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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勘验方法提取痕迹物证的优化探讨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现场进行记录之后,即可进行动态勘验。在进行动态勘验时,勘验人员应戴上手套,以防止将自己的手印等遗留在被勘验的客体物上,干扰勘验的顺利进行。动态勘验,往往以最终提取某个具体痕迹、物证为终结。对杀人案件现场的尸体进行勘验也与上述步骤相同。在个体动态勘验中,检验各种易见痕迹,发现不明显的痕迹和微量物质,应以配光观察为主,也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显现。

在对现场进行记录之后,即可进行动态勘验。在进行动态勘验时,勘验人员应戴上手套,以防止将自己的手印等遗留在被勘验的客体物上,干扰勘验的顺利进行。在触动现场客体物时,应从一般人不习惯或不常触摸的部位入手,千万不能触碰客体物上的痕迹,以防破坏、“污染”,避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动态勘验,往往以最终提取某个具体痕迹、物证为终结。因此,在勘验时,除应注重对提取方法进行研究和确定外,还应准备好与物证收集、包装、保管的要求相一致的各种包装物、提取工具等。

在具体进行动态勘验时,可以对物体的具体位置进行变动,并可按由低到高,由外到内,由表及里的顺序,对被勘验客体物进行分层次的勘验、检查。例如,对疑为“盗口”的门窗进行勘查时,应先对门、窗的开启状态等进行记录、拍照,以固定其原始状况。然后,观察、发现、记录和提取门、窗外围地面、墙壁上的足迹、蹬踏痕迹及其他痕迹、物品,紧接着应注意对门、窗的被破坏部位进行观察、研究,寻找破坏工具的痕迹、手印和其他相关附着物,研究破坏方法,提取相关痕迹、物证;最后,打开门、窗,进一步寻找门窗内侧及相邻墙壁、地面上是否存在相应的痕迹及其他微量物质。

对杀人案件现场的尸体进行勘验也与上述步骤相同。首先对尸体在现场所处的位置、姿势、状态、覆盖物,尸体的外表及其与周围的血迹、足迹、凶器及其他痕迹、物品的位置关系进行固定。在法医未到场的情况下,对尸体的勘验仅限于对外表的观察。在此基础上,可揭开覆盖物,对死者的衣着进行逐层检查。要注意观察衣服上的破口与尸体受伤部位的关系,观察衣着的状态,衣服上是否粘附有血迹或其他附着物,衣着有无撕裂、破损,纽扣的状况如何,察看衣裤口袋里有何种物品。对每层衣服解开前的状态和发现的以上情况应进行详细的记录。脱下衣服后,对衣服上的褶皱等情况,须详细记录褶皱的方向、形态及褶皱上的各种附着物。最后,可对尸体外表上反映的损伤形状、尸冷、尸僵、尸斑、尸体腐败状况等进行观察和记录。如法医在场,可在法医的主持下进行尸体解剖检验,以进一步查明体内的损伤及各种变化。

在个体动态勘验中,检验各种易见痕迹,发现不明显的痕迹和微量物质,应以配光观察为主,也可以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显现。在提取时,应以照相为主,制模为辅。(www.xing528.com)

在进行动态勘验的过程中,勘验人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寻找被勘验客体。对于重点部位和重要的痕迹、物证、物品,要认真勘验、检查;对于非重点部位以及初看起来并不重要的痕迹、物品,也须高度重视;对于当时未发现而又可能存在于现场的各种潜在痕迹或微量物质,应在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活动的各种情况之后,结合各类犯罪及犯罪嫌疑人活动的规律和现场的各种具体状况,进一步进行仔细的寻找与发现。对于已经发现的各种痕迹、物证,除精心提取、仔细包装、小心运输外,还应综合现场访问及其他方面的有关情况,对其是否与犯罪有关进行认真的甄别,必要时,可通过调查、辨认、技术鉴定、现场实验等方法进行验证。

实地勘验中,应严格按照勘查的步骤进行勘查。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勘查工作的有序化、系统化,提高痕迹物证的发现率、采证率,而且有利于案情的分析、判断,是提高现场勘查质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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