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梳理政府内部职能,将那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力剔除,通过精简项目以及下放权力,给予市场更多的自主发展权力,激发市场的活力。改革中柳州市通过成立行政审批局,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统一划转后,使原职能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制定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研究行业标准、完善和创新宏观调控,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上来。
1.解决了“权利碎片化”的问题
柳州市将一枚行政审批专用章代替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印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解决了政务服务中心“收发室”和“传达室”的问题。通过改革梳理,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从2001年的961项减少为283项(不含中区直部门),减幅达70.6%,与2014年保留的469项相比,减少了187项。除市公安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62项许可事项外,其余221项全部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经过动态管理和梳理调整,目前,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29项。
2.转变了“审批依赖症”的现象
明确事中事后管理手段,区分部门的行政审批权与事中事后监管权,进一步转变了“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思想。其中,行政审批局作为专业部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市场活动监管和公共服务。让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在分工协作中相互制衡,即事前审批由市行政审批局完成,事中事后的监管需要原负责审批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使审批和监管更专注、更专业,真正实现了政府履职方式的变革。(www.xing528.com)
在改革中重新调整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体系、行为方式、组织结构,实现审批职能和监管职能的相对分离,让审批和监管部门互相监督,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柳州市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求,将审批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相关政府平台和网站予以公布。同时注重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管理。2017年,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发布信息45.53万条信息,全市各级各部门收到依申请公开共422件。市政务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窗口共收到向市人民政府申请56件,其中回复主体为市人民政府的有24件,回复主体为市行政审批局的有32件,已全部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17年由第三方机构为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的评估报告中,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的公众满意度达到100%。通过改革,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都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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