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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土明代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王徽墓志解析及考证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南京出土的王徽墓志,其墓志清晰,内容丰富,是关于王徽家世生平资料的一次重要发现。胡正宁先生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出土明代墓志铭考释与研究》一文中,虽收录有王徽墓志铭,但限于条件及该文的体例,其分析较为粗疏,释文亦有多处明显错误。储巏所撰王徽墓志铭,又录于储巏《柴墟文集》,题为《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致仕进阶中顺大夫辣斋王公墓志铭有序》,亦载于《国朝献征录》,题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王公徽墓志铭》。

南京出土明代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王徽墓志解析及考证

周保冬

明代名臣王徽,与其子王韦、其孙王逢元俱是明代南京文化名流,史籍有颇多赞誉。近年南京出土的王徽墓志,其墓志清晰,内容丰富,是关于王徽家世生平资料的一次重要发现。胡正宁先生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出土明代墓志铭考释与研究》(以下简称《胡文》)一文中,虽收录有王徽墓志铭,但限于条件及该文的体例,其分析较为粗疏,释文亦有多处明显错误。近日笔者幸得王徽墓志拓本,乃在仔细核对拓本的基础上,结合文献记载,对王徽生平事迹、家世与葬地、相关人物等问题详加考析,不足之处恳请学界予以指正。

王徽墓志为石质,盖已失,志石呈方形,边长73厘米,阴刻楷书,字迹较清晰,竖行左读,计42行,满行46字,共1594字。全文重新释读并标点如下(“」”为转行符号,下加着重号之字为志文抬格者):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进阶中顺大夫辣斋王公墓志铭」

赐进士出身、通议大夫、户部左侍郎致仕、前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海陵储巏撰文。东海徐霖书丹」

赐进士出身、资善大夫、南京礼部尚书、太原乔宇篆盖」

正德庚午七月七日,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致仕、进阶中顺大夫、辣斋王公卒于南京之私第,享年八十有三,遗命」子韦曰:“予平生故人鲜有在者,晩得储静夫号知我。墓中之石,汝其往请铭。”于是韦列公世次事行,遣使以书币来」请。巏既进使者,问而哭诸次,因慨公之铭,宜得宗工巨儒,顾诿诸巏。巏以病戒笔研久,且陋不足以知公,尚敢铭耶?」重惟属纩之托,而韦再以书趋,语哀甚,卒辞不可,则谨叙而铭之。叙曰:公王氏,其先河南考城人。元之季,徙江浦。」国朝,隶锦衣卫,始为南京人。公讳徽,字尚文,辣斋其号也。天顺丁丑,举礼部进士。以外艰,庚辰始」廷试,对策数千言,援据古义,论及时事。读卷者拟及第,都御史寇深嫌其语直,抑寘第二甲第三人,选庶吉士。试春雨」诗,公效栢梁体,顷刻赋百余韵。李文达、王忠肃相顾幸得人。会」诏限年以选,公不与,两公甚惜之。除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皇帝初临朝,公率同官言五事,大略谓:古昔得失,载于前史。乞」经筵兼讲治鉴纲目,无所隐讳,朝夕取为法戒。谏官之言,有可采者,乞戒有司勿废滞。权幸者,不得假托以中伤之。选」任大臣,宜隆体貌,大罪不可宥,小过不可辱,庶人知自重而名器尊。近年将领多以私昵进,繇本兵者非其人。先黜」尚书昂择人以进退之,则将可得。最后言禁近之臣,宜悉遵旧制,使无他与。否则始虽爱之,及其败而治之,非保」全之道也。其言尤备,」上皆嘉纳之。踰数月,适中贵人玉谪至南京,公谂其故,倡同官曰:“是可轻贳乎?”操笔具疏,一日而就。一曰明赏罚,以正朝」纲;二曰监往事,以防后患。数其大不韪之罪四,乞置诸法。因指斥执政者依违其间曰:“必如是,斯可以善后。”奏入,闻」者皆为震愳。有欲以危法中之者,给事中、御史争上章论救。赖」天子仁圣,仍其秩,俱调远州判官。公得普安州。普安,贵州边徼也。公至,兴学谕俗,其习稍变,始有举于乡者。土官龙赛死,」子畅当袭,族人争之,都御史视公为予夺。畅以赂数千求助。公不纳,即日勘任之。白千户者,富而虐,寔挟权贵人。卒」诉之狱,数年不决。卒诣都御史曰:“须王判官来,乃白千户觇公如何以生鱼数头,假禀人以入。”公曰:“若地无鱼,其出」白氏乎?”却之。按其诸不法者,竟抵其罪判。七年秩将满,父老上书留为守。都御史恐滞公也,不听。去之日,遮道泣送」焉。归南京三年,尚书尹公旻颇属意迟公。考满,托府丞昂从臾之。公至京,请休致。尹公曰:“给事望重,他日人究出处,」责在我矣。”请不已,以例听公且归,凡十有三年。弘治初,王端毅公居吏部,始荐公拜陕西左参议。公为一起,分莅延」安,垦田均徭,民平边给。逾年,忽有所不乐,遂谢病归。当路于陕者争留之。公坚不可夺已,时年六十有三也。公天资」超悟,刻意问学,考古今成败治乱,务求其要。自诸生已慨然有当世志,孙御史鼎、马府尹谅皆奇之。京兆特月给缗」钱,为学舍费。及居言路,冀以次论列天下事,一再言,遽被谪。故天下之士诵公之言,皆高其识,壮其直。一时侍从、台」谏,若都御史叶公盛、编修陈公音,至相继留公者章至十数,上不已。自陕归,杜门不出,声望益重。名硕之士,多以公」辅拟重之。公论治,每诵张宣公语“无求办事之人,当求晓事之人”。论士习,惟以廉耻不修、奔趋日下为极可忧,尝曰:」“今仕者以刚方为刻,怠缓为宽。学者以持正为滞,恬软为通。为文者以典雅为肤浅,怪刻为古健。”皆后生所深戒。巏」与林待用、夏廷章,间从公游,听其议论,辄相咨叹,不及公之壮而究其用。考公平生,尹公似知矣,而不克荐。王公荐」矣,而用违其长。大学士商公奉」召过吴,故武功伯徐公访以亟起公为规。商公屡荐之,亦竟不果。甚哉,遇合之难也。然公守义笃信,不肯少绌以苟合,」可谓无愧其言者矣。公文章师韩、欧,诗效王维刘长卿。笔札遒劲,鉴别古书画器物,尤称精博。有《辣斋稿》《史疑》《引笑」集》共若干卷传于时。曾祖讳仲,祖嗣宗,父宁,以公仕赠判官。母胡氏,赠孺人;继杨氏,封太孺人。配俞氏,继杨氏,皆赠」孺人。又继配徐氏,侧室吴氏。子男一人,韦也,出于吴,以进士改庶吉士,授南京吏部考功主事。女二人,一在室。暨孙」女三人,皆已嫁士族。孙男曰逢元。韦贤而有文,其最公行。又曰,公刚大若不可亲,接见之者,多得其欢心,豪爽若不」受窘束。读书一室,凝然终日,简澹不烦于事,然孝友慈恕,百务整悉。坦易不尽人情,然忠信明决,人莫之欺。盖得诸」家庭,人无间言者,志不得而舍也。其葬以卒之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铭曰:」

长泰之乡,祖堂之原;归形于斯,维公墓门。有德在人,有言在国;其言维何,古之遗直。勿谓已矣,后人之思;何以征之,」视此铭诗。

储巏所撰王徽墓志铭,又录于储巏《柴墟文集》,题为《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致仕进阶中顺大夫辣斋王公墓志铭有序》,亦载于《国朝献征录》,题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王公徽墓志铭》。两者相比,《国朝献征录》所录内容较残,错误更多。故笔者今以王徽墓志原石拓本所作释文,对照《柴墟文集》所录王徽志文(以下简称《集本》)与《胡文》,校勘如下:

1.志文第2行“东海徐霖书丹”,《胡文》未释出“徐霖”二字。

2.志文第5行“遣使以书币来”,《胡文》未释出“币来”二字。

3.志文第6行“戒笔研久”,《胡文》释为“戒笔研欠”。

4.志文第7行“韦再以书趋”之“趋”,《胡文》未释出;《集本》录为“趣”。又该行“叙曰”,《胡文》误释为“敬曰”。

5.志文第9行“寇深”,《集本》录为“寇琛”。与《明史》卷三百十一《四川土司一》《国朝列卿纪》卷一百十三“四川巡抚行实”条、《本朝分省人物考》卷四“寇深”条中所录皆为“寇深”相校,《集本》所录应为笔误。

6.志文第10行“李文达、王忠肃”,《集本》误作“李文运、三忠肃”。与《国朝献征录》所录王徽墓志相校,《集本》所录应为笔误。

7.志文第17行“适中贵人”之后《集本》无“玉”字。又该行“是可轻贳乎”,《胡文》误释为“是可轾贯乎”。

8.志文第18行“大不韪”,《胡文》误释为“犬不韪”。又该行“乞置诸法”,《胡文》误释为“乞置诸決”。又该行“执政者依违其间”,《集本》录为“执政者之不职”。“不职”即“不称职”;“依违其间”指在对待宦臣牛玉干政上,执政者没有很好履行职责。

9.志文第19行“有欲以危法中”,《胡文》未释出“法中”二字。又该行“上章论救”,《集本》录“救”为异体字“捄”。

10.志文第20行“俱调远州判官”,《胡文》未释出“远州”二字。又该行“兴学谕俗”,《胡文》误释为“与学谕俗”。

11.志文第21行“视公为予夺”,《胡文》误释为“穆公为子夺”。又该行“即日勘任”,《胡文》误释为“即见而□”。又该行“寔挟权贵人”,《集本》则无。

12.志文第22行“如何”,《集本》作“何如”。

13.志文第24行“考满”,《胡文》未释出“满”字。又“托府丞昂从臾之”之“臾”,《集本》作“曳”。

14.志文第26行“遂谢病归”,《胡文》未释出“归”字。

15.志文第29行“都御史叶公盛”,《集本》为“侍郎叶公盛”。《明史》卷一百七十八记载,叶盛于天顺二年召为右佥都御史,于成化三年秋为礼部右侍郎,成化八年转为礼部左侍郎。故《集本》与出土墓志所记叶盛官职不同,皆不为错。又该行“自陕归”,《集本》为“自陕陕”,应为笔误。

16.志文第29、30行“多以公辅拟重之”,《胡文》未释出“公”字。

17.志文第31行“为文者”,《集本》作“为通文者”。此可能为刻工镌刻时少刻“通”字。

18.志文第35行“诗效王维”,《胡文》误释为“诗效上维”。

19.志文第36行“父宁”,《胡文》误释为“文宁”。

20.志文第38行“公刚大若不可亲”,《集本》录“刚大”为“严毅”。“刚大”指刚直正大,“严毅”指严厉刚毅。(www.xing528.com)

本文所作王徽墓志释文与《胡文》和《集本》对校后,共有29处相异。其中与《集本》相异者,主要有三类:一是词语同义转换,如志文第7行“韦再以书趋”之“趋”,《集本》作“趣”;又如志文第38行《集本》作“刚大”为“严毅”。二是多录或少录,如《集本》少录志文第17行“中贵人玉”之“玉”;又《集本》无志文第21行“寔挟权贵人”;又如《集本》录志文第31行“为文者”为“为通文者”。三是在传抄刊刻过程中的手民之误,如志文第10行《集本》录“李文达、王忠肃”为“李文运、三忠肃”;又志文第29行《集本》作“自陕归”为“自陕陕”。此外,还应考虑到一些铭文可能为墓主家属在镌石纳圹之际对墓志原稿进行了改补。这些改补,可能涉及到朝廷对墓主的追封、墓主的入葬时间及地点等,则需要重点关注。

王徽,字尚文,号辣斋。《明史》有传,《本朝分省人物考》亦有详载。《国朝献征录》录有李东阳为其所撰墓表。

天顺元年(1457年),王徽举礼部进士,时年30岁。因为父服丧之故,于天顺四年才得以廷试。据墓志,时王徽于廷殿引经据典、针砭时事,对策数千言。阅卷官及监考官都为之惊叹,原拟选其为进士及第,但都御史寇深则认为其言论过于刚直,便下放其名次至第二甲第三人,后只能暂选为庶吉士。被选为庶吉士的王徽仍需按例考核。据墓志,王徽在考核时仿效“柏梁体”,不多时便赋诗百余韵,李文达、王忠肃两位监考官都惊叹不已,暗自庆幸能发现这样的人才。可惜王徽却时运不济,时逢皇上诏令对选官年龄有所限制,而其年龄则已超限,李、王两人因此甚感可惜。

天顺八年,王徽升南京刑科给事中。此职在其仕途中尤为重要。在任该职期间,王徽不仅获得正直敢谏的赞誉,而且据本传与墓志知,其还做了影响其仕途的两件大事。

一是上疏言事,获帝嘉纳。时明宪宗即位仅数月,朝廷亟待整顿,王徽与同官王渊、朱宽等人便疏陈政事,宪宗甚悦。关于此事,《明史》及《明宪宗实录》皆言王徽等人疏陈四事,而墓志则言疏陈五事,颇有差异。而《续文献统考》卷六十八、《皇明通纪法传全录》卷二十二、《宪章录》卷三十、《西园闻见录》卷九十四、《万历应天府志》卷二十八等,均亦言王徽疏陈五事,内容皆为劝谏宪宗开经治史、广开言路、重任大臣、重选良将、保全内臣。除《明宪宗实录》少“开经治史”外,其余完全一致。故笔者认为《明史》与《明宪宗实录》所言疏陈四事,或有漏记之嫌,今据墓志,王徽应疏陈五事。

二是因言获罪,被贬边远之地。王徽为人正直,极言善谏,如其本传所言“臣等职居言路,不为苟容,虽死无悔,惟陛下裁察”。正是他这种不畏生死,敢开言路的精神,才造就了其正直善谏的名声,但因此也给其带来重大挫折。据本传及墓志,时宦臣牛玉干政,王徽上疏弹劾,所言恳切,然宪宗批其“妄言邀誉”,结果被贬边远之地普安州(今贵州省西南)任判官。

关于王徽弹劾牛玉而获罪缘由,本传与墓志所记一致,唯后者略简。此乃因墓志文字主要在于颂扬墓主功绩,或表现墓主优良品质,故触帝怒被贬边地之事不宜详录。而王徽在任普安判官期间事迹,本传介绍极简,仅言:“却土官陇畅及白千户贿,治甚有声。”所幸墓志对此有较详细记载,这对于了解王徽于普安之事迹有着较重要的价值。志载王徽于普安施行德政,兴学教化,处事有方,在百姓中赢得较高的声望。当地土官龙赛死后,其子龙畅应当袭任,但族人却相互争任。龙畅选择贿赂王徽,以期获其支持。而王徽拒受贿赂,并对事情做了详细核查,判定龙畅当袭任。又,白千户为当地有权势的地主,暴虐无常。兵民控告与他相关的案子,多年来都得不到解决。王徽到任普安州后,白千户唯恐受罚,便以数头生鱼贿赂,王徽不受,仍然以违法罪论处。

成化十年(1474年),王徽从普安辞官归居南京已有3年,时任吏部尚书的尹旻对其颇为赏识。及王徽服母丧期满,尹旻便委托府丞劝说王徽进京为官。为官后的王徽在经历了父母逝世、被贬普安之事后,其对官场多少有些心灰意冷,便有意辞官归家。经多次请求,尹旻只得同意,王徽这次辞官归乡共闲居13年。

弘治元年(1488年),吏部尚书王恕因欣赏王徽直言疏谏的才能,便推荐其任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时年王徽61岁,距其中进士已过30余年。以此高龄被荐为官,一乃因其前期为官所积累的直谏声望;二乃朝廷此时正是用人之际。据墓志,王徽在任期间,于延安积极开垦田地,并依民户丁粮之多寡派充一些杂役。弘治三年,王徽因病谢官。虽在任仅两三年,但民平边给,当地百姓在其离别时亦争相留之。居家期间,王徽告诫其子王韦“勿举乡者”,可见对于官场与名望已较为失望,也不愿自己后代被官场或名望所扰。

关于王徽生卒年,本传仅言“弘治初……逾年,谢病还。卒,年八十三”。今据墓志,王徽于正德庚午(五年,1510年)七月七日“卒于南京之私第,享年八十三岁”,可知其当生于宣德二年(1428年)。

据墓志,王徽曾祖讳仲,祖嗣宗,父宁,母胡氏,继母杨氏。先祖原为河南考城人,至元末迁至江浦(今南京浦口区),及明朝,则隶属锦衣卫籍,始为南京人。

王徽一生凡四娶,原配俞氏,继杨氏,又继徐氏,及侧室吴氏。史料罕见王徽家族成员信息,今王徽墓志便成重要资料。志载,因王徽入仕,父王宁赠判官;母胡氏,赠孺人;继母杨氏,封太孺人;妻俞氏、杨氏皆赠孺人。侧室吴氏,据其墓志铭,因其子王韦入仕,封太安人。及王韦妻亡,王韦甚恸,其母吴氏亦因忧虑患病,于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二日卒,时年75岁。由此知,吴氏当生于正统十四年(1449年),比王徽小21岁。

王徽共育一子二女。一子即王韦,《明史》有载:“王韦,字钦佩。父徽,成化时给事中,直谏有声。韦举弘治中进士,由庶吉士历官太仆少卿。子逢元,亦能诗。”查阅其他史料可知,王韦,号南原,弘治十八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正德二年(1507年),乞改任南京吏部主事。正德五年,起为兵部车驾主事,后升南京礼部仪制郎中。正德十四年,任河南副使提督学校。嘉靖元年,任南京太仆少卿。后以病卒。

王韦才华出众,与当时顾璘、陈沂号称“金陵三俊”,后又与朱应登合称“四大家”。晚明钱谦益在论及“金陵社集诸诗人”时称:“弘正之间,顾华玉、王钦佩,以文章立墠;陈大声、徐子仁,以词曲擅场。江山妍淑,士女清华,才俊翕集,风流弘长。”他认为顾璘与王韦乃明代弘治、正德年间金陵地区艺文活动的核心人物。可见时人对王韦评价甚高。

王韦妻乃明代南京刑部尚书张瑄之女张蟾,这一点可在张瑄墓志及其妻刘智墓志中得到佐证。张瑄墓志称“陕西蕃司致仕左参议王公徽”为“其姻家”,刘智墓志亦记:“蟾,受王给事中子韦聘。”由此可知,张瑄与王徽乃姻亲关系,张瑄之女张蟾嫁于王徽之子王韦。

关于王韦及张蟾生卒年,也可找到线索。据王韦母吴氏墓志铭,张蟾乃卒于嘉靖三年三月,次年王韦亦卒。又据王韦与张蟾合葬墓志铭记载:“南原子王子韦钦佩与厥配张安人皆五十有六而卒,张先一载,以嘉靖丙戌(五年,1526年)二月壬午合归体魄于长泰乡祖堂山先茔之次。”可知王韦当生于成化六年,卒于嘉靖四年;张蟾生于成化五年,卒于嘉靖三年。

王韦有一子三女。一子乃王逢元,字子新,号吉山。史载王逢元从小聪慧,“既出文献世家,而资性绝颖,读书一目数行,下辄能成诵为文,落笔不凡,诗宗少陵,书法兰亭”。他又擅书,颇精名家书体,史载其“习圣教、欧虞苏黄诸体,甚精。径寸而上,稍觉稚弱”。其父王韦曾说:“好儿女不必登科求仕。”故王逢元不应科举。顾璘对王逢元甚是推重,其宅厅、书房必挂王逢元书法与诗词。人有求文者,顾璘必以润笔物赠送王逢元。可见王逢元亦享誉文坛,乃至时人将王韦比作王羲之(右军),把王逢元比作王献之(大令)。

王韦有女三人,据其母吴氏墓志铭:“长适南京刑部右侍郎张公子恕,次适南京户部员外郎君子芹,次适徐应坤。”又据王韦与张氏合葬墓志铭:“吾三姊妹孑孑尔也。长适刑部张亚卿冑子恕,次适户部李副郎仲子芹,又次适徐耆德仲子应坤。”张恕,史有载,但尚不能确认即王韦长女之夫。李芹,未查及。徐应坤,父徐卉,据其母《徐母汤孺人墓志铭》载,应坤“果端恪有行”,王韦闻其贤,便以爱女归之。

王徽之二女,据其侧室吴氏墓志铭:“长适湖广参议方公子宏纲,次适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麟。”方宏纲,未查及。刘麟,字元瑞,号南坦,安仁(今湖南安仁县)人,世为南京广洋卫籍。弘治九年进士。历任河南刑部司员外郎、山东刑部司郎中、浙江绍兴府知府、陕西右参政、云南按察使、太仆寺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大理寺卿、刑部左侍郎、工部尚书等职,嘉靖八年致仕。嘉靖四十年卒,年87,赠太子少保,谥清惠。刘麟绩学能文,与顾璘、徐祯卿并称“江东三才子”。

根据以上对王徽家族成员的梳理,其世系关系可列下表:

关于墓主王徽及其家族成员葬地,史料记之甚少。据王徽墓志,其葬地为“长泰之乡,祖堂之原”。又据吴氏墓志铭:“逢元将以丙戌(嘉靖五年,1526年)二月二十九日启辣斋公之窆,合葬于祖堂山之原。”由上可知,王徽与吴氏当合葬于南京江宁祖堂山。又据前述王韦与妻张蟾合葬墓志铭,王韦与张蟾乃合葬于长泰乡祖堂山先茔之次。可见,王韦乃葬于父王徽墓次。但笔者检索资料时亦发现有史料记载王韦葬于江宁吉山的情况,如明《万历江宁县志》记载:“太仆少卿王韦墓在吉山,湛若水铭其墓。”清《江南通志》亦记:“太仆少卿王韦墓在江宁县吉山。”

缘何此两则史料与王韦墓志所记葬地不同?笔者认为“王韦墓在吉山”的记载亦不为错,相反则更为精确。今吉山紧靠祖堂山之南,两山隔路相望,祖堂山为牛首山分支,吉山亦可称为牛首山或祖堂山分支。加之地方文献对地理名称的记载会因编者主观而有所不同,对地名的记载也会出现细化与粗泛的现象。此两则史料记王韦墓在吉山应是细化记载地名后的结果。所以笔者认为王韦与妻张蟾不仅合葬于其父王徽墓次,而且与王徽墓皆在吉山。

王徽生前官至陕西布政使司左参议,不仅有优秀的治政才能,而且有“顷刻赋百余韵”的才华,从为其墓志撰文、书丹、篆盖之人可看出,其结交之人多为当时文坛或政界名士。

撰文者储巏,字静夫,别号柴墟,泰州人,《明史》有传,《国朝献征录》卷二十七载其行状。成化十九年,乡试及次年会试皆第一名,授南京考功主事。孝宗嗣位后,进为郎中。弘治十年,擢太仆少卿;十八年,进太仆寺卿。正德二年,改左佥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事务;三年,拜户部右侍郎,其所至之处“宿弊尽厘”。后因愤刘瑾待人处事,于正德五年春引疾求去。正德七年,起为南京户部左侍郎;八年正月,改吏部左侍郎,不久卒于官。墓志题名储巏为“户部左侍郎致仕、前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此“户部左侍郎”于史无载,推测有两种可能:一是乃“户部右侍郎”误写,即正德三年储巏拜户部右侍郎,并任职至正德五年春辞官;二是可能在正德三年至五年春,储巏又任“户部左侍郎”一职。参考王徽卒于正德五年七月并葬于当年十二月的事实,储巏为王徽墓志撰文的时间应在正德五年王徽卒后葬前的这几个月中。而正德五年春储巏辞官,于七年始起官,在此期间若为王徽墓志撰文,显然其题名应有“致仕”二字。故以上两种推测,笔者更倾向于前者。

书丹者徐霖,字子仁,号九峰、髯仙,又称徐山人。《本朝分省人物考》《云间志略》等有载,《国朝献征录》卷一百五录顾璘为其所撰墓志铭。徐霖先世长洲(今苏州)人,生于华亭(今上海松江),后移居金陵。史载徐霖从小聪慧,广面长耳,体貌伟异。徐霖晚年筑快园隐居,卒于嘉靖十七年,年77。

篆盖者乔宇,字希大,号白岩,山西乐平人。《明史》有传,《本朝分省人物考》《名山藏》等亦有详载。成化二十年进士,授礼部仪制司主事,后擢太常少卿。正德三年,迁为光禄卿,不久升户部右侍郎;五年,迁户部左侍郎;六年正月,升南京礼部尚书;十年,改南京兵部尚书,并参赞机务,负责守备南京。因平宁王朱宸濠反叛有功,正德十六年五月加柱国少保兼太子少保,七月又诏为吏部尚书。嘉靖十年卒,年68。穆宗时追赠为少傅,谥庄简。王徽葬于正德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乔宇为王徽墓志篆盖时间也应在王徽卒后葬前这段时间内。然墓志题名乔宇为“南京礼部尚书”,而史载正德六年正月乔宇才升南京礼部尚书,两者在时间上明显有所冲突。究竟是何原因,仍需进一步分析。

附记:我是2016级考古学硕士研究生。这篇论文的写作,源于王志高老师所授研究生课程《文献典籍选讲》的课堂作业,其选题及核心材料皆由王师提供。后来在王师的积极鼓励下,我以《南京出土的明代王徽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为题,成功申请到了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计划项目[项目编号:KYCX17—1037]。此后,王师不厌其烦地指导我研究工作如何开展、项目论文如何写作,等等。现在还记得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批阅我的文章,大到框架、思路,小到标点、错别字,王师都会一一用红色将其标记。这样循环往复,直至项目成果发表时已有近十稿。这些稿件至今我仍保留,每每想起便备受感动。本文虽已发表在《文博》2018年第1期,但每每想起王师的教导,便心有所愧,愧于不能达到王师的学术要求,愧于自身学习能力提升太慢。在指导我们论文写作过程中,王师也时常教导我们做人的道理,如对前辈要谦卑、与人处事要谦虚、工作态度要认真。这些道理不仅对于求学期间的我有用,对于走上社会的我也将受益无穷。

读研期间,在王师的悉心指导下,我有幸先后发表四篇学术论文,其中两篇为项目成果,分别发表在《文博》2018年第1期与《江宁春秋》第16辑,另有两篇《张瑄与汤泉千佛庵》《扬州汉代漆面罩赏析》分别发表在《江苏地方志》2017年第3期与《文物鉴定与鉴赏》2018年第5期。每一篇论文都饱含了王师的辛勤教诲。从论文的选题、材料的搜集、框架思路的构建与调整、核心观点的启发,我都得到了王师细致与耐心的指导。可以说,目前我在学术上取得的一点成果,很大程度都得益于王师,在此谨以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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