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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的确定方法与规定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想确定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事先安排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助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依据法律的指引排查潜在的继承人。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经历确定法定继承人的程序。在理想状态下,作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后,即可按规定参与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确定方法与规定

要想确定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等事先安排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求助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依据法律的指引排查潜在的继承人。法定继承可能将遗产的分配与继承置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因为法定继承人理论上有多位,需要通过正向选择与反向排除才能最终确定,且经过一番努力后确定的法定继承人并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生前最亲近的人,导致其遗产的分配不能真正地顺遂心意。

现实生活中恰恰有很多继承处于这种不确定状态中。根据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的统计,截至2021年1月19日,在全国已公布的继承纠纷相关的裁判文书中,涉及法定继承纠纷的裁判文书有25万余件,而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裁判文书仅有3万余件,前者是后者的8倍多。虽然存在一起案件涉及多份裁判文书的情况,但保守估计,大多数的继承案件都是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予以裁判,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案件是因根本没有遗嘱而需要适用法定继承,其余部分案件则是遗嘱无效导致需要适用法定继承。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经历确定法定继承人的程序。

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的顺序,是确定法定继承人的主要依据,“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而,并非所有在此范围内的继承人都能获得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第一顺位中任意一位继承人存在,不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还是父母,第二顺位中的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都无法作为继承人获得遗产。

“配偶、子女、父母”,这简明扼要的六个字构成了第一顺位的全部继承人,却可能蕴含各种复杂的现实情况。为了尽可能地为各种情况提供有据可查的指引,上述条文进一步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应地,比照上述规定,在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中,法条又继续明确,“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www.xing528.com)

在理想状态下,作为配偶、子女或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后,即可按规定参与继承。证明上述身份的证据可能是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人事档案等生活中常见的材料,还可能是公证书、街道办与派出所证明等材料。

但是司法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层出不穷。接下来,让我们从代表案例的判决书中挖掘确定法定继承人时可能遇到的难题,从而深刻理解法律适用的灵活性与相关法理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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