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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基金监管的内涵及形式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基本养老基金监管的内涵基本养老基金的监管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的过程。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由司法程序进行的监管是最为严厉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基本养老基金监管的内涵及形式

(一)基本养老基金监管的内涵

基本养老基金的监管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的过程。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在一定程度的监管下进行,严密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其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是指监管的主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个运转过程进行监管的制度和规定的总称。

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养老基金的征收、给付和投资运作等过程。养老基金监管的内涵包括以下几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具有特定的主体;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具有特定的客体;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表现为一个活动过程;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有一定的指向性。

(二)基本养老基金监管的基本形式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基金监管主要采用行政监管为主、其他多种监管方式协同的形式。

1.法律监督

立法机关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监督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运用相关的法律来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2)听取和审议预算决策、立项等,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用途等加以监督;(3)通过人事任免来对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人员进行人事调整,来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转;(4)以质询和诘问的方式来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管;(5)通过视察、检查和组成针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查委员会来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

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由司法程序进行的监管是最为严厉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2.行政监管(www.xing528.com)

对养老基金行使行政监督权力的部门主要包括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这些部门协同合作,履行监管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职责。由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管是一种纵向监管,主要是由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对下级执行机关工作的指示、检查、布置、督促等,有两种形式:一是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是指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负责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行政机关的监管。二是专门的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即行政监察。这种监督是由行政机关内部专门负责监督的部门来实行的。

3.财政监管

财政部门行使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1)对养老基金的预算和决算等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核算,对于不合理的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2)制定相关的财务制度,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转提出相应的规制和要求,来提升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性;(3)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力度,从部门的角度来提高基金运行的制约性。

4.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对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的另一个重要的途径。这种监督模式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等特点。将审计的结果及时、精准地向社会公众公开,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的问题,保障养老基金的有效运行。

5.社会监督

社会大众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转的监督主要以社会舆论的形式来完成,是一种非官方的监督手段,具有社会性、广泛性等特点,具体的形式主要包括上访、写信等形式,可以对官方性的监督起到补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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