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划分为两种管理模式,即私营竞争型管理模式和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私营竞争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合理地运用市场规则,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机构具有私营性质,对该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智利是私营竞争型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是指由政府或者是受政府委托的公共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一种模式。
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划分为两种管理模式,即私营竞争型管理模式和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
私营竞争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合理地运用市场规则,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机构具有私营性质,对该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智利是私营竞争型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十几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智利的养老保险基金,人们可以任意选择参加一个公司的养老保险基金,并且在每个管理公司之间的个人账户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可以自由流动。由于该模式很少受政治影响,因此资金的配置最佳,可实现最大化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完善和发展国内的金融市场。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容易导致管理成本上升,并且私营投资管理的分散化时常造成经济的规模效应消失。(www.xing528.com)
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是指由政府或者是受政府委托的公共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一种模式。选择使用这种模式的大多是发达国家,当然也有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CPF)。政府的中央公积金局决定了公积金存款利率,同时,它对中央公积金直接进行全面的管理。中央公积金局通过基本投资计划、增进投资计划、非住宅房地产计划等投资计划,实现公积金资产的增值。这种管理模式具有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了管理成本(管理成本一般控制在所缴费用的1%以内),实现了国家、社会的最大化发展目标。但是政府集中型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该模式容易导致效率低下、基金收益率不高以及被挪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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