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强奸案件的现场一般可以分为拦路强奸和入室强奸现场,在进行勘验时,应根据现场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勘验重点。
(一)拦路强奸现场的勘验
1.发现、确定强奸的具体地点。在拦路强奸案件中,有些被害人能比较准确地指明被强奸的地点。但也有一些被害人不能正确地指明被强奸地点,这往往是由以下因素所致:被强奸地点地形复杂,难以辨认;对被害人而言,被强奸地点是一个陌生地点,其对周围环境不熟悉、不了解;被强奸时光线较暗,难以看清当时周围的环境和地形;被强奸时由于被害人心理极度地紧张和恐惧,事后无法回忆起地点。由于上述种种因素,使被害人不能正确说出被强奸地点即犯罪现场,无疑给勘查工作带来了困难。因此,对于拦路强奸案件,应采取各种措施去发现和确定强奸现场,具体可采用以下方法:
(1)由被害人指认。如果被害人对于被强奸地点印象较深,能回忆起当地的地物形貌时,就可由侦查人员带领被害人一起前往案件发生地点,由被害人指认被强奸地点。
(2)根据被害人的回忆,进行寻找确定。对于被害人不能正确地指认被强奸地点,但能回忆起被强奸地点的某些地形地物特征的,可先让被害人尽量回忆,然后根据其回忆所提供的地形地物特征,去进行寻找、比对及确定。
(3)对某些地区进行搜索寻找,发现强奸现场。对于某些被害人仅能提供大致的地区范围,而无法确定准确地点的,可采用搜索的方法,对某一地区范围内,根据强奸案件的规律、特点以及所遗留痕迹、物品的特点进行搜索寻找,以发现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奸所留下的痕迹物品,从而确定强奸地点。
(4)对可疑场所进行搜查、检验、确定强奸现场。对于某些容易发生强奸犯罪的地点,如城乡结合部、城市街道的偏僻场所等,进行搜查,以发现有关的痕迹、物品,确定强奸现场。对于犯罪嫌疑人利用机动车辆劫持、诱骗妇女上车实施强奸的,则应根据被害人提供的车辆类型、牌号、外形、颜色、新旧程度等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对相类似的车辆进行排查、检验,以确定实施强奸犯罪的车辆,从而确定犯罪地点。
2.认真勘验,寻找、发现有关痕迹物品。发现强奸地点后,应认真进行勘验,以发现有关的痕迹、物品。其中,对于实施强奸的主体现场,应重点注意勘验地面上的印压痕迹。在强奸过程中的搏斗和被害人的反抗都会在地面留下相应的印压痕迹,如泥土被压实、草成片倒伏、水泥地面灰尘被沾走等;犯罪嫌疑人的足迹;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精液或精斑、毛发、唾液;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所用的凶器,如刀、棍、棒等;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其他痕迹、物品,如捆绑被害人所用的绳索、布带、电线;用于堵嘴的布团、手帕、袜子、纸团、毛巾;用于擦拭的餐巾纸、报纸、衣物等。
对于犯罪嫌疑人跟踪、等候被害人所形成的外围现场,则应注意去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预伏、守候所留下的坐卧痕迹、脚印及某些物体上的手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烟头、烟盒、火柴、食物残渣、尿液、粪便、唾沫等;交通工具痕迹等。
寻找、发现上述痕迹、物品,是强奸案件现场勘查的一个重要任务,在侦查工作中能否发现、找到犯罪嫌疑人,以及最后能否认定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都主要取决于这些痕迹、物品。(www.xing528.com)
3.观察现场地形、地物,分析犯罪嫌疑人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对拦路强奸现场的勘验中,应注意观察现场所处的位置,与周围环境的联系。特别应注意连接现场的道路,要观察道路的来去方向,分别通向什么地区,以分析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前可能来自何处,作案后又可能逃向何处,为侦查方向和范围的确定提供依据。
(二)入室强奸现场的勘验
入室强奸案件与拦路强奸案件在犯罪活动的主要方面是相同的,这两类案件的现场也表现出一些相同或相似之处,如犯罪所留下的痕迹、物品及犯罪的对象等。但由于这两类案件现场所处的具体环境不同,某些特征和特点不同,勘查方法也有一些差异。勘验入室强奸现场,重点应抓住以下几个问题:
1.对入室强奸现场环境的勘验。对入室强奸现场的勘验而言,对现场环境的注意和重视是非常必要的。对环境的勘验重点应注意现场所在房屋的结构,是平房还是楼房;是单门独户还是单元式或院落式住房;是民居还是集体宿舍、办公室、车间或库房;现场所在房屋四周与什么建筑相毗连;通向现场所在房屋有哪些道路或通道。还应注意现场所在房屋四周墙壁、窗台、雨棚、花台及各种暖气、天然气、自来水管道上有无攀爬翻越痕迹;有无手印、脚印;这些周围环境中有无犯罪嫌疑人丢弃或遗留的攀爬工具、烟头、火柴及作案工具等物品。
2.对入室强奸现场中心的勘验。对于入室强奸现场的中心部分,勘验时重点应注意:
(1)现场进出口。既是入室,必有进口和出口,大多数入室强奸现场,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一定的暴力方法进入室内,如撬门、撞门、用铁片、塑料片插锁开门或是打碎玻璃、墙壁上打洞等,这就难免会在这些部位留下相应的痕迹,勘验时应认真地观察、发现进出口,并寻找、发现可能留下的痕迹。
(2)具体实施强奸的地点和部位,即犯罪嫌疑人具体实施强奸行为的地点和部位。在入室强奸案件中,这些部位多表现为床、沙发、地板等。勘验中,应注意床及床上被子、毯子、枕头、枕巾等物的状态,注意这些物品上面有无阴毛、精液、精斑、血迹及其他痕迹;对沙发和地板应注意其褶皱和缝隙,以从中发现某些痕迹;对中心现场上的有关物体亦应注意,以发现犯罪嫌疑人因使用、触摸、移动等物品时所留下的手印。在中心现场、还应注意去发现、搜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所用的捆绑物、堵嘴物和有关工具,如绳索、手巾、布团等。
(3)勘验入室强奸的中心现场,应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实施强奸犯罪的同时,是否兼有其他的犯罪行为,如抢劫财物等。勘验中应注意发现现场是否有物品的损坏,有无柜门、箱盖被破坏的情况。对被破坏而留下的工具痕迹,应认真地进行勘验、提取,为日后认定犯罪工具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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