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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框架及立法问题审查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重点论述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框架的影响下所应对的问题,强调了信守法治原则的必要性和全球减缓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正义内涵。在此基础之上对与中国光伏产业相关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做出梳理。司法审查的内容主要分为对光伏产业发展中市场化政策工具设计和运用的事实问题的审查和法律问题的审查。

中国光伏产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框架及立法问题审查

本书重点论述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框架的影响下所应对的问题,强调了信守法治原则的必要性和全球减缓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正义内涵。在这一国际背景下分析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中市场化政策工具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的市场化政策工具类型。论述了中国光伏产业创新系统发展的障碍,主要包括市场失灵、系统失灵和政府失灵,明确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中市场化政策工具的法律规制目标是克服市场失灵、系统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在此基础之上对与中国光伏产业相关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做出梳理。重点是第4章。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中市场化政策工具的法律规制,就其实质而言是对负载于市场化政策工具之上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中市场化政策工具的法律规制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一是立法层面。通过规定市场化政策工具的授权依据、使用边界、适用条件等内容来规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从而保障市场化政策工具的合法性。立法规制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起到决定性作用,明文的立法可以划定行政主体设计和运用市场化政策工具的范围,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设定权力边界。二是行政层面。指在市场化政策工具的运用过程中,可以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指导等方式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障各种政策工具的合理运用。三是司法层面。通过事中规制和事后规制进行,主要是指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审查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遵循了法律所明确规定的界限、程序和条件等,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具体到光伏产业发展中的市场化政策工具而言,是审查市场化政策工具的设计和运用是否遵循了实体立法所确立的界限、程序和条件。司法审查的内容主要分为对光伏产业发展中市场化政策工具设计和运用的事实问题的审查和法律问题的审查。重点是第五章。(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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