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评委认为“法治”这个元素本身就是法学专业课的内容,根本谈不上融入了思政元素。“课程思政”要求教师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知识的教学中,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发挥对学生的认知、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正向影响,引导其成长和成才。
添加的“佐料”能溶于“汤”,要靠选好“厨师”、增强“厨艺”,专业课教师挑起“思政担”,在做讲授专业课上能“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这里关键的是所选择的“佐料”是不是能给“汤”增味,做一锅“鲜汤”,具体来说即为思政元素与法学教学的内容问题。
社会科学类课程所授知识中本就或显或隐地承载着思政元素,开展“课程思政”实际上也是对社会科学类课程内嵌价值的挖掘和体现。正因为此,法学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改革就有了先天的优势,似乎课程思政教学更为容易。但就是这个专业课程本身自带思政元素的特征,使得法学专业开展课程思政又显得困难。笔者本人参加了学校第一届课程思政教学比赛,其中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元素融入了课堂教学中。有评委认为“法治”这个元素本身就是法学专业课的内容,根本谈不上融入了思政元素。可见,法学专业课的教学似乎有“皆思政”的意味,这锅“汤”虽然加了“佐料”但给人的感觉不“鲜”。普遍的问题在于内容上的“脱嵌”现象。(www.xing528.com)
法学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权利” “义务”和“责任”是基本范畴,“公平” “正义” “平等”等为基本原则。“课程思政”要求教师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知识的教学中,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发挥对学生的认知、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正向影响,引导其成长和成才。因为法学专业知识中自带思政元素,法学教师甚至如笔者上文所述的其他老师都可能认为上好法学专业课程本身就是“课程思政”。在这种认识下,教师和学生都会对专业知识片面性重视,但专业性知识在传递给学生时因缺乏正确价值观的指引而产生反效用,很难真切感受到思政教育传递的价值,人文素养的提升无法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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