型是理想类型,所以在分类与界分时有许多要说明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讨论也只是为了本研究中公民身份制度变迁模式的严谨而展开,在下文实际的研究中很少涉及。我们可以将德国法西斯主义横行的时代看作以独裁领袖、强大军事势力与国家机器一体化运动为主要特征的国家体系,其弱小的资产阶级依附于国家机器,而国家首先力图瓦解的是工人阶级组织与政党,所以就会造成上层势力强大,横扫一切。公民权利荡然无存,极权主义研究者阿伦特(Hannah Arendt)视之为失去了声张任何权利的权利,“我们还注意到还存在一种权利,即获得各种权利的权利(意味着在一种生活结构中,对人的判断是根据他的行动和言论)和从属于某种有组织的社群的权利……”〔112〕。这或许只有在法西斯国家才可以做到,尽管在传统的绝对专制国家可能在某些领域,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极端的独裁专制,但是其对社会的渗透能力是十分有限的。〔113〕
表1.5完整的公民身份制度建构与变迁类型
发展主义可以大致代表国家精英与支配阶级、资产阶级都很强大,下层民众势力很弱小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资产阶级内部分化为强大的大资产阶级与弱小的小资产阶级(或者如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可以与强大的国家官僚机器联合,以官僚资本主义的典型形式发展现代制造业,并辅之以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控制中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但是这里的结构性张力非常明显,很难长期持续,逐步强大的中产阶级会联合无产阶级与相应的社会势力挑战权威统治,争取民主权利,但是韩国民主化以后,政治权利与福利性社会公民权利依然被掩盖在发展主义之下。〔114〕
而三种力量都弱小、未曾得到发展的类型显然是诸多传统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这些国家的国家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都十分有限,“国家”“公民”等词汇所应具有的实质性内涵,其公民身份显然是无从谈起的。内格代尔所谓第三世界的“强社会”与“弱国家”只是表明国家相对于社会的弱势〔115〕,其社会根本不见得是真正相对强大的,而是离散型的社会底层控制,至多有一些地方色彩的庇护主义的“权利”与“保障”。
至于三种都处于强势状态的情况可能比较少见,这当然是非常理想的状态,因为一旦有这样的社会结构出现,只要有相应的、比较得当的制度安排,那将是一个完美的状态。福利国家大致建成后的北欧、英国,甚至福利制度供给逐步普遍化的美国都有这样的趋势。当然,西方世界面临的低度经济发展难以应对经济危机的冲击,会带来暂时性的经济困难,甚至导致压缩性的福利改革。所以,尽管会存在着三者都强大的理想类型,但是实际过程中依然会有需要磨合的张力的存在,其公民身份制度依然会随之变迁,而非一劳永逸、一成不变。
就此,我们可以对本书将要研究的三个重要的典型案例做一定的说明,表1.5中的后五个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模式由于其代表性与研究意义相对较低,同时由于其发展程度的问题,要么过于低度,要么过于理想,所以本书暂不做研究。对于理想的类型,我们完全可以从现有的案例分析中慢慢推进下去。许多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性的变迁,特别是社会力量对比的改变,势必会在公民身份实现事业上迈开步伐。也就是说,从“三低”到“三强”的发展径路显然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从图1.2中的左下角双低直接跳跃到右上角双高的情况是很难的,其大致的径路也就是三个:英国式的相对平衡发展、德国式的福利先行、美国式的民主先行。当然,三个经典案例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大体只是理论上的推演与解释,要详尽地分析其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公民身份实现的实际进程,并以社会(阶级)结构性因素加以解释,则必定要回到实际的历史与政治过程的分析中去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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