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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廉政行为的德性论分析及优化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唐代时期,崇奉柳宗元为罗池神的行为被认为是为“妄”,祭祀崇拜柳宗元并没有上升到国家的层面。自此,柳宗元的廉政之举被中央朝廷接受。中央朝廷的介入型塑,使长期流传在地域性廉政思想文化获得了上层政治和文化因素的支持,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合法性得以确认。

柳宗元廉政行为的德性论分析及优化

从德性论看,官德是一种比普通职业道德要求更高的行政道德,廉政行为多是具有良好德性修养者出于品格特征而做出的行为选择。柳宗元有德于柳州百姓,在治理柳州一方热土中,他率先垂范、勤俭节约,恩泽柳州及附近人民。他在柳州的廉政施政行为受到地方官员及百姓的推崇,他们纷纷以柳宗元为楷模,拜谒柳侯祠,以效法和传承柳宗元的道德文章。

柳宗元作为贬官,由于多年漂泊,辗转于偏荒蛮瘴之地,精神压抑,身体羸弱,但他作为柳州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即使“百病所集”,仍能鞠躬尽瘁,用自己毕生的才华和心血在蛮荒之地耕耘。柳宗元病逝于刺史任上,生前两袖清风,死后家人无钱治丧,在同乡、桂管观察使裴行立出资帮助下,才得以将灵柩运回老家,归葬先人之墓地。为追思他的善政,受巫风浸淫的地方百姓和官员兴起了对廉吏柳宗元的崇拜。

从德性论角度分析,柳宗元抱病治理地方,干出政绩,他顽强地燃烧自己,尽其所有的光芒,照亮了一方荒芜,足见柳宗元高尚的官德。他以行动践行了以民为本、以义导利、立功去私的廉政思想。

1.庶民社会的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崇奉

柳宗元去世后3年,地方百姓在罗池畔建立庙宇,命名为罗池庙,奉他为“罗池神”,世世供奉。古代柳州巫风昌炽且历史悠久,柳州古属楚,自古以来,越楚一带具有崇巫信鬼的文化传统,“周礼既废,巫风大兴,楚越之间,其风尤盛”。在“信巫鬼、重淫祀”的文化土壤里,柳宗元的廉政之举备受人们推崇。

庶民社会对柳宗元的崇奉,大约起于长庆三年(823年)韩愈作《柳州罗池庙碑》时,“余谓柳侯生能泽其民,死能惊动福祸之,以食其土,可谓灵也已。作迎享送神诗遗柳民,俾歌以祀焉,而并刻之”。他盛赞柳宗元在当地推行教化,死后也将是当地的守护神。兴建罗池庙对柳宗元形象的宣传起到了推动作用,用庙宇专祀柳宗元,在民间培养了大量信众,凡是州境之内“有水旱疾疫之灾,及公私祈祷,无不感应”,以至“三百来年,庙享不绝”。

柳宗元廉吏形象的传播,也离不开地方文化精英的有力推动。柳宗元生前部将、地方文化精英魏忠、欧阳翼派谢宁在柳宗元死后,在罗池修庙专祀柳宗元,并请时任户部侍郎的韩愈为柳宗元撰写庙碑刻文《柳州罗池庙碑》。历代治理柳州的地方官员多是出身进士或举人的士大夫,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对柳宗元也有所了解。执掌柳州后,他们从柳侯祠以及地方民众对柳宗元的敬拜中获得更深地认识,宣扬柳宗元有利于治理地方、教化百姓。

柳宗元生前福佑百姓,死后化为神灵,生前的“政绩”和死后的“显灵”,这些充满迷信色彩的文字,无论虚实与否,都一定程度的反映了地方民众及精英阶层对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推崇。然而,终唐之世,祭祀柳宗元在官方祀典中无足轻重,对柳宗元的崇奉并没有得到上层文士和中央朝廷的接受。后晋刘昫的《旧唐书》指出,“然时有恃才肆意,亦有盩孔、孟之旨。若南人妄以柳宗元为罗池神,而愈撰碑以实之”。可见,唐代时期,崇奉柳宗元为罗池神的行为被认为是为“妄”,祭祀崇拜柳宗元并没有上升到国家的层面。

2.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正统化取向

从罗池庙从唐朝建成,到北宋中央朝廷赐封,庙享不绝。由于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传播,地方精英的推动,在宋、元时期,中央朝廷应柳州地方官“因民之情” 的申报或请求,四次赐封柳宗元。自此,柳宗元的廉政之举被中央朝廷接受。

北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年)敕赐灵文庙额牒,“尚书省牒柳州灵文庙,礼部状准都省批下广南西路转运司奏,据柳州申诗本州乡民父老严后等状陈:伏睹唐柳州刺史,元和年立庙于罗池。……据太常寺状勘会,唐柳州刺史立庙于罗池,系前代名贤,转运及州司保明立庙至今,三百年来,庙享不绝”。(www.xing528.com)

北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七月,初封为文惠侯,“文章在册,功德在民。昔有其人,是为不朽。……尚其知歆,永庇南土。可特封文惠侯”。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加封为文惠昭灵侯。“柳州灵文庙文惠侯,生传道学,文章百世之师;没以神灵,福佑一方之庇。朕嘉神孚惠,爰益褒封。尚赫光灵,保有常享,可特封文惠昭灵侯。”

元朝对柳宗元也给予极高的礼遇,致和元年(1328年),泰定帝赐封柳宗元,曰文惠昭灵公。此次赐封,比两宋更上升了一格,位列公、侯、伯、子、男爵位序列中最显赫地位。

宋、元时期是一个深入认识与全面接受柳宗元的时期。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正式被中央朝廷认可是在北宋朝廷以赐封的形式介入的时候,中央朝廷的认可也使更多的地方官员、文化精英推崇柳宗元。中央朝廷的介入型塑,使长期流传在地域性廉政思想文化获得了上层政治和文化因素的支持,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合法性得以确认。这种确认表明,大众文化、民间生活已经开始对上层文化、国家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

当然,中央朝廷的皇封御赐,对地方文化的认知并非是被动的,而是有意识地在认可中进行改造与重塑。中央朝廷协调主流思想文化与地方信仰意识的努力,提供了上层文化向民间社会下移的机会,使散落于地方的文化向中央正统文化看齐,大众文化与上层文化、民间生活与国家政治之间实现了融合互动。这种文化认同上的融合,使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得到了从中央朝廷到地方精英、人民大众的支持,出现了繁荣兴盛的局面。

3.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新发内涵

明、清时期,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不断扩展,新发出文教内涵。明代广西宪副、右江道胡智,柳州知府胥文相,柳州知府陈舜;清代右江道戴玑,柳州知府骆士愤,马平知县阎兴邦,柳州知府王国垣,右江道杨廷璋,都督窦敬斋,右江道杨玉亭,柳州知府成廷简,马平知县邢丹芙,马平县知县舒启,右江道王锦等先后主持重建、扩建或修葺柳侯祠,达10次左右,不断扩大柳宗元廉政思想的内涵,其影响得到进一步提升。

清康熙三年(1664年)进士柳州人戴朱纮指出,地方重修罗池庙,目的是纪念柳宗元的文教之功,激励地方文士效忠中央,为朝廷培育有用之才。“盖其溯子厚文教之功,示尊崇不忘之意,下以维礼义于民风,上以培国桢而待用,意至殷也,与河东无异也。公又恐罗池一片地,其方广所至久渐无征,而日以削也。故公虽为文,又属予重为之说,使申画较然,勒之贞珉,垂之永久,无敢有逼处,以干我神灵者。”罗池庙的文教象征不断地被强化,使得罗池庙后来逐渐成为柳江书院的所在地。

清代王锦于撰写《柳江书院碑记》特地提出,“尔诸生无待他求,其以柳刘二公为法乎”,要求柳州的青年学子以柳宗元和刘贲为楷模,学习和效法他们的道德文章,柳宗元廉政思想文化的文教意蕴更加浓郁,廉政内涵与文教内涵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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