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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福利的类型学界分析与优化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通过检讨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国家公民身份发展的历程,可以假设民主转型、民主体制建立与福利国家的建制的关系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作为公民权利性质的民主与福利显然是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产物:“民族国家的核心要素是将所有成年人归为公民类型,并以此规范他们的权利与义务。”

民主与福利的类型学界分析与优化

我们通过检讨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国家公民身份发展的历程,可以假设民主转型、民主体制建立与福利国家的建制的关系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

第一种情况是统治者可以同时压制两方面的诉求,无论是力量对比确实悬殊,还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力量评估的错误,或者是基于意识形态(如民族主义、极权主义等)的强大约束,都会出现这样的均衡。例如韩国在民主化转型前后,统治当局保持了对公民权利的全面压制,虽然那时的社会抗争从未间断,但是整体上的公民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的实现还是相当有限的,直到20世纪90年代韩国的民主逐步巩固之后,政治权利才得到稳固保障。但是民主化本身并未带来社会公民身份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其实际的推动因素主要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与当时金大中政府的政治应对。显然是东亚模式的发展主义的强劲势头,发展优先的战略同时压制了公民身份多维度的制度建构。〔76〕

在传统国家,无论是君主制还是寡头制的统治形式,传统国家的“民主权利”仅仅是作为精英阶层的特权而存在的,同时,由于国家的社会渗透能力非常有限,再分配性质的福利供给也相当有限。本迪克斯对传统封建制国家的统治与权威的研究表明,虽然传统国家在政治上是不稳定的,但是经济社会却是相对稳定的,“政治的不稳定可能与社会的稳定相并存。普通大众被禁锢在社区和家庭中,难以改变生活条件。由于极低的生活水平而阻碍了人们采取行动来推翻他们所享受的有限保护。国王与贵族之间具有潜在的争夺统治权力的长期内外部争斗,但是却不是在经济上动员大众。”〔77〕即在传统国家,社会再分配性质的权利诉求非常有限,多半是临时和有限的社会救济性的国家行为。

当然,在传统国家,统治者多少会针对性地、有限地提供一些寡头式民主参与权利以及相应的福利性社会再分配,但是这些都是作为特权形式存在的,同时具有强烈的庇护主义的色彩。作为公民权利性质的民主与福利显然是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产物:“民族国家的核心要素是将所有成年人归为公民类型,并以此规范他们的权利与义务。”〔78〕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进程是相当缓慢,甚至是反反复复的。在阿根廷,其民主的发展倒向了民粹主义的发展径路,而其福利制度的建构与发展也是比较缓慢的、不均衡的,这两者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公民身份的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维度的发展都是相对较低的。

第二种情况,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力量对比发生剧烈变化,重大的历史变迁顷刻之间使得两者的同时实现成为可能。这样的情况特别容易出现在存在强大的外在力量或外来因素影响时,例如战争对统治集团力量的严重削弱,由此导致民主与福利权益的同步实现。战争导致公民权利的各个维度都得到大幅度扩展的情况的内在机理大致如雅诺斯基所归纳的那样,“总体战争需要动员大量的劳动力,因此,战争经济中的新技能和工作机会将会向原先受排斥的妇女和少数民族等群体开放。当老百姓因为遭轰炸和国土沦陷而蒙受伤亡时,他们争取平等公民权利的过程就会得到加强”〔79〕。所谓外来因素,特别是战争的影响是否可以作为独立变量,在上文的文献分析中已经有所提及,问题的关键依然是外来影响会通过改变原有的社会(阶级)结构以及不同社会力量之间的对比而实现社会制度的剧烈变迁。〔80〕当然,从公民身份制度发展历史来看,这种情况很少见,而且剧烈的变迁也是相当短暂的。因为外生变量只能起到一定的催化作用,福利性社会再分配涉及诸多的社会条件,而且这样的再分配究竟能否真正普遍而平等地供给社会公民权利则是令人怀疑的。〔81〕此外,在具体研究时,一般的社会科学研究多将外部变量另加处理。

第三种情况,两者相互兼容并糅合在一起,在实现的过程中是可以共存、共生,甚至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两者或许会在实现时间与权重上有所差异,但是多半能够携手共进,这或许可以说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是良性运作状态,如马歇尔所阐述的英国的情况。不仅如此,两者或许还是互为基础的,否则就难以解释马歇尔模式成功的原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依然可以大致区别两者实现时间的前后顺序,也可以大致归纳为从一种权利制度到另一种权利制度的推进与变革。

第四种情况,两者在实现的过程中(特定的时间或特定的国别是)不相兼容,例如,当今西方许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多面临的“福利紧缩”的困难,即民意与民主体制将抵制政府当局基于任何理由而对福利体制的变革。公民民主权利体系会排斥福利建构,这在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在美国这样一个十分强调自由财产权与机会平等的国度〔82〕,加之具有历史性的与政治性的制度架构,以及相关社会力量的大小以及目标实现的方式与程度,导致最终难以以“权利”的目光看待福利性再分配,因为所谓社会公民身份会威胁甚至破坏公民身份的核心要素。〔83〕特纳的研究还直接归纳与总结了社会公民身份对整个社会政治体系的腐蚀。〔84〕而以福利供给抵制民主诉求则是几十年来质疑马歇尔模式的重要论据,其现实依据就是德国俾斯麦苏联时代的政治实践,即福利本身作为一种相当明显的政治策略存在,其公民身份的政治权利维度发展则十分有限。(www.xing528.com)

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大致可以根据政治公民身份与社会公民身份的长期历史相关性,对诸多典型的公民身份制度变迁路径做出如下分类。

表1.2 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理想类型分类

需要说明的是,对分类及其代表性国家需要做进一步的解释。英国是不是社会民主主义国家是很有争议的,特别是撒切尔改革以后,大步滑向了新自由主义,当然,工党执政以后的所谓“第三条道路”又有所缓和。〔85〕但是从历史上来看,英国是典型的公民身份早发国家〔86〕,并在20世纪上半期明确地、迅速地建立起福利国家,在原有的公民政治权利基础上大幅度供给社会权利,而现在典型的北欧社会民主国家在当时大多是望其项背的,所以,在本研究中我们将英国作为典型社会民主主义的发展模式来研究。

另外两个比较成问题的国家就是德国和苏联。德国的铁血首相俾斯麦运用国家机器的力量比较典型地推动了福利制度的建设,赋予强势工人阶级以一定的社会保障,而在帝国时代与魏玛共和时代甚至一直延续到战后,德国政府在发展福利国家的事业上一直是不遗余力的。但是德国从社会公民身份到政治公民身份的发展是成问题的,因为德国是通过外在力量直接推翻纳粹统治以后实施军事占领,由美国主导在西德直接建立起现代宪政民主体制的。〔87〕虽说德国的公民身份制度体系是由外力主导而建立起来的,但是从俾斯麦的福利制度建构到魏玛共和国的像模像样的社会公民身份供给,确实大体建立起了现代公民身份制度体系。〔88〕苏联也有相当的福利供给,例如广泛的工作权利的供给,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公共福利供给等,但是苏联的个体公民权利的保障特别是实质性政治(参与)权利相对有限〔89〕,苏联解体以后,这样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向就变得难以观察了。

另外,阿根廷是可以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发展中国家来研究的,很多发展中国家被广泛赋予公民政治权利〔90〕,特别是第三波民主化以后,一大批国家发展成为民主国家。当然,从各种民主发展指数上来看,这些国家的民主还是相当不稳固的,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与巩固。但是,无论如何,由于其民主权利的相对虚假,社会资源的匮乏或有限,不平等的政治经济旧秩序,使得其福利性的社会公民身份实现有限。其实,依然如同阿根廷所体现出来的那样,虽然实现了自由民主选举,但是,其民主权利的实现依然是不够平等,福利供给也是不均衡的。发展的趋势显然是底层大众的力量的壮大与权利意识和诉求的暴增,但是由于其国家建构本身的缺陷等问题,显然还是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当然,理想的类型学研究显然是要求一一对应的,而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可能比较难以实现,因为总会有一些不太匹配或者不太合适的地方,这样的交代也许更符合学术研究规范。而在实际的研究过程当中,即使典型类型,本书的着墨也会有所不同,因为这又将涉及具体的研究路径的规划以及实际研究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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