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庭纠纷中,孩童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大概有三种原因:一是孩童反抗自救能力差,导致违法成本低,不易被察觉。要从根本上减少家庭纠纷中孩童总被当作攻击对象情况的发生,一方面需要强化外部干预化解机制,让法律进家庭,增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在问题发生时,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等,要做好孩童的监护工作,不给其他家庭成员伤害孩童的机会。
家庭纠纷中,孩童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大概有三种原因:一是孩童反抗自救能力差,导致违法成本低,不易被察觉。特别是一些五六岁甚至更小的孩童,有的根本无意识,或者即便有意识但也没有反抗能力,但在他们眼中,家庭成员往往被赋予保护神、仁爱的长辈符号,根本不能与伤害者画上等号。即便有些孩童在受到伤害时,也有反抗,但反抗能力不足,最终使孩童成了家庭矛盾纠纷的“牺牲品”。在实施侵害孩童过程中,由于都是家庭成员,在空间时间上不易被察觉,也是导致孩童受伤易发的原因。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尽管目前法律普及有所成效。但法律进家、家庭内部自觉遵守法律的情况仍然有待提高。加之传统上形成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使得法律处理家务事成了一个软肋。
三是矛盾化解机制不够健全。现实生活中,家庭矛盾纠纷常常被涉事家庭捂起来,怕家丑外扬。这种处理方式,使得家庭矛盾纠纷解决起来很困难,直至发生严重后果才被外人所知。
而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团体在解决矛盾隐患方面不够深入,方法不够严谨,也是家庭矛盾问题不能得到化解的原因。众多原因,致使家庭矛盾积累越来越多,化解越来越难。(www.xing528.com)
要从根本上减少家庭纠纷中孩童总被当作攻击对象情况的发生,一方面需要强化外部干预化解机制,让法律进家庭,增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需要妇联、村委会、居委会等矛盾调解机构的服务进家庭,让帮扶关爱进家庭,使得家庭矛盾纠纷有可以疏导减压的渠道。另一方面,需要家庭成员之间,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开诚布公,主动沟通协商,不激化问题。在问题发生时,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等,要做好孩童的监护工作,不给其他家庭成员伤害孩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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