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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定义及优化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所所在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进行进出口货物交易而订立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卖方和买方,其中提供出口货物并收取货款的一方称为卖方,而接受进口货物并支付货款的一方称为买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应具备这样一些条款:标的物条款、装运条款、价格条款、商检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免责条款、索赔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定义及优化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所所在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进行进出口货物交易而订立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卖方和买方,其中提供出口货物并收取货款的一方称为卖方,而接受进口货物并支付货款的一方称为买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比较有如下特点:

1.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即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应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合同标的物需作跨越国界的运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大多数是隔地订立的,即通过要约、承诺订立。要约、承诺在不同国家作出并遵守国际上公认的规则。

4.合同价款一般是用可作国际流通的“自由外汇”支付,采取外汇结算方式。(www.xing528.com)

5.当事人可以选择支配他们合同关系的法律。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律,只能适用中国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应具备这样一些条款:标的物条款、装运条款、价格条款、商检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免责条款、索赔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为了方便合同的订立,使合同规范化,许多国家的公司或民间社团都拟有符合法律规定和特定行业所需要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有关的贸易组织对某一类商品的买卖拟定的固定条文。该条文供交易当事人参考,以避免对必备条款的疏漏。当事人在谈判中可以对条文进行修改和增删,只有当事人正式签署的格式合同才对双方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确定:①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一项法律适用条款,明确规定该合同应适用的法律;②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有关的国际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国际惯例或由管辖法院或仲裁庭依据法院地或仲裁地国家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合同应适用的法律。不论采用哪种方法,可能被适用的法律可归纳为三大类:国内法、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国内法就是作为准据法而被援引的某一国的实体法,对此本书不作详细介绍,而重点阐述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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