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今年39岁,走上工作岗位已经近20年。对于宪法的认识,潘女士认为,可用一句话描述:“宪法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根本,当初我可是通过它找到了工作!”潘女士回忆起自己应聘杂志社工作的那段经历。
14年前,25岁的潘女士辞掉银行的工作,怀抱着摄影梦去了北京。“学生时期就酷爱拍照。”潘女士说,当北京的朋友告诉她,一家杂志社正在招聘摄影记者时,她毅然踏上“北漂”的道路。
来到北京的第二天,潘女士便整理好自己的简历和作品来到了杂志社。“到前台我就觉得有些奇怪。”潘女士说,她看到前来应聘的都是清一色男同志。
轮到潘女士登记时,前台人员有些诧异地问:“你看清楚我们的招聘信息了吗?”并从文件夹里拿出一份招聘简章递到潘女士手中。(www.xing528.com)
“当时前台人员不为我登记,让我到一边好好看清楚。”潘女士说,仔细一看,她才发现招聘启事上的一项要求写着:仅招聘男记者。
潘女士一下子懵了,大老远辞掉工作来北京,面对理想的工作却因为性别被拒之门外。“当时我急得哭了。”前台人员见状请来了人力部主管,向潘女士做出了这样的解释:因为外出摄影任务比较多,这项工作不适合女性。
“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反驳,只得离开。”潘女士回到朋友的住处,哭着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朋友。不过,潘女士很幸运。“我朋友正在准备考试,刚好在复习宪法的相关内容。”潘女士笑着说,妇女可是受保护的,宪法里明确规定了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天一大早,潘女士就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到了杂志社。“只招聘男记者,就是对性别的歧视!你们违反宪法规定,我可以告你们!”潘女士得意地说,她仅用了这一招,杂志社便让她参加了面试,最后凭借优秀的表现成为杂志社里唯一的女摄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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