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中国现行的养老金体系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其症结就在于现存的养老金体系在关乎个人、企业和政府责任方面并没有厘定各自的目标,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董克用、姚余栋,2016):
(一)中国养老金缺口过于巨大,难以积极进行老龄化应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在对4716亿的财政补贴进行剔除之后,2015年中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的现实缺口[1]达到了1188亿元。实际上,中国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参保职工人数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为4.04%,已经比中国离退休职工的平均增长率6.64%要低,也就是说中国养老金收入比支出低会一直延续很长时间,这种情势下形成养老金缺口也是必然的。据德意志银行的马骏等估计,中国现实养老金缺口在2050年预测占到GDP的5.5%。曹远征等则预测:在2033年中国全口径养老金缺口[2]为68.2万亿元,占到GDP的38.7%。由此可见,中国积极应对老龄化会难上加难。
(二)养老金体系存在结构问题,导致政府养老责任过重(www.xing528.com)
在中国的养老金体系中,因为基本养老金缴费比重太高,并且少有税收政策的优惠,实际上企业年金的发展很滞后。截至2015年底,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仅有7.55万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也只是占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6.6%,这也说明大部分职工并没有真正享受到企业年金。2015年末,累积结存的企业年金基金金额为9526亿元,在基本养老资产中的占比是26.95%,而平均每人企业年金资产为4.11万元,其资金量对于参保职工进行养老保障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再加上中国养老金的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并没有实际建立,其结果就是中国基本养老金实际上负担了绝大部分的养老责任,政府养老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和责任。
(三)中国养老金待遇水平长期偏低,公民基本生活不能得到持续保障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被人为设定为60%左右,不足部分由企业年金进行适度补充。实际情况是:中国企业年金计划参保职工不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的10%,导致大部分职工并没有真正获得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补充,基本养老保险成为职工们几乎是唯一的退休生活保障。依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40%~50%为养老保险替代率的警戒线,中国一直徘徊在警戒线边缘。因此,虽然中国持续进行了养老金待遇的上调,但退休职工依然面临较大的基本生活保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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