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App商店一直被认为是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苹果App商店一开始就设计为封闭渠道,与安卓的App商店相比,苹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多数应用程序需要付费下载;二是仍然通过原先iTunes渠道下载,保证封闭性,不能分享;三是所有上线App需要经过苹果的审查,以保证安全性和一定的技术标准。这种迥异于其他应用商店的做法,得到了“果粉”们的拥护,在移动应用普遍为免费下载的时代另行其道。
通过提供App平台,苹果从两方面获利:一是苹果从手机用户花在App Store的每1美元中抽成30美分;二是苹果公司还征收iPhone开发许可证的许可费用。个人需缴纳99美元的许可费,企业会员的售价则为299美元每年。考虑到苹果App下载次数和开发者数量在2011年即已突破100亿人次和5 000万大关,苹果在App上的利润非常可观。
App Store是网络经济中的全新商业模式。由乔布斯提出的这个概念是建设开放共享的平台,鼓励所有应用开发者共用这个平台,并通过创新分享所得。简单来说,就是苹果提供平台,平台背后是数目可观并拥有相当消费实力的潜在用户;游戏和应用软件开发者们在这个平台上发布创新的软件,用户为下载软件付出的费用由苹果收取,并按3∶7向开发者们分成;下载量和软件的成功与失败都是由消费者选择决定,苹果本身不对单项应用产品做推荐和营销。
这个被称为开放模式的平台,却又被广泛批评为封闭。iPhone使用封闭的iOS操作系统与iTunes紧密结合来执行安装、升级、备份、媒体同步、程序管理的工作,还有云端同步服务Mobile Me。App Store里所有App都需要经过苹果公司审核,而且都没有Root或Administrator权限。因为与其他系统不兼容,为iPhone开发的应用软件都是专用的。
苹果要求开发商只能使用经过苹果批准的编程语言来为iOS平台编写应用软件。这样的规定实际上就是禁止开发商使用第三方编程语言为iPhone、iPad和iPod Touch开发应用软件,从而保证那些应用软件不能轻易被包括Android、Windows Mobile和Palm的Web OS等在内的竞争对手平台所用。简单来说,如果开发商们能够在开放标准如HTML 5下编写应用软件,那么他们编写的应用软件就可以轻易地转变为其他移动平台兼容的应用软件,这样苹果的竞争对手就可以提高自己的吸引力和竞争力。[108](www.xing528.com)
苹果还规定开发商不得将第三方分析工具插入应用软件,这样竞争对手的广告网络就不能在iPhone OS平台上发布广告了。与此同时,苹果推出了自己的应用程序内嵌(in-app)广告平台iAd。[109]与应用一样,广告商在这个广告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因格式不兼容,也无法在其他平台上发布,只能为苹果专用。
苹果自诩经过严格的专项开发要求和上架商店前的程序审核,从官方App Store之外下载的程序基本上不会含有恶意软件,除非审核人员失误。苹果再三强调它的一系列排他行为,是出于对品牌和创新的保护。所以,从苹果的角度来看,它为审核、评级、排序和公共评论等提供的服务也足以支撑它从运营商营收中30%的抽成依据。
“通过全封闭的设计,苹果卖的是手机硬件+品牌;而与此类似,开放的谷歌Android系统售出的是广告,以免费的系统最终来带动广告收入。谷歌控制流通与销售,苹果则控制了内容本身,对所有第三方应用拥有绝对审批权。更重要的是,它控制了内容传递的系统(iTunes、App store)以及内容播放设备(iPod、iPhone、iPad)。”[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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