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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基本要求简介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场勘查记录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重要形式之一,必然要符合刑事诉讼法对证据收集的要求,同时也应符合该记录方法的技术规范。要使查阅案卷的人看完现场勘查记录后,能对现场及其勘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必要时可据此恢复现场的基本面貌。现场勘查记录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制作才能达到证据合法性的要求,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

现场勘查记录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重要形式之一,必然要符合刑事诉讼法对证据收集的要求,同时也应符合该记录方法的技术规范。因此,在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时应该坚持客观、全面、完整、规范的基本要求。

所谓客观,就是要求勘查人员在制作现场勘查记录的时候,对现场和现场勘查的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记载,不得将任何主观的分析、判断记入其中。

所谓全面,就是要求对现场上一切与犯罪有关的客观情况和勘查过程、勘查结果都要记录下来,使没有亲自参加现场勘查的人看后能够一目了然。因此,现场勘查记录应对现场的全貌、痕迹、物证的分布与特征、勘查的组织与实施、勘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有比较详尽的记载。特别是对在勘查中发现的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遗留的部位、痕迹物证的形状、大小与特征以及彼此相互之间、与其他物品之间的距离关系和最后提取的情况,要进行准确、细致的记述。(www.xing528.com)

所谓完整,就是要求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现场绘图三个部分要齐全,缺一不可,有条件的还可单独制作现场摄像,以作补充。要使查阅案卷的人看完现场勘查记录后,能对现场及其勘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必要时可据此恢复现场的基本面貌。

所谓规范,就是要求现场勘查记录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规范制作。规范现场勘查记录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其中《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六章对现场勘查记录的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现场勘查记录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制作才能达到证据合法性的要求,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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