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在企业改革过程中,破产成为一些企业“合法”逃废银行债务的惯用手段,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不论债权大小,只能参与剩余财产分配。近年来,此类逃废债务行为已成为部分企业的惯用伎俩,各银行应特别予以警惕。债权银行除借助债权人委员会、法院等外部力量联合维权外,也可通过行使撤销权追偿被转移财产,行使代位权追偿公司债务,对骗贷进行刑事追责等一系列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不法行为。
面对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决不可知难而退,消极等待,必须转变思路,迎难而上,认真分析清收不良贷款中出现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克服重重困难,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将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风险降到最低。
(作者:云南省某银行 柳力心)
【编审点评】
破产是为了规范企业经营终止,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在企业改革过程中,破产成为一些企业“合法”逃废银行债务的惯用手段,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不论债权大小,只能参与剩余财产分配。实践中,不少债务人将有效资产转移后,企图利用公司清算制度,逃废银行债务,破坏金融生态环境。(www.xing528.com)
本案中,楚雄YB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逃废银行债务,其法定代表人故意失联,而后“积极”寻求破产清算,借破产之名,行逃债之实。债权银行及时识别企业逃债企图,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法院,并多次与法院开展沟通协调,促成法院组织全体债权人召开破产立案听证会,通过听证会及时阻止了YB公司的破产申请行为,为后续债务追偿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此类逃废债务行为已成为部分企业的惯用伎俩,各银行应特别予以警惕。债权银行除借助债权人委员会、法院等外部力量联合维权外,也可通过行使撤销权追偿被转移财产,行使代位权追偿公司债务,对骗贷进行刑事追责等一系列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不法行为。
(点评人:北京农商银行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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