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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之辩、柳宗元与民为本廉政思想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人关系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更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特别是廉政思想文化的哲学基础。天命论通过借助天的权威以确立世间的准则与秩序,天道论通过认识天以更好地服务现实中的人,天、人关系由此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大特色,也为柳宗元廉政思想奠定了哲学基础。指出君王假天意搞所谓的“受命之符”是荒谬的,民心、民意才是君王受命的基础。天人相分说是柳宗元以民为本廉政思想的哲学基础。

天人之辩、柳宗元与民为本廉政思想

“天”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亘古不变的探讨话题,无论是阐发政治观念,还是论性理谈哲学,都涉及“天”。认为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孔子谓,“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孟子提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汉代董仲舒主张天人感应论,“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

认为天道异于人道,天道是自然法则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汉代陆贾提出,“天道调四时,人道治五常”。东汉王充主张,“夫天者。体也,与地同”。天人关系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更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特别是廉政思想文化的哲学基础。

不管天有、无意志,抑或天命论、天道论,终究离不开天、人关系。讲天离不开人、讲人离不开天,论述天、人关系的目的都是为了充分认识天与人。天命论通过借助天的权威以确立世间的准则与秩序,天道论通过认识天以更好地服务现实中的人,天、人关系由此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大特色,也为柳宗元廉政思想奠定了哲学基础。(www.xing528.com)

柳宗元在论述天人关系时,上承古代天人相分说,并予以发挥。认为天是自然的,不是神,不可能对世间福祸加以赏罚,“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功者自功,祸者自祸。欲望其赏罚者大谬,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谬矣”。他批判天人感应说,否定君权神授,“是故受命不予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指出君王假天意搞所谓的“受命之符”是荒谬的,民心、民意才是君王受命的基础。同时,他进一步强调,历史的发展既不是天命所使然,也不以帝王、圣人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而是受命于“生人之意”,“圣人出于天下,不夏、商其心,心乎生民而已”。“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人民由于生存的需要而推动形成历史发展的“势”,统治者应以民为本。

天人相分说是柳宗元以民为本廉政思想的哲学基础。人民在国之兴盛、王朝更替中发挥重要作用,他驳斥了天神说、圣人说等唯心史观,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性质。他力主“生人之意”,就是倡导圣君贤相,治政官吏要行德政,吏为民役,“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官吏由人民纳税供养,理应为人民服务,为官勤廉,顺应民意,赢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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