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住在福建省的仙游县。他的生父至今身份不明,他的母亲每日天不亮便出门,到外面干点零活维持生计,有时一整天都不着家,饥饿的小龙只好四处觅食。母亲常常在夜里返家,回来后,稍不顺心,便对小龙拳脚相加,甚至用火钳打、刀片划。
隔三岔五,小龙会带着新伤,到村里的诊所里敷药。
对于小龙母亲的行为,邻居们都看不过去,白天只要是看见小龙,就招呼他进门吃口热饭菜。县乡干部请来心理医生,对小龙母亲进行心理疏导。然而,大家的好心换来的却是小龙母亲恶言相向:“我家里的事,不要你们管!”
尽管小龙的母亲在县乡干部的监督下写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打孩子,但这样的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小龙又遍体鳞伤地出现在诊所里。
2014年5月底,当地公检法、民政、妇联、共青团等机构联合施救,达成共识:让小龙彻底离开他的母亲。
在仙游县,正是考虑到小龙的利益,从村民、社会公益组织的民间救助,到民政、共青团等机构介入干预,对小龙的救助开始了民间和官方的接力。
2014年6月,当救助小龙的接力棒传到陈建红手上时,这位在仙游县人民法院工作了30年的法官,真真掂出了分量。
陈建红接手案件的10余天前,小龙母亲被依法行政拘留。这期间,小龙被暂时安置在当地救助站。陈建红征求小龙意见时,一提起妈妈,小龙就面露恐惧之色。尽管口齿不清,但小龙的意愿非常明确:不想再和母亲一起生活,怕被她打死。(www.xing528.com)
根据现有证据和小龙的意见,撤销小龙生母的监护权并无悬念。摆在陈建红面前的最大难题是,谁来提起诉讼,如何启动撤销监护权的程序。
“可法律规定是原则性的,很难操作,当时又无先例可循。”陈建红说。为了这个案件,仙游县人民法院内部讨论了多次,最终认为由村委会担任监护人可行。
2014年7月4日上午,小龙生日的第二天,开庭审案。陈建红预想的激烈场景并没有出现。小龙母亲没有请律师,除了为自己辩解几句,并不否认对儿子的殴打行为。法院启动特别程序,判决撤销小龙母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梧店村村委会担任监护人。
当时,陈建红并不知道,她法槌落下、“(2014)仙民特字第01号”判决书签发的那一刻,创造了历史。这是中国大陆第一起撤销父母监护权,转由国家监护的案例。
费尽周折,小龙终于住进了福建莆田国际儿童村。儿童村的3号楼,是小龙的新家。家中客厅墙上贴满照片,小龙的笑容格外灿烂。
“他笑得很可爱、很天真,声音很好听。有时候会很开心地说‘妈妈说我是宝贝,妈妈叫我宝贝’。”前几天儿童村的“妈妈”林丽芳感冒,听到“妈妈”咳嗽,小龙马上站起来给她捶背。“你说我感动不感动?虽然照顾他很累,但他这样对我,我也很满足了。”林丽芳说。
(作者:卞民德、郝洪禹、伟良、申琳;选自《人民日报》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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