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按照传统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即“只有在课堂上授课的教师才有工作量,讲授1节课对应1个课时的工作量”,会大大削弱教师们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积极性。我们建议,应当为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师确定与其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工作量计算标准。虽然有些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了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工作量计算标准,但是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随着教育部提出要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各高校对于本科教学的重视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是,与科研相比,对于教学的激励措施仍然有待完善。在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时,尤其是在采用并联式教学方法时,教师需要付出比传统课堂教学多得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按照传统的工作量计算方法,即“只有在课堂上授课的教师才有工作量,讲授1节课对应1个课时的工作量”,会大大削弱教师们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积极性。
我们建议,应当为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师确定与其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工作量计算标准。虽然有些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了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工作量计算标准,但是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其一,需要区分慕课制作、实质性修改时段与其他时段。[29]慕课的制作和实质性修改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因此需要在工作量上予以体现。其二,需要区分串联式教学和并联式教学。在慕课制作完成后,串联式教学并不会显著增加教师的工作量,相反,有时会减轻教师的工作量,因为教师不需要进行课堂教学。与之相比,并联式教学则会显著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其三,应当赋予混合式教学模式团队的负责人确定团队成员工作量的权力。在运用混合式教学模式时,学校的文件只可能规定作为一个整体的教学团队的工作量计算标准,而不可能规定每名团队成员的工作量计算标准。由于团队中担任不同角色的教师所付出的劳动不同,因此不能将团队的整体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团队成员,而是需要赋予团队负责人确定团队成员工作量的权力。(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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