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并联式教学为主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会显著地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因此,为了保证该教学模式的顺利运行,应当适当限制学生每学期选择采用该教学模式的课程的数量。我们认为,学生每学期选择采用该教学模式的课程的数量以不超过3门为宜。
【注释】
[1]本文是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慕课在全日制法学本科教学中的运用研究”的资助成果。
[2]张吉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与研究。
[3]慕课是MOOC的音译,MOOC 的全称是“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其中,“大规模” (massive)指的是课程的学习者人数众多;“开放”(open)指的是课程面向全世界所有学习者开放;“在线课程”(online course)指的是课程的所有资源都在网络平台上,学习者的整个学习过程也都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
[4]除了“中国大学MOOC”之外,国内的慕课平台还有“学堂在线”“好大学在线”“智慧树在线教育”和“超星泛雅”等。
[5]早在2012年,教育部便启动了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工作。2013年,教育部颁布了《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从2012年到2014年,教育部分三批次立项建设了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分四批立项建设了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6年,教育部正式认定了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慕课与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的区别之一是,前者将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碎片化”的知识点,为每个知识点录制时长10分钟左右的授课视频;而后两者的授课视频则多是授课过程的完整记录,一节课的授课视频一般都是40分钟左右。心理学研究表明,10分钟是学习者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最佳时段,“碎片化”学习有利于学生记忆与理解知识点。参见李铁英:《“慕课”背景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模式创新之思》,载《继续教育研究》2015年第11期。
[6]参见王宇、汪琼:《慕课学位项目的基本特征及价值分析》,载《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19年第1期。
[7]这是时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的张杰院士在2013年召开的“在线教育发展(MOOCs)国际论坛”上的发言。参见姜泓冰:《“慕课”,搅动大学课堂》,载《人民日报》2013年7月15日,第15版。
[8]参见郑雅君、陆昉:《MOOC 3.0:朝向大学本体的教学改革》,载《复旦教育论坛》2014年第1期。
[9]曾伟忠、胡惠芳:《Coursera和edX平台数据分析类MOOC的调查与分析》,载《图书馆学研究》2018年第22期。
[10]参见Perna L.W.et al.,“Moving Through MOOCs: Understanding the Progression of Users in 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 Educational Researcher 43,2014.
[11]参见《高校停课不停学》,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t/moe_357/jyzt_2020n/2020_zt03/zydt/zydt_gxdt/tkbtx/,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7日。
[12]在教育部的政策推动和激励下,各高校高度重视慕课的建设工作。以法学课程为例,截至2020年3月7日,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共有140余门各高校开设的法学本科专业课慕课,涵盖了所有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很多课程都有不止一个学校开设的慕课,如西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江苏警官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9所学校均开设了刑事诉讼法学慕课。
[13]参见王晶心、原帅、赵国栋:《混合式教学对大学生学习成效的影响——基于国内一流大学MOOC应用效果的实证研究》,载《现代远距离教育》2018年第5期。
[14]参见贺斌、曹阳:《SPOC:基于MOOC的教学流程创新》,载《中国电化教育》2015年第3期。(www.xing528.com)
[15]参见刘震、张岱渭:《基于慕课的混合式教学探讨——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为例》,载《现代教育技术》2017年第11期。
[16]冯果:《大数据时代的法学教育及其变革》,载王瀚主编:《法学教育研究》(第21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11页。
[17]参见徐倩:《慕课:一场正在到来的教育变革 专访华东师大国际慕课研究中心主任陈玉琨》,载《上海教育》2013年第28期。
[18]上述文件中的“翻转课堂”和“翻转教学”指的便是并联式教学。详见下文。
[19]参见贺斌、曹阳:《SPOC:基于MOOC的教学流程创新》,载《中国电化教育》2015年第3期。
[20]参见何珊君: 《基于MOOC与翻转课堂理念的跨学科研究生教学模式探索——以“中国社会与法治”课程为示例》,载黄进主编: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8年第3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1]曹继军、颜维琦: 《“慕课”来了,中国大学怎么办?》,载《光明日报》2013年7月16日,第6版。
[22]曹秀平:《慕课背景下高校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载《中国成人教育》2016年第14期。
[23]苏小红等:《基于MOOC+SPOC的混合式教学的探索与实践》,载《中国大学教学》2015年第7期。
[24]黄震:《慕课及其给上海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载《世界科学》2014年第3期。
[25]马艳云:《慕课对大学生高等数学成绩的影响研究》,载《中国特殊教育》2018年第4期。
[26]参见陈明、桑小双:《高校学生对混合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认知及满意度的实证研究》,载《现代远距离教育》2018年第5期。
[27]参见门路、王祖源、何博: 《MOOC本土化的可行性和关注点——基于MOOC平台的大学物理课程混合式教学实践》,载《现代教育技术》2015年第1期。
[28]另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科研压力大,他们需要挤压时间开展科研工作。《西南政法大学在线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基本解决了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工作量计算标准问题。该办法第19条规定,课程首次上线开课的前两个学期,根据新颖前沿程度及考评等级,教学工作量原则上按传统授课模式系数的3~5位核定,具体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开课两个学期之后,课程有新增教学内容,按传统授课模式系数的1.5位核定。
[29]就法学课程而言,法律的修改和重要司法解释的出台都需要对慕课进行实质性修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