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的研究范围涉及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首先,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主体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限于国家与各类国际组织,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则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民间商事组织、法人、个人。其次,在法律渊源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为经济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国际私人商业惯例、国内的涉外经济立法也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而国际公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国际习惯。这里的国际习惯是指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产生的习惯,而非商业惯例。再次,在调整对象上,国际公法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军事及经济等关系,且传统上以调整非经济关系为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国际组织、法人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排除了非经济领域的关系。最后,两者的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国际公法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包括强制的和非强制的,非强制方法包括谈判、斡旋、调停、谈判及仲裁和司法解决,强制的方式包括反报、报复、封锁和干涉。而国际经济法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在调整的主体、调整的对象、某些法律渊源上有一定的重合,但两者还有很多不同之处,其区别主要表现为:首先,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虽然国际私法的主体也包括这几项,但在通常情况下,其主体侧重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次,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跨国经济关系。而国际私法则是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再次,在法律渊源上,两者的渊源都有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而在具体的表现形式和侧重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是实体规范,而国际私法则侧重法律适用规范。最后,在法律调整方法上,国际经济法是通过直接调整方法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而国际私法是通过间接调整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www.xing528.com)
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在某些调整对象上、某些法律渊源上有重合,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首先,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跨国经济关系,而国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内经济关系,包括涉外经济关系,虽然两者都调整纵向和横向的经济关系。其次,在法律渊源上,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以及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而国内经济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内经济立法和商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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