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的苏联,而其真正成为一个相对系统独立的法律体系,则是以1944年“布雷顿森林协定”的缔结及其后两个“布雷顿森林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的成立,以及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的缔结为标志。由此形成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深刻影响和塑造了现代国际经济秩序,并成为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经济法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
在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奠基阶段和90年代的初步发展阶段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在21世纪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新阶段。在此期间,有五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事件或者发展趋势,在不同领域、从不同侧面有力推动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①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依托WTO多边规则和争端实践,国际贸易法特别是WTO法律制度研究取得长足进步;②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以对既有国际货币金融法律体系的批判和反思为契机,国际金融法研究得以蓬勃发展;③中国从贸易大国向投资大国转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的推进,国际投资法研究获得新的动力。④数据经济与人工智能的发展。近年数据经济及人工智能的发展导致该领域众多立法的出现,例如,2018年生效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会在数据经济领域产生巨大影响,也引起了相关研究的繁荣。⑤逆全球化的出现,近年来美国的单边主义、美国与他国的贸易战、美国的单边贸易制裁,以及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进一步逆全球化的倾向,也引发了一系列国际经济法相关研究的热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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