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拍照的内容和要求,现场照相分为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中心照相和现场细目照相四种。
(一)现场方位照相
现场方位照相,是为了记录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反映现场与周围环境的联系。此种照相要求把整个案件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重要标志都拍摄在照片上,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看了照片也能对现场周围的道路、地形、地物、建筑设施及其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有一个明晰的印象。
方位照相为满足上述要求,在构图取景时,应把案件现场作为画面的前景或安排在画面的中央位置,其他与现场联系的道路、建筑物等可作为背景、陪衬处理。对于能显示现场位置的永久性标志,如水塔、井架、桥梁、街名、门牌等,要安排在画面的显著位置。由于方位照相包括的内容多、范围大,一般要求用一张照片全面反映所有景物,因此拍照位置应尽可能选择在较高较远的地方。
方位照相应尽可能用一个镜头反映所有景物,一般用标准镜头,如果受到拍摄条件限制,可以使用广角镜头来扩大景物成像范围。如果使用广角镜头仍不能解决问题,即可运用分段连续拍照的方法,用几个画面来反映现场的方位。如果拍摄的位置太远,使用标准镜头看不清或影像显得过小时,可用望远镜头。对于某些能表明现场位置的特殊标志,如单位名称、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在景物较多的照片上往往显示不清,应当采用特写的方法拍成单张照片,在编排现场照片时按其所在位置对应粘贴,以此作为完备方位照片的一种辅助方法。拍摄方位照片应尽量采用小光圈,以增加景深,必要时还可进行空中摄影。
(二)现场概貌照相
现场概貌照相,又叫现场全貌照相。它是记录整个现场和现场内部各部分之间联系的一种照相类型。现场概貌照相拍摄范围比方位照相小,但具体内容却比较多,包括现场的全部,而不是现场的个别部分,要反映现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路线,被侵害客体的状况,痕迹、物品的分布及其相互联系,既要全面,又要有主次。为了达到这些要求,拍照时必须慎重选择拍摄位置和角度,突出重点地进行拍照。现场中的主要客体应当位于画面的中央和前景,而不能被不重要的物品所遮掩。
如果现场范围不大,概貌照相包括的内容可用一张照片反映;如果现场过于广阔,或过于狭窄,或者地形特别复杂,用一张照片难以详尽反映现场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拍照。由于概貌照相需要摄取的景物较多,分布较广,前后景物的距离较大,因此,拍摄位置应根据情况适当远一点,或采用小光圈,并以离前景三分之一处作为对焦点进行拍照,这样可获得前后景物都比较清晰的照片。
(三)现场中心照相(www.xing528.com)
现场中心照相,又叫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它的目的是记录现场重点部位和反映现场主要物品的特征及其与邻近物品、痕迹之间的关系。例如,杀人现场中尸体所在的位置,犯罪嫌疑人的进出口,尸体残肢、凶器、血泊、喷溅血迹的部位,杀人、分尸的部位;盗窃案件现场的“盗口”,被盗财物存放的地点,被犯罪嫌疑人触摸、移动、破坏的物体,等等。中心照相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拍摄的数量,可以是一张,也可以是几张。这些照片对于判明事件性质、犯罪手段等有时能起到重要作用。例如,对判明是自杀还是他杀,是失火还是放火,是真的被盗还是假的被盗等,都有重要作用。
中心照相,是在现场勘查进入实地勘验以后进行的,其任务是为了反映现场中心部位的状态,反映现场局部与整体关系,揭示犯罪的手段、方法以及痕迹、物品在犯罪过程中的意义。因此,对现场重点部位和在勘验中发现的痕迹、物品的位置状况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必须全面拍摄。照相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现场,确定拍照的内容和重点。为了保证拍摄的景物清晰,不因拍照距离较近造成影像变形,必须选择好拍摄角度和拍摄点。拍摄角度力求垂直,拍摄点应尽可能升高。只有如此,拍出的照片才能达到质量要求。
(四)现场细目照相
现场细目照相,是记录和固定现场上具有证据意义的痕迹和物品的照相。例如,尸体的局部姿势、伤痕、血迹的形状,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手印、脚印、破坏痕迹、作案工具以及其他物品。细目照相不要求所拍照片反映痕迹、物品以及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只要求记录固定痕迹、物品的形状、大小和特征,为刑事技术检验提供客观依据。因此,细目照相技术要求较高,照片的质量直接影响刑事技术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关系到技术检验工作的成败。
现场所有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在被移动或作任何改变之前,均应先进行全貌及中心照相,注明某一痕迹、物品处于现场中心哪一部位,然后再拍细目照片。
细目照相应遵循以下规则:要准确反映现场的痕迹、物品所在的位置,为研究痕迹、物品的形成条件提供依据;为保证拍出的痕迹、物品不变形,应让被拍物与镜头、感光片三者的平面保持平行;拍摄时必须依照比例照相的原则,以便准确反映被拍痕迹、物品的大小、粗细及长短等特征;被拍痕迹、物品的特征必须保持清晰逼真。
拍摄细目照片应尽量使用标准镜头,为防止变形,不宜用广角镜头;拍摄时应注意使用三脚架和快门线,以防震动,对细小的痕迹、物品,可使用镜头加接圈的方法进行拍摄,尽可能把影像拍大一些。在被拍痕迹、物品近旁放置比例尺,比例尺的颜色以白底蓝格或白底黑格为宜,刻度应朝向被拍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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