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勘查人员所直接接触到的主要是这种物化根据,对物化根据进行分析、认定,从物化根据到内在根据,最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确定杀人案件的性质。
在查明了死亡事件性质的基础上,如果判断是他杀,即已经明确某一死亡事件是由他人的行为所引起,且这种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杀人犯罪时,还要查明杀人的动机,杀人动机不同就构成了不同性质的杀人案件。在侦查实践中,根据杀人动机不同,杀人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政治性杀人、私仇报复杀人、强奸杀人、奸情杀人,还有因婚恋、家庭纠纷杀人、流氓杀人、图财杀人等。此外,还有为取得犯罪工具、转移侦查视线,或毁证灭迹、嫁祸于人,或杀人取乐,或心理变态而引发的杀人,甚至还有无明显动机的杀人等。
判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一般有两种根据,一种是内在根据,即犯罪嫌疑人头脑中的犯罪动机,这种动机是抽象的;另一种是物化的外在根据,即杀人现场上的各种痕迹、物品及现象,这些痕迹、物品及现象实际上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的一种物化。勘查人员所直接接触到的主要是这种物化根据,对物化根据进行分析、认定,从物化根据到内在根据,最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确定杀人案件的性质。(www.xing528.com)
杀人的内在动机十分复杂,动机的外在表现——现场,也往往是扑朔迷离的,勘查人员应当在查明死亡事件性质的基础上,从现场及现场情况入手,循着从物化动机到内在动机的脉络,反推出犯罪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产生、发展的过程,由此,确定杀人案件的性质,为侦查工作确定方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