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访问对象中,除被害人、事主外,有相当一部分的访问对象居于证人的地位,证人在接受访问时,不同的人会持有不同的心理,不同的心理对于能否获取证言、所收集证言的真实可靠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证人陈述的心理特点
被访问对象的情况非常复杂,他们的性别、年龄、性格、文化程度、社会经历、智力条件、思想状况是各不相同的,因而对待现场访问的态度必然会有差异,有各种各样的心理状态,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十种表现:
1.憎恨犯罪的心理。大多数人的思想觉悟高,是非观念强,他们对犯罪嫌疑人的罪恶行为是憎恨的,对现场访问的态度是积极的,愿意如实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
2.隐恶扬善的心理。有的人觉悟低,是非观念淡薄,明知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也不愿说出实情,只说其好,不说其坏。
3.幸灾乐祸的心理。有的人对被害人有成见,或自认为平时表现不好的人,不是投之以同情的目光,而是抱着幸灾乐祸的思想,在接受询问时,不愿提供真实情况,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4.事不关己的心理。有的人狭隘自私,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侵害到他个人的利益,则不顾他人遭受损害,对待询问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5.怕打击报复的心理。有的人从现实生活中吸取反面教训,怕“祸从口出”,今后遭到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打击报复,采取少说为佳、明哲保身的态度。
6.怕犯诬陷罪的心理。有的人与案件没有什么牵连,确实也知道一些情况,但怕说错了犯诬陷罪,采取推脱或回避的态度。
7.碍于情面的心理。有的人与犯罪嫌疑人是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关系,或者是与他们的父母是上下级关系、老同志关系等,因而碍于情面,慑于权势,不敢如实提供情况,甚至作虚假陈述,公开进行庇护。
8.怕惹火烧身的心理。有的人曾与犯罪嫌疑人一起干过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或者无意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某种条件,帮了一些忙,或者得了犯罪嫌疑人的某些好处等,这些人虽然了解情况,但怕惹火烧身,牵连到自己,对侦查员的询问,一般不愿意吐露真实情况。(www.xing528.com)
9.顾及名誉的心理。有的人与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有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的行为,为了顾及名誉和尊严,不愿如实提供情况。
10.发泄私愤的心理。有的人与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有私仇宿怨,他们为了发泄私愤,借机进行报复,往往采取夸大事实情节的办法,加害一方,甚至编造假证据,置人于死地而后快。
(二)疏导证人心理转化的方法
上述种种心理状态,概括起来,在访问中具体表现为三种类型,即积极配合型、敷衍应付型、拒绝回避型。除第一种情形外,其余的都属于现场访问的阻力和障碍。侦查人员在对被访问对象进行正式询问之前,应当通过接触交谈和侧面调查了解,探明被询问对象的心理状态和对待询问的态度,以便采取措施对一些证人进行疏导转化工作,消除思想障碍。
1.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于憎恶犯罪的,一般无需做过多的工作,只要通过交谈确认这种心理后,即可告之访问意图,交代有关事项,进行正式询问。
2.对于那些持消极态度、与案件没有牵连的人,应当坚持正面教育,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着重向他们讲明打击犯罪嫌疑人的破坏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在同犯罪作斗争中公民应尽的义务。其次,应向他们说明如实提供情况对侦查破案的影响和侦查破案可以使更多的人免受其害的道理,从而提高他们的责任感,使他们抛弃私心杂念,积极主动地向侦查人员反映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
对于嫌疑人的亲戚朋友和犯有某种过错的人,应当揭露和批评其不良的思想行为,指明只有相信组织、实事求是地讲清问题,才有利于侦查破案,有利于划清自己的责任,才能取得政府和群众的谅解,或从轻处罚,才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态度,改正错误。
对于发泄私愤、乘机报复的人,应着重向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严肃批评其错误的想法和做法,明确地向他们讲明有意提供虚假情况陷害好人或包庇坏人,必须负法律责任,警告他们必须改正错误,实事求是地进行陈述,才是惟一正确的态度。
3.侦查员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帮助被询问人克服思想障碍。首先,侦查人员对于侦查破案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对询问工作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询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一抓到底、顽强拼搏的精神。只有如此,才能唤起对方的正义感,使态度消极的人打消顾虑,积极反映案件情况;才能使那些犯有错误、怕受牵连的人,相信案件必破是真的,促使他们放下包袱,丢掉幻想,主动讲清问题。其次,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被访问人。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对方的依赖和支持,才能形成良好的访问气氛。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进行访问时,应当尊重访问对象的人格,不能使用一些粗鲁的语言,做出一些无礼的举动。这样,不但不利于其态度向积极方面转化,反而会变得更加消极,甚至还会出现询问陷入僵局的现象。因此,无论对待什么样的访问对象,都要平等相待,不能忘记起码的礼貌,并对访问目的作简单的说明。再次,要体谅被访问人的处境和困难。侦查人员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对待被访问人,充分考虑对方的处境和困难,不要只顾自己的方便和需要。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耽误他们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在不得已要占用这些时间时,要向对方说明理由,请予合作,并尽量节省时间,有时还可和对方一起劳动,边劳动边谈情况。要主动关心被访问人的困难,只要是合理的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都努力设法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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