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覆盖对象与传统认识在诸多方面有差异,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男性职工、男性职工家属、全体国民等,这些都与刻板印象里的生育保险覆盖对象不同,具体如下:
1)生育保险对象也包括男性
按照性别分,男性和女性均是生育保险的覆盖对象。不同于传统认知中把女性定义为生育保险的对象,生育保险覆盖对象也包括男性。如今,“父亲育儿假”已经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进行明确规定,包括了欧洲、美国等发达工业国家,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父亲育儿假”列入计划,如加拿大于2018年宣布将推行新生儿父亲育儿假。我国也有“男育假”,晚育的男性享有7天左右的带薪休假期。女性完成生育行为,但家庭中的男女双方均应承担生育责任。因此,男性也应该是生育保险的对象。
2)生育保险覆盖职工未就业家属
生育保险通过缓和在职工(主要是男职工)的生育顾虑,保证其正常的劳动生产效率,同时,保障未参与就业的“全职太太”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承认其家务劳动对社会的作用。一般而言,生育保险所指的“家属”是受保人的“配偶”,比利时、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家的受保人“家属”甚至包括“女儿”在内。《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102号公约)在1952年被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其中第四十八条就对受保护人对象进行规定时,在涉及生育医疗津贴的三条规定中都特别强调“还包括这几类人中男性雇员的妻子”。该理念具有特殊意义:该理念不仅可以保证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用工,还可以提升企业及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积极性。(www.xing528.com)
3)生育保险对象按覆盖群体由小到大依次为就业女工、未就业配偶或者全体国民
生育保险主要惠及处于就业状态的女性雇员,男工未就业配偶往往也处于覆盖范围,少数国家全体国民均享受保险。在全民享受生育保险的国家,生育补助及医疗待遇惠及所有居民,这里的居民定义一般是指在本国有一定居住期限。例如:韩国规定除了其医疗援助项目所援助的低收入对象外,所有居民享受生育保险,包括非本国但是长期居住在韩国的居民;芬兰“生育现金补助”覆盖范围包括入境芬兰满180天等待期的移民。
4)生育保险对象按职业可以分为正规就业者和非正规就业者
我国城镇女职工因生育子女暂时中断工作可以得到“职工生育保险”的保障,但仍有数目较大的城镇女工,虽然同为城镇劳动者,但因为工作部门大多为“非正规部门”,或者就业方式为“非正规方式”,她们因为不能参加生育保险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障。在其他国家也存在同样的模式,这其中的差异主要体现为个体在正规部门参与正规就业,以及在非正规的部门参与非正规就业,“职工生育保险”往往只针对前者,而诸如个体户、家政保洁、家庭保姆、季节工、钟点工、短期合同工、现实中非全日制工人、劳务派遣等女工则被排除在外。上述两种就业方式的女工比例存在差别,前者少于后者,如国际劳工组织就在其报告中提到“采用非正规方式就业的妇女要比男性更为普遍”。而非正规部门缺少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导致生育保险覆盖的对象比例也就相应较少,这不利于广大女性的利益保障。各国政府也意识到这一点,努力尝试将生育保险甚至整个社会保险体系扩展至非正规就业者,虽然这种构想会给财政和管理带来诸多困难,但也有相当多的国家已经将非正规就业者纳入社保体系,如巴哈马、芬兰、菲律宾、葡萄牙、哥斯达黎加、斯洛伐克和突尼斯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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