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是根据职工工资单或报表进行的,并且每月按期进行。因此,对职工工资进行审核并扣除保险费,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的日常工作。有几个国家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缴费比率并不固定,例如印度尼西亚是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缴费比率;泰国则是根据以前几年事故的发生情况,制定一个适当的比例;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做法都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采用工资等级制度缴费的办法,这会使工作程序大大简化。在大多数社会保险部门中,保费的收缴与管理是其最主要的工作。有些企业总会找出种种借口不按期缴纳或少缴纳保险费,这个问题很严重。有些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特别的法律程序,如收费滞纳金、法律诉讼等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国外,工伤保险资金的缴纳金额是按照职工的工资比例筹集的。大部分国家工伤保险的费用全部由雇主承担,但也有一些国家职工个人也要承担少部分费用,主要是个体经营者参加工伤保险需要个人支付一定费用。还有一部分国家,政府以提供财政补贴或弥补亏空的形式负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用。
归纳起来,国外确定收缴保险费的办法大致有以下三种:
(1)个别确定法
个别确定法主要应用于雇主责任制保险模式中,先预测确定基本缴费额,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www.xing528.com)
(2)集体确定法
集体确定法与单独确定法较为相似,不同之处在于,确定缴费额时依据的是相同经济活动中所有企业的经历,同一类型的企业确定一种费率。
(3)统一确定法
统一确定法是最能体现共同承担风险原则的方法,因为无论因素怎么变化,保险所缴纳的费用都是统一固定的,所有的数据和账目都是依据整个制度而定。这种最简单的方法不仅可以减少行政管理费用,而且还可以与其他统一的社会保险金一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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