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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教育形势政策与改革发展的研究与探讨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法学教育研究而言,国家的顶层设计无疑具有重大影响。因此,2018年法学教育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就是关于法学教育的形势政策与改革发展方向的研究。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法学教育年刊》2017年第5卷设置专题“新时代习近平法学教育思想”,对从不同角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的思想展开研究。

关于法学教育形势政策与改革发展的研究与探讨

对于法学教育研究而言,国家的顶层设计无疑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中的指示与精神,为我国法学教育的研究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2018年法学教育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就是关于法学教育的形势政策与改革发展方向的研究。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法学教育年刊》2017年第5卷设置专题“新时代习近平法学教育思想”,对从不同角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的思想展开研究。其中代水平教授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法学教育观从理论内核、思想来源与指导意义等多个层次进行阐释。[3]田宝会教授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理论基点,对法治人才培养问题展开讨论。[4]黄锡生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与法学教育思想,对法治教育的含义、意义、存在的问题、完善方向等问题展开讨论。[5]张生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探讨构建道器一体的中国法律史学的路径。[6]杜承铭教授与戴激涛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与法学教育思想讨论了我国行业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问题。[7]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学教育研究,张文显教授深刻地分析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问题,认为法学教育须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思想的指引下,将其转化为法治发展的新理念:第一,把依法治国从国家治理层面或治国理政层面的基本方式,提升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更加凸显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把建设法治国家提升到建设法治中国;第三,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四,把法治建设从国内延伸到国际,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实现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互动,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治理规则的变革;第五,从法律之治到良法善治。[8]胡明教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重要思想对如何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展开讨论,指出要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为法治人才培养立德铸魂;要加强法律职业伦理和社会公益教育,为法治人才培养定向领航;要整合优质实践教学资源,为法治人才培养消除壁垒;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法治人才培养夯实根基。[9]黄进教授也就如何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问题展开讨论,认为法治人才培养离不开法治理论的引领,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同时需要强化法律实践教学,强化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德法兼修、明法笃行。[10]周叶中教授在阐释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特点的基础上指出,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需要结合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加以回答。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价值取向包括:实现“四个伟大”的历史使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结合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具有高度的政治认同、良好的职业伦理、卓越的法治能力、优秀的战略视野的法治工作者。[11]刘从德教授与陈永峰教授则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法治人才培养承载着重大使命。深化法学教育实践不是目的,而是达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的的手段。法学教育要教育学生立大志,做大事,明确‘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教育指导原则,坚持以德树心,以法塑身,厚植法治人才的伦理根基,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队伍,打造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学教育体系,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精神等中国元素,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人才基础,为建设美好法治中国输送源源不断的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12]董静姝博士对法学教育中的“立德树人”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在此基础上强调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13]

关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黄进教授结合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等背景,指出了法学教育未来的五个发展方向:人本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与实践化。[14]王新清教授则认为,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基本上都源于法学教育的同质化与法治人才需求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克服这个矛盾的基本路径是对我国的法学教育进行多元化改造,实现“法学教育产品”——法科毕业生的多元化,以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多样性需求[15] 胡玉鸿教授对法学教育的“内涵式发展”的含义进行了深入阐述。[16]冯果教授在肯定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基础上认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应从单纯的法律人才培养转向法治人才培养,而法治人才不能仅仅满足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更需要强化法治理念和法律运行体系,这是一个系统的建设工程。”[17]周佑勇教授也在肯定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基础上提出三点建议:其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更新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理念;其二,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着力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其三,实现法学教育的内涵式发展,重在各办学单位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创新。[18]卫星教授则强调法学教育应增强社会回应和思想创造能力,认为“内涵式的实质性突破应当取决于两点: 一是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应该有很强回应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应该产生原创性思想。”[19]张守文教授指出我国法学教育创新发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守正创新、适度创新与有效创新。[20]方桂荣教授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来探讨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问题,指出当前政策支持不平衡、理念定位不准确、资源整合不充分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的顺利转型,应全面推行统筹布局与特色发展、理念确立与多元推进、协同创新与机制优化等策略。[21]刘猛研究员在梳理我国法学现代转型历程的基础上指出,当下我国的法学发展必须重新吸收各国不同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实现在地发展,建立独立于西方各国的汉语法学。[22]此外,也有不少学者在本校法学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对法学教育的理念与未来的发展方向展开讨论。[23](www.xing528.com)

关于“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2018年10月21日, 《中国高等教育》、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首届人工智能法学教育论坛”,全面讨论了人工智能等社会背景对法学教育带来的冲击与挑战。[24]冯果教授全面分析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法学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并明确指出需要对法学教育进行全面革新,包括教学内容的全景式选择、教学方法的多样化运用、教学评价的精细化管理、教学组织的个性化延拓等。[25]对人工智能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张建文教授提出三点应对建议:“第一,要认真评估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影响。我个人认为,法学教育不会也不可能会被人工智能技术取代,因为教育是塑造培养人的过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还要形成价值的判断,并学会用正确的价值标准进行价值判断,人工智能可以使用相关性进行关联和模拟,但是却取代不了人的判断。第二,在中国高等法学教育新的环境情况下,在培养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职业人才以及培养知识的过程中,有必要重申法学教育的自由教育、人文教育的本性,不能过度强调甚至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的一面,更不能把法学教育办成职业技术教育。我们在强调专业知识的培养和学习过程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培养人本身在智力、情感、意志方面的能力。存在有用与无用之辨,所谓现在有用的东西恐怕很快就没用了,而反之则亦然。法学教育的一个立足点就是要谋划长远,对学生要做更长的考虑,是一辈子,而不是三年、四年的考虑,培养完了,送出生产线就了事了。” [26]李栗燕教授分析了网络时代背景对法治人才培养带来的挑战,指出网络时代对我国的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诸多新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治人才培养的完善路径。[27]朱继萍教授也指出信息技术及其应用能为法学教育注入活力,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拥抱信息技术,并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方法等广泛领域进行改革。[28]

关于法治教育方面,黄锡生教授阐释了法治教育的基本内涵并揭示了其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黄锡生教授指出了目前我国法治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若干完善举措,如构建全覆盖的法治教育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完善法治教育内容、健全法治教育手段等。[29]叶飞教授则对法治教育隐性课程的建构展开讨论,认为“法治教育的隐性课程可以通过与法治生活的有机联结,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来传递法治观念以及法治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的全面成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法治教育隐性课程的建构路径和具体方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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