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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准则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法”字本身就包含有“平之如水”的含义;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韩非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由清末民初的进步人士从西方引入中国的。1954年,法律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我国,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法律:保障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准则

在西方国家的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关于平等的观念。例如,亚里士多德曾提出,法律应具有平等的品质;西方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原则。

在我国古代,也曾出现过一些关于法律平等的观念和理论。例如,“法”字本身就包含有“平之如水”的含义;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但更多的却是处处可见的不平等现象。“刑不上大夫”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点,而作为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就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

韩非子(www.xing528.com)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由清末民初的进步人士从西方引入中国的。1954年,法律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在我国,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它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国家主人翁责任感;其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防止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对干部队伍的侵蚀;第三,它鲜明地反对法外歧视,有利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第四,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又切实履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应有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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