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它在历史上就长期存在零售价格维持做法(resale price maintainance),并被认为是一种行业惯例。以欧盟为例,2002年时,15个国家里有10个国家国内图书业都采取固定价格。[83]而且这种做法是得到政府支持的,因为政府认为有必要鼓励阅读和生产更多有质量的读物。[84]
依照图书业习惯的定价做法,出版商不仅能决定每本书出售给零售商的价格,还限定了零售商卖每本图书的价格,这就是零售价格维持,即对零售环节也限定价格。但是,出版商给予不同零售商的折让实际上是有区别的,这样即使图书价格不能竞争,但每个零售商的利润幅度可以是不同的。因此,如果出版商给予的折让越大,零售商越有动力去推销该图书。从这点来看,出版商之间的竞争也是存在的。如果零售商一次性采购更多的图书,也能拿到更多的折扣。因此,零售商之间也有一定的竞争。
维护图书业零售价格维持做法的人提出,图书是一种固定成本很高边际成本却很低的商品,而且图书每本都是特殊的智慧产品,尽管可能内容有相似的,因此出版商必须拥有零售环节的定价权才能补偿固定成本投入。但这样的理由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其他商品也有具备这些特点的,但并不采用零售价格维持。
出版商们提出的维护零售价格维持的很有力的另一个依据是,只有保护出版商的定价权,他们才可能有足够的空间去补贴出版那些销量不大、小众的但是高水准的书籍,这些书籍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也应当有机会面世。这些书籍的成本可能要高于售价,也无法通过销量来回收成本,它必须从其他畅销书的利润中获得补贴。
但是在现实中,零售价格维持的弊端也是明显的。它保护了没有效率的零售商,使得零售环节的竞争动力有所削弱。它使得出版商和零售商们都更愿意出版和销售销量大的畅销书,所以这些书总是占据每年的出版计划和最醒目的柜台。它所宣称的可以交叉补贴帮助小众书出版的说辞,其实并没有改善这些小众书的处境。(www.xing528.com)
所以,尽管欧洲大部分国家仍然维持了图书业的固定价格做法,但包括美国、英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图书业基本已经放弃这样的做法,很大的原因也是反垄断法上对零售价格维持的严厉态度。21世纪以后,图书行业的传统营运模式受到网络销售和电子出版物的巨大挑战,即使是欧洲的固定价格做法也受到冲击。
网络平台使得图书销售环节的成本大大降低,图书销售网络不再像过去那么重要,无效率的实体书店看来可能首先会被淘汰出局;电子出版物大大降低了出版环节的成本,图书的利润空间更大了。图书业平静的竞争局面被打破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多线竞争的可能性,这在美国体现得最为明显。
对于传统出版商和书店来说,最大的竞争压力来自网络零售商。这些超越国界的零售商们不再受制于一国本地的零售价格维持协议,而把折扣书出售到其他国家;最根本的优势是,它们没有实体店成本,建立图书数据库、购物平台和物流是它们的主要成本,它们可以比任何一家书店容量都要大,它们的搜索引擎还减少了顾客的信息检索成本。简单来说,出版商过去希望掌控的下游营销网,其权力逐渐转移至网络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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