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拥有双面市场的企业,其处境有时是矛盾的。以搜索引擎为例,它们必须维护免费端客户的体验,即提供更准确和符合大部分人需求的搜索结果,以维持其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提供给收费端用户收费排序的服务来营利。因此,大多数双面市场的企业会小心翼翼地处理两面市场的操作。例如,谷歌按美国FTC的要求将免费搜索与广告服务加以区分或提示,以避免二者结果的冲突。在执法不那么严格的国家,一些追求商业利益的搜索引擎,如百度,则有可能将搜索的客观结果和人为排序混淆起来。[8]
对于没有专业知识,或者不那么谨慎的搜索引擎用户来说,有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以加色框或小字标识的付费搜索结果与自然搜索结果之间的区别。有一些用户出于对搜索引擎平台的信任,更是会主动去点击被“推荐”的链接。[9]即使是在界面上有所标识和区分的搜索引擎,也不可避免最终会混淆自然排名。因为通过广告人为提高点击率,在一段时间后,必然提升付费企业在自然排名中的位置。
对于双面或多面市场,传统界定单面市场的“假定垄断”或SSNIP(微小的但是显著的非暂时性的提价)方法都不能完全适用。这种提价测试一般被限定为提价幅度5%—10%,并持续1年以上,以此估算客户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会转向其他供应商。[10]在互联网行业,许多双面或多面市场,往往对一方面的客户提供免费服务以吸引和稳固客户群和流量。在这个免费市场,如果提价或改变免费政策,立即会流失大量客户。
在奇虎360诉腾讯案中,广东高院简单地将SSNIP运用于即时通信的免费服务市场这面,发现QQ如果收费,必然流失一批客户至其他免费即时通信软件,由此得出即使腾讯在即时通信市场拥有50%以上的市场份额,它也不具有垄断力的结论,因为它不能提价。这种简单将传统界定方法直接运用到互联网市场的做法,很容易就得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结论。
事实上,这样的错误不只发生在中国。美国地区法院曾对谷歌案拒绝适用反托拉斯法,因为它没有发现存在商业活动。[11]而之所以没有发现商业活动,是其将免费搜索与在线广告市场完全分割,只单立地分析免费搜索市场。互联网动态竞争的根本特点之一就体现为多个连接产品之间的互动,以免费端获取、稳定和扩展收费端,以收费端补偿免费端,这也是互联网市场从2000年泡沫危机后普遍的商业形态。[12](www.xing528.com)
在两面市场的两个定价体系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有些两面市场,如网上撮合平台,会对两方面的客户或一方面的客户收取每次撮合成功的费用;有些两面市场,只是通过吸引更多的免费用户,以提高向另一方面客户收取广告费用的能力。在后者情况下,两面市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直接显现为交易关系。[13]
也有学者提出后者情况,如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双面市场,因为只有一方面的客户能对另一方面的客户施加影响,比如免费使用者数目的增加能吸引更多的广告商,但反过来就不是这样。[14]这也意味着,几乎不可能评测广告要价的提升对免费端客户的影响,如谷歌的竞价体系可能不断标高价格,但是这样的定价并不会影响到免费搜索引擎用户数量。
同样关键的是,没有互联网企业会冒险将免费产品改为收费产品,因为其主要营收的来源并不来自免费端,但免费产品的用户数将影响来自收费端的主要营收和利润。因此,无论是在免费端还是收费端适用SSNIP,都无法得出对相应市场的完整理解。
同样,因为收费端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收费服务的成本,而是免费端的客户、数据和资源,所以对收费端,如线上广告的提价,如果简单地将之与线下广告比较替代性,也会呈现一定的价格刚性。简单来说,很难将收费端的服务,如线上广告,单划出来确立产品市场,它必须与免费服务的一面市场做整体考量。SSNIP测试以及传统的供应替代或需求替代测试,都无法准确地用以评测双面或多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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