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
1)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多层次的投资体系
在国家指导之下,由税务部门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效益或收入,确定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的标准,实行省级或地市级统筹,从而提升统筹的层次,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力度,确保在可能范围内社会保障基金的最大化收入。取消当前对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行政限制,赋予市场部门政策内独立投资的权利,鼓励其运用市场机制,按照自身的专业判断进行灵活性投资组合。
2)提高基金的管理效率,建立纵横制约式管理体制
结合当前管理部门多、分工不明确的情况,在现有部门的基础之上,整合部门之间合作和制约机制,建立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约束的管理模式。将基金的筹集归为税务部门,支出归属社会保障部门,基金发放委托给银行部门,保值增值通过招标或委托的形式托管给市场部门,基金的管理则归为财政部门。各个部门各司其职,独立行使职能的同时保持相互牵制作用,从各方面提高管理的效率。(www.xing528.com)
3)充分运用监督手段,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制
运用好财政、审计、税务、社保、舆论等各种监督手段,各部门的权利职责应当明确,避免责任不清。同时,进行全方位监管,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公开和透明,达到社会保障基金的预期效果。
4)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法制建设
要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法律的完整性。通过专门立法明确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渠道和财务制度;明确管理主体的身份界定和准入条件、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明确违法成本,提高管理主体的执法意识,营造出一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良好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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