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现场进出口寻找手印
现场的进出口,是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必经之路,进出现场也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其进出方式往往是一种不同于常人的非正常方式,因而也常常伴随着排除进出障碍的行为,并留下相关的痕迹和手印。现场勘查中,必须关注犯罪嫌疑人所选择的进出口,在这些部位相关物体的表面寻找手印。对现场进出口的勘查,不仅可能寻找到手印,也可以根据这些部位的痕迹,推断嫌疑人是否使用手套之类的防护用具。
在现场进出口寻找手印,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嫌疑人排除障碍的方式;二是可能接触的部位。如果犯罪嫌疑人采取破门而入的方式,应在门锁、门把手的周围或强行闯入的部位寻找手印。如果能判明其使用了防护用具,则为在中心部位寻找手印提供了指南。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破窗而入,应在窗上的玻璃、玻璃的碎片、窗闩、靠近窗的门闩等处寻找手印。如果犯罪嫌疑人是通过爬窗等方式进入现场的,应重点注意其用力抓握的内侧窗台、窗框、窗侧壁等部位。
除现场进出口外,对嫌疑人进入现场前后所途经的楼梯、攀登爬越时触摸的障碍物、室内装饰的墙壁、摆放的各种物体等其可能触摸的物体,都应仔细寻找手印。
(二)从现场的中心部位寻找手印
现场的中心部位,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核心内容所涉及的场所,如盗窃案件中财物的保管处所、杀人案件中杀人的地点等。由于犯罪所需,嫌疑人必然在这些部位进行频繁的活动,因而很可能在这些部位留下手印。因此,这些部位是应予关注的重点。在这些部位,凡是被犯罪嫌疑人接触、搬动过的物体、物品的各个侧面及表面,都是发现手印的重点部位。如事前已判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使用防护用具,那么在寻找手印时,应重点关注其戴手套等防护用具很不方便作案的部位,如被翻动过的抽屉里的各种东西。
另外,在中心部位寻找时,对于可能为犯罪提供方便条件的物品及所在部位,如电灯开关、电源插座、保险盒、被触动过的灯泡等;可能被犯罪嫌疑人用作充饥、休息、毁损证据的处所及相关物品,如喝水的杯子、桌、椅、盥洗设备等,应给予高度关注。(www.xing528.com)
1.关注被翻动破坏的物体。现场上被翻动破坏的物体是犯罪行为动作的暴露。嫌疑人在现场上进行翻动、搬移、撬压、攀登等活动时,只要触摸了某些物体,就可能留下手印。但是对发生了变动和变化的物体要进行分析,观察哪些物体具备留痕条件,具备留痕(手印)条件的物体是寻找的重点。
2.作案工具。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种类繁多,有些工具具备留下手印的条件,有些则不具备遗留条件。在各类犯罪现场,作案工具的发现率虽然比较低,但总有些嫌疑人出于各种原因,将作案工具留在现场和逃跑途中。只要发现了作案工具且其具备遗留手印的条件,就要仔细寻找。
3.抢劫、强奸中触摸过的物品。抢劫、强奸过程中,嫌疑人触摸过的被害人的纽扣、拉链、腰带和翻找触摸过的皮包、钱夹、化妆盒、证件、纸张、人民币等物品是寻找手印的重点。
(三)从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物品上发现手印
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上的物品,主要指在犯罪前后,在预伏、实施等场所中所留下的犯罪工具、凶器及其他随身物品,如纸张、吃剩的物品、烟头、证件、钱夹、皮包、赃物和残留衣物等。这些物品要么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不经意留下的随身携带物,要么是其在作案前后,处于一种不警惕状态而留下的,因此,极有可能在这些物品上发现手印。
从杀人现场转移到移尸现场的物品,例如,被害人尸体,被害人携带的物品和尸体、尸块的包裹物,也是寻找手印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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