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现场监督已不适应公共资源交易精细化、规范化监管的需要,要创新和改进监管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推进“智能”监管,实现远程异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在线监管和自动预警,不断提升监管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
1.加速实现系统互联共享
柳州市目前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还不能满足市县一体化的要求,要部署和推进建立市(县)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一体化建设,对现有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进行升级优化,实现项目交易、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之间功能相对分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根据功能的不同,交易平台设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几大业务模块,并预留拓展的业务模块。服务平台升级网上办事大厅,增加诚信库公示栏目,为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网上登录、网上查询和网上办事的一体化服务。监管平台通过数据接口技术,与服务平台和交易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并对交易平台中的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通过预先设置的时效性监察点和条件监察点,进行自动预警提醒。推进纵向与国家、自治区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接,横向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行业相关业务监管系统,以及各方市场主体建设运营、通过国家检测认证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连接,并开设审计、监察部门监管通道。为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智能监管。
2.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进一步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通过网络开展交易。搭建全市互通的数据交换系统,共享业主库、企业库、专家库、信用信息、中介机构等各类信息化系统资源库。共同推进CA互认、加密锁和电子签章整合、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等应用系统建设,逐步探索利用移动APP、微信人脸识别技术取代CA锁,完成身份验证、签章、加解密,开启招投标身份认证新模式。统一相关使用规则、统一评标办法、统一电子招投标模板,实现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流程电子化的要求,对现有的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尽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推进网上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提高效率,实现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全程电子化。
3.加强大数据应用监管
第一,在线监管的应用。目前,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县级公共资源项目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集中交易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市、县两级交易项目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难度。结合当前行业监管部门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监管实际情况,必须加快推进电子化在线监管以及县级项目分级属地监管,才能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交易全过程在平台上自动留痕,可溯可查,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全面记录交易过程,将开标等关键环节的视频音频实时推送,将交易全过程数据实时交换。各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可以依托平台系统实现远程、实时、全面在线监管,运用移动监管、随机抽查、电子案卷等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有效解决目前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在线即时监督监测。(www.xing528.com)
第二,数据分析的应用。加快推进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对平台汇聚的跨行业、跨时间段的数据,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主要从公共资源交易的主体数据、市场主体及主要人员违法行为的数据、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交易异常等主题,定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和监管分析,深度分析发掘交易数据价值,深入分析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推动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管。
4.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公共资源监管
第一,制定限额以下交易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标准、交易程序、投诉处理等内容,规范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第二,规范限额以下交易项目监管标准。探索统一县(区)限额交易项目监管标准,鼓励限额以下公共资源纳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积极推广市、县(区)联动异地评标,减少县(区)级限额以下项目的交易成本和管理风险。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情况由县(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定期收集,报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建设一体化采购网上商城。实现县(区)级限额以下的小额项目网络化交易,各县(区)预算单位可以自行登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直接采购,逐步取消现场交易,规范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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