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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律规定全解析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发表,30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发表,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律规定全解析

我国现行的有关涉外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1年6月施行,并于2001年10月和2010年2月修订的《著作权法》,2002年9月施行,并于2010年2月26日修订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2年9月公布的《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2001年12月公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1996年4月颁布的《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除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外,中国相关部门为实施《著作权法》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司法解释。1991年6月4日,作为《著作权法》重要组成部分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颁布;1992年4月,当时的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为了解决当时国内版权法规和国际条约的衔接问题,国务院于1992年9月25日颁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对于中国参加的多边条约的成员国以及同中国签订了版权双边协定的国家的作品版权保护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199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199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年8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1996年8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对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的通知》;1996年9月国家版权局发布《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1997年1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及有关实践,我国在涉外著作权法律适用方面的做法主要有:

1.对于涉外著作权的保护采取“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即我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其在境内或境外发表,均作为我国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视为我国作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发表,30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发表,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www.xing528.com)

2.外国人已在我国境内发表的作品,应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3.我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要想在外国受到法律保护,可以根据我国已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在公约某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在其他成员国也同时得到保护;或者首次在我国发表后30天内也在《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发表,也被视为同时发表,受到所有成员国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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