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做一锅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好汤”,首先要做的就是精心研制一个适用性强、营养丰富的菜谱。菜谱的研制需要考虑对象的针对性,并针对对象进行营养调配。这就是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首先进行的课程设计,对此,OBE提供实践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非常好的借鉴价值。
1994 年,美国学者威廉姆·斯巴迪 系统阐述的 OBE 是“基于结果”的教育,组织实施包括课程、教学和评估的整个教育系统,学生在学习活动结束时能够获得预期结果,学习结果比方式和时间更重要。[8]可见,相比而言,课堂的教学活动是OBE理念实施最为重要和最基础的环节。鉴于OBE 理念是对学校教育系统的变革,以学生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至于方法、过程中涉及的计划、过程及时间成本都是服务于学生学习结果的,教学活动和评估最终要以学生能力和素养提高为基础进行。[9]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在OBE理念下重新进行教学设计,笔者本人承担的《比较诉讼法》课程是在法学大学四年级上学期开设的,针对学生的特殊性,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在OBE理念下做了调整。
首先,开设课前十分钟“开讲”环节。每次课有十分钟的时间交给学生,前一次随机抽选或学生主动任选话题“开讲”,有介绍备考书目,有谈对一本书、一个人的看法,有分享自己复习考研英语的方法,有讲述如何记住一个难懂的知识点,等等。学生们在短短的十分钟内充分地表达,特别能够适应法学专业大学四年级学生在法考、考研、求职等方面的困惑,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
其次,重新设定课程教学目标(见表1)。其中针对思政教学目标,在对课程的不断探究和建设中,体会并提炼出三个关键词,三个与“rong”有关的词。第一个融合,为手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容融入课程教学。第二个熔炼,为目的,在教学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第三个光荣,为效果,使学生以国家为荣,以社会为荣,以职业为荣。最终实现育德育人的目标。(www.xing528.com)
在思政教学目标设定好的基础上,整门课程的教学目标确定为三个方面:德育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其中知识目标是掌握典型诉讼制度的理论,运用诉讼法律规定和理论对现实的案例、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发现案例以及现行法律制度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解决社会现实纠纷中的疑难问题。能力目标是运用比较分析方法的能力和解决现实案例的疑难问题的能力,在古今中外的诉讼法对比中发现各国诉讼法具体内容的利弊,深入探寻制度的深层原因,能够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典型诉讼法律制度与基础理论知识比较分析后能够更好地解决我国诉讼的法律问题。
表1 《比较诉讼法》课程思政目标设计
最后,重新调整教学大纲。其一,针对性,为了达成教学目标,针对《比较诉讼法》的课程特点和内容,寻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教学融入点,让学生不再言必谈西方如何好,而是自豪于谈中国之治。其二,适应性。适应学生,对应职业,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容正确的融入形式。即将成为法律职业人的法科大四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同时,内化为职业使命感和职业责任感。其三,系统化,整门课程主题贯穿,宏观融入,单元课程分类融入,微观透视,资源建设,师生共担。本课程内容采取了专题式的学习方式,伴随着本年度诉讼法领域热点问题而展开。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及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本课程选取了以下四个内容:侦查程序比较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庭审实质化。在课程教学中,笔者将人权保障法治思想、公平正义法治思想、德治结合法治思想、公平正义法治思想分别融入相应的课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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