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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周墓墩发现珍贵的西晋青瓷神兽尊考察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葛 彦1953年及1976年,南京博物院于江苏宜兴周墓墩先后发掘六座晋墓,其中M4发现的一件青瓷神兽尊,以其独特的外形及精湛的工艺备受学界关注,并被誉为南京博物院的“镇院之宝”。近年来,此类钵形青瓷碗及方格纹青瓷碎片于浙江、江西、安徽等地均有发现,笔者认为以钵形青瓷碗为依据推断周墓墩所出青瓷器之产地并不合理。霍华女士亦曾提出神兽尊为浙江早期越窑所产,但未对此详加考证。

江苏宜兴周墓墩发现珍贵的西晋青瓷神兽尊考察

葛 彦

1953年及1976年,南京博物院于江苏宜兴周墓墩先后发掘六座晋墓,其中M4发现的一件青瓷神兽尊,以其独特的外形及精湛的工艺备受学界关注,并被誉为南京博物院的“镇院之宝”。然而关于这件神兽尊的产地、造型寓意与用途等问题,至今莫衷一是。本文试从上述问题入手,对该器提出一些新认识,以资方家参考。

该神兽尊出土时位于M4后室西南角,紧邻棺床。其内外通体施青灰色釉,胎体呈棕色。器形为浅盘口、短颈、溜肩、弧腹,近底部内收,平底略向内凹。其颈部以下饰兽面,似蟾蜍,双眼突出,张口吐舌,舌与胡须相连,口含宝珠。兽面两侧及背部均饰箆纹,似毛发。双耳旁附有一对粗系,其上刻有线条。粗系之下贴塑有两对四指长足,长足之下饰有双翼,其内贴塑两对素面细系。背部有四簇脊毛,近底处饰有一尾。器底外部刻有“东州”(图一)二字。

1.神兽尊未必产自均山窑

关于周墓墩晋墓出土瓷器的产地,蒋玄佁先生曾指出:“均山这两处窑址所发现的遗物经与周墓墩及窑基山一带古墓出土遗物相对照,发现为同一系统的,特别是与周墓墩的钵形青瓷碗对照,完全属于同一规格的作品……周墓墩发掘时,墓顶砖缝中夹有方格纹青瓷碎片,与均山窑基发现的碎碗片相同。”近年来,此类钵形青瓷碗及方格纹青瓷碎片于浙江、江西、安徽等地均有发现,笔者认为以钵形青瓷碗为依据推断周墓墩所出青瓷器之产地并不合理。程晓中先生则在蒋玄佁先生的基础上对周墓墩出土所有青瓷器进行详细分析,并总结道:“以均山的碎瓷片和周墓墩出土的青瓷相对照,发现胎质、釉色、纹饰和造型都极为类似。特别是底部的‘火石红’和三角形窑具垫烧是宜兴均山窑的主要特征。”三角形窑具亦见于越窑,非均山窑所独有,而“火石红”则是六朝青瓷的普遍现象,故上述推断同样不成立。朱伯谦先生在其编撰的《中国陶瓷·越窑》中收录神兽尊,说明他认为神兽尊产自越窑。霍华女士亦曾提出神兽尊为浙江早期越窑所产,但未对此详加考证。笔者认同神兽尊产自越窑之观点,可以其铭文“东州”二字为依据。

图一 青瓷神兽尊及尊底铭文

2.神兽尊可能产自会稽上虞越窑

关于神兽尊器底外部所刻“东州”一词,发掘简报认为:“此次所出青瓷神兽尊的底上有‘东州’二字,可能是地名(或窑名)。”笔者以为此处“东州”应指神兽尊之产地。

两汉魏晋南北朝之际,“东州”一词除个别情况下专指某一具体地名外,其余均作“某地以东”的用法。这一时期,“东州”在全国多达十多处,基本集中于今山东省,也有位于山西省、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及浙江省等地者。

后汉书·谢夷吾传》云:“谢夷吾字尧卿,会稽山阴人也……令班固为文荐夷吾曰:‘……窃见钜鹿太守会稽谢夷吾,出自东州。’”班固称谢夷吾出自东州,而其祖籍为会稽山阴,故此处“东州”即会稽郡。《宋书·州郡志》云:“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虽然“东扬州”设立于刘宋,但会稽郡之“东州”与“东扬州”应有联系。相似的情况亦见于同时期其他州郡。《水经注·汾水》即云:“又西径魏正平郡南,故东雍州治。”而明朱谋玮作《水经注笺·汾水》则将“东雍州”省作“东州”。笔者以为此非文献传抄过程中发生的漏字情况,恐将“东某州”简称“东州”为当时习惯。所以将扬州东部简称“东州”之观念或在东汉末年业已形成,只是“东扬州”名称的正式确立则在刘宋。至于“东扬州”与会稽郡之间的关系,文献中见有一些线索。《宋书·二凶传》云:“(太初元年)三月,遣大使分行四方,分浙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会州”当由会稽郡之“会”字而来。此后,“会州”又改为“东扬州”。《宋书·孝武帝纪》载:“以会稽太守义阳王昶为东扬州刺史。”可见“东扬州”治所即会稽郡。恰越窑位于会稽郡内,其素有在产品上刻产地与匠师的传统。如出土于南京光华门外赵士岗吴墓的青瓷虎子,器腹刻有“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和“制宜”等铭文。出土于吴县狮子山西晋傅氏家族墓的两件青瓷堆塑罐分别刻有“元康二年润月十九日超(造)会稽”和“元康出始宁(今浙江省嵊州市)。用此罍,宜子孙,作吏高,其乐无极”等铭文。出土于金坛县白塔公社惠群大队的青瓷扁壶刻有“紫是会稽上虞范休可作者也”和“紫是鱼浦瓦也”等字样。笔者以为“东州”二字正是神兽尊产自越窑的铁证。

3. “东州”应与墓主人无直接联系

简报推测M4墓主人或为周鲂。周鲂曾任丹杨西部都尉,且东州有“丹阳郡”一义。又该墓所出墓砖有“江宁周令关内侯之砖”字样,而江宁县时为丹阳郡所辖。若墓主人果真为周鲂,则存在“东州”为丹阳郡之可能。

六朝时期,瓷器上的铭文表现方式大抵有三种:一为入窑前刻划;二为入窑前以毛笔蘸褐釉书写;三为瓷器烧制完成后以毛笔墨书或漆书。前两种方式当出自窑工之手。由于目前考古出土同类神兽尊仅此一件,不可排除此器为墓主人定制之可能,或其形制与铭文皆为订购者所设计。但尚未发现六朝青瓷中存在刻划铭文与墓主人有直接联系者。通常情况下,若使用者需在青瓷上留有铭文,一般采用墨书的方式。而墨书的内容仅姓名、器名、器物用途、吉语、符号与记事六类。南京地区六朝墓葬出土的墨书青瓷中亦以姓名类为主,仅有一件为符号类,笔者推测此类器物均为墓主人生前所用,死后随葬,并非专门的随葬器,且未见有墨书地名者。所以将“东州”二字释为“丹阳郡”难以成立,且“东州”应与墓主人无直接联系。

是故,笔者根据神兽尊铭文“东州”二字,证实该青瓷神兽尊属西晋时期浙江越窑制作,非江苏宜兴均山窑之产品。

1.神兽尊之造型并非辟邪

罗宗真先生认为神兽尊之造型或取自六朝陵墓前的石刻辟邪,这一观点直到20世纪90年代仍未改变。程晓中先生则将罗宗真先生推断之“辟邪”修正为“貔貅”。笔者以为神兽尊与石刻辟邪并非完全吻合。神兽尊之造型必取自古代神话中之异兽,绝非自然界中实际存在的动物

关于神兽尊的用途,发掘简报认为:“它所雕塑的神兽……应属于镇墓祛邪的器物一类。尊内附兽骨一堆,可能是下葬时候将肉食放入以为祭祀用的。”镇墓兽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的楚墓,至东汉初年逐渐演化出一种口吐长舌的类型,最先出自川渝地区的墓葬中。至孙吴时期扩张到长江下游地区,如安徽马鞍山市朱然家族墓M1所出青瓷人形口吐长舌镇墓俑、全椒县卜集孙吴墓所出镇墓兽与南陵县长山西晋墓M3所出辟邪。然此三者之舌皆较长,神兽尊虽有吐舌却较短,舌下与胡须相连。另有河南偃师杏园村34号西晋墓所出镇墓兽,其颈上三束鬃毛前刺,与神兽尊之球状脊毛不类。相较之下,神兽尊确与简报认为的东汉与南朝时期石刻辟邪接近。此类石刻辟邪最早出现于东汉时期,陕西咸阳西郊沈家出土东汉石辟邪即为伸舌并附胡须的造型,然舌与胡须不相连,且舌上翘。而南朝墓葬神道上的辟邪则有与神兽尊极为接近者,江苏省丹阳市齐景帝修安陵神道上的一对石兽(左为辟邪,右为天禄)口吐短舌,下有胡须,似乎符合发掘简报所云。然而这一推断的漏洞在于辟邪之足与神兽尊之足不同。辟邪之足粗壮短小,而神兽尊之足较为瘦长。并且,笔者以为“辟邪”说轻视了神兽尊口含宝珠这一特征,目前尚未发现东汉及南朝石刻辟邪有口含宝珠者。与石刻辟邪外形最为接近者是一类青瓷狮形器,其流行于六朝前期,与神兽尊之时代更为接近。狮形器亦有口吐短舌、下连胡须、饰双翼者,但笔者亦未见有张口含珠者。笔者以为神兽尊之造型更似蟾蜍,应取自传说中某一蟾蜍形神兽,结合口中所含宝珠,推断是“嫦娥奔月”中嫦娥化身之蟾蜍,而宝珠则是嫦娥窃自西王母的不死之药。(www.xing528.com)

2.神兽尊的造型可能取自蟾蜍

嫦娥奔月”是我国历史上影响力最为巨大、流变最为复杂的神话故事之一。西汉刘安作《淮南子·览冥训》载:“譬若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据考证,最早的“嫦娥奔月”版本可见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归藏》一书,然该书已佚,仅见后世转引,如南朝刘勰作《文心雕龙·诸子》载:“按《归藏》之经,大明迂怪,乃称羿弊十日,嫦娥奔月。”唐李善注《文选·祭文》载:“《周易》《归藏》曰: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然此三者均未提及今天所流传的“嫦娥化蟾蜍”这一情节。目前确凿所见之最早版本乃东汉张衡作《灵宪》:“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之以奔月,将往,枚筮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惊毋恐,后且大昌。’姮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这一情节的增加历来是学者争论的焦点。对此,袁珂先生认为这一情节古已有之,是“魏晋六朝而后,嫦娥在诗人们的咏歌颂美之中,地位已有所升高,因而像变蟾蜍这样有损嫦娥形象美的神话就给删掉了”。而证据为古本《淮南子》存在这一情节,见唐徐坚《初学记》注引《淮南子》云:“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羿妻姮娥窃之奔月,托身于月,是为蟾蜍,而为月精。”由此可知,蟾蜍自古以来便是嫦娥之化身。袁珂先生此后又针对重庆沙坪坝所出石棺所绘“两人一蟾”画面做出解释,认为是蟾蜍持杵捣不死之药,而原料为不死树的花果。至于不死之药的情况,袁珂先生并未做过多分析,仅言及还需经过炼制,方能成药。

3.神兽尊所含之珠应为不死之药

关于不死之药的形状,历代文献均未作详细交代,笔者根据文献记载与考古出土的丹药推断不死之药应为丸状。葛洪于《抱朴子内篇·金丹》谈道:“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绝之则死,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夫金丹之为物,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炼不消,埋之,毕天不朽。服此二物,炼人身体,故能令人不老不死。”可见古来炼丹为求不老不死。马王堆出土帛书《养生方》中载:“冶云母,销松脂等,并以麦垸(丸)之,勿□手,令大如酸枣,□(之)各一垸(丸)。日益一垸(丸),至十日;日后日捐(损)一垸(丸),至十日,日□□□□□□益损□□□□□,令人寿不老。”此方明确言及将药制成丸状,大小如酸枣。考古出土的丹药未见大如酸枣者,直径均小于1厘米。如巨野红土山西汉墓中于大铜鼎和漆衣铜盆内发现一百五十余粒朱红色、呈颗粒状的丸药,南京象山东晋王丹虎墓中于圆形漆盒内发现有二百余粒,南京仙鹤观东晋墓M6于残漆盒内亦有发现。汉画中常见飞鸟衔丹或凤鸟吐丸的形象,如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藏四川出土东汉摇钱树顶朱雀衔丹残件,四川射洪县文管所藏神鸟口衔仙丹摇钱树残片,青白江区文管所藏神鸟口衔仙丹飞翔陶制组合器等。可见神兽尊所含之珠应为不死之药。

4.神兽尊反映了“升天”观念

六朝时期动物形青瓷器不乏腹侧饰有双翼者,如狮形器、羊形器、蟾蜍形器等。此外,双翼纹亦可见于这一时期的釉下彩绘瓷器与漆器宗白华先生认为双翼反映了汉民族在当时前进的活力。而关于其具体含义,王志高先生认为釉下彩绘青瓷上的有翼异兽皆与汉代以来盛行的“祥瑞”有关。笔者以为饰有双翼纹的动物形青瓷器亦然。而神兽尊之造型取自于蟾蜍,恐又与两汉时期壁画画像砖上常见的“升天”题材有关。如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所出的彩绘帛画、洛阳西汉卜千秋壁画墓的墓顶脊壁画、四川新繁清白乡东汉画像砖墓的“西王母”画像砖等均绘有蟾蜍,一般都被认为是“升天”题材的代表作品。其中,彩绘帛画之蟾蜍口衔流云似在飞天,这一形象与饰双翼的神兽尊皆描绘了“嫦娥奔月”这一场景。

既已确定神兽尊造型取自蟾蜍,且与“升天”观念有关,则笔者推断六朝时期更为常见的蟾蜍形器同样与“嫦娥奔月”传说有关。六朝时期,描绘“嫦娥奔月”的画像砖、画像石与壁画较汉代有明显减少。据目前公布的图像资料,南方仅见丹阳建山金家村墓出土月兔捣药砖画。而北方墓葬中“嫦娥奔月”图像更为常见,且分布时间自东汉、魏晋及至北齐、北周未见间断。笔者以为“嫦娥奔月”传说于南方的流传亦应未有间断,而之所以在南朝以前未见实物,应是由于南方地区制瓷业较为发达,六朝前期采用青瓷的形式表现之,与神兽尊一般。有一类与蟾蜍形器极为相似的动物形器,其首饰有长耳,臀部饰有短尾,与蟾蜍形象略有不同,其造型应取自月兔,如江苏苏州狮子山西晋墓M1所出兔形器。王轶凌先生曾提出此类兔形器流行于三国时期,至两晋时期逐渐向蟾蜍转变的观点。笔者以为两类动物形青瓷器器形上的相似正体现了蟾蜍与兔子间的强烈联系,而两者均与“嫦娥奔月”传说有关。三足蟾蜍(兔)器在六朝时期较为少见,所见有江西高安市博物馆藏东汉三足蟾蜍形器与浙江省博物馆藏三国兔形器。周克庸先生曾提出三足鳖、顾菟与蟾蜍之间的联系,此说或可解释蟾蜍三足之因。湖北百子畈曾出土一件在蟾首后立有半环形齿轮的蟾蜍形器,笔者以为这一半环形齿轮应为月亮,与彩绘帛画中被一轮弯月所罩之蟾蜍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然六朝前后的蟾蜍形器并非皆与“嫦娥奔月”之传说有关。江苏扬州博物馆藏有一件铸造于义熙四年(408年)的东晋铜鼓,该鼓上的立蛙或与缅甸人视为雨神之蛙有关。关于六朝时期的蟾蜍形装饰,笔者将另文详述。

5.神兽尊系贮存美食之用

至于神兽尊内所盛兽骨,笔者以为与“嫦娥奔月”之背景无关,非祭品,而神兽尊亦非镇墓祛邪之用,应是一件贮存美食供墓主人死后继续享用的容器

神兽尊出土时位于M4后室棺床后侧,由于该墓发掘前曾被盗,不可排除随葬品曾发生位移的可能。但笔者以为神兽尊被单独置于棺床后侧,并未影响盗墓贼于墓中的行动,况且如此精美的一件青瓷神兽尊若为盗墓贼所发现,也无不将其盗走之理由。所以笔者认为神兽尊出土时所处位置即神兽尊于墓中之原始位置。而一般来说,魏晋时期镇墓兽、俑均位于墓葬前侧,部分置于甬道内,所以从位置推断神兽尊并非镇墓、辟邪之用。其内所置兽骨为墓主人冥界食物之残骸,故置于棺床附近,距离墓主人较近。山东邹城西晋刘宝墓亦出土盛有鸡、鱼等动物骨骼的8件瓷罐,虽然出土时位于耳室,远离墓主人所在之后室,但亦非祭祀之用。由于西晋时期北方制瓷业尚属落后,瓷器大多来自南方,一般作日用器而非冥器,故应将此组瓷罐视作墓主人生前使用之物,盛装食物供死后继续享用,而神兽尊之用亦如此。

关于神兽尊之产地,笔者已从“东州”两字铭文入手,判断神兽尊应为当时会稽郡之越窑所产。而神兽尊之造型应取自“嫦娥奔月”神话中嫦娥化身之蟾蜍。“嫦娥奔月”为两汉魏晋南北朝墓葬装饰的常见题材,多以画像石、画像砖与壁画等形式出现,且蟾蜍多作捣药状。而神兽尊的发现,不仅填补了此题材于南方地区六朝前期的空白,其口含不死之药的造型也是前所未见的。至于神兽尊的用途,笔者认为应是一件盛装美食供墓主人死后继续享用的容器。

附记:在最初撰写本文时,我未曾料想到正是这篇文章开启了我的考古学术生涯。如今,四年过去,回看此文,不禁感慨万千。

这篇文章最初只是王老师“六朝考古”课程留下的一份期末作业,记得当时的要求是以宜兴周墓墩晋墓为题展开研究。今天看来,这一课题不仅指向明确,又留有足够的研究空间,作为方才升入大三的我的一次学术训练,无疑是相当的合适。

其实,当我听闻这一课题时,就当即联想到了神兽尊。自本科入学以来,我就明确了以陶瓷考古作为专业方向,故平日在参观博物馆时便重点留意陶瓷器。而南京作为六朝古都,不论是南京博物院抑或是南京市博物馆,其陶瓷陈列均以六朝青瓷为重,这也对我当时的研究范围产生了一定影响,所以我很早就开始关注展出于南京博物院的神兽尊。恰该器出土于周墓墩,与课题相合。课后,我就将以此器为题的想法告知了王老师,并得到了他的肯定。

在此之前,我也曾发表过论文,并非全然不得写作要领,且由于平时即对此器有所研究,故我仅以一个月的时间便写成了初稿,交王老师指点。过往的成绩,使得当时的我颇为自矜,想必王老师也能从字里行间中觉察到我的这一倾向,但他未加指责,在肯定我“东州”或指越窑这一观点的同时,对于论据提出了详尽的修改意见,既照顾了我的感受,又给予了我修改的方向。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一改便前前后后耗费了半年,其中更是六易其稿,并最终使本文发表在了《东南文化》2017年第1期。回想起来,初稿中唯有“东州”或指越窑这一观点保留到了终稿,该观点的论据及神兽尊的造型寓意与用途等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在王老师指点下,经一次次修改逐步得以完善的。由于在此之前,从未有老师对我有所提点,王老师一封封邮件既令我颇为受宠若惊,但更多的是使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毕竟王老师对我文章的每一次修改都耗费了他不少精力,所以每次收到修改意见其实都令我羞愧万分。而当文章最终得到王老师肯定之时,我感受到的释然远甚于喜悦。

这篇文章于今天看来,各方面多有所欠缺,尤其是对于造型寓意的研究更似一种推测而乏实证,所以其于我而言实则是一种鞭策,不仅提醒着我切忌自负,同时令我始终难忘王老师在论文修改过程中以自身实际行动向我展示的科学严谨的学术精神,这恐怕是此文予我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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