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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保护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控制和监管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进行现场保护时,有时会出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的紧急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群众扭送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现场发现得早,犯罪嫌疑人尚未脱逃,在保护现场的过程中,发现了重大的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紧急情况优先处理的原则,保护现场与监管犯罪嫌疑人并重。在现场保护的过程中,对于已进行监控的犯罪嫌疑人,应专人负责,提高警惕,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和防止其继续犯罪或毁灭证据。

现场保护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控制和监管

在进行现场保护时,有时会出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的紧急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群众扭送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现场发现得早,犯罪嫌疑人尚未脱逃,在保护现场的过程中,发现了重大的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紧急情况优先处理的原则,保护现场与监管犯罪嫌疑人并重。在进行监控时,如果人手不够,应立即在现场寻找可靠的人帮助保护现场,并对其进行指导,或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派人增援。

对于现场存在的已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应选择现场外的某一专门场所,由专人看管;对于已发现而尚未确证的犯罪嫌疑人,应布置专人,在对方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进行暗中监视,但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将其调离现场,防止其制造新的痕迹和观察现场的详细情况;对于已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知其姓名、外貌特征、随身携带物品的特征、逃跑方向等,且逃离现场的时间不久,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采取追缉、堵截等紧急措施,缉捕犯罪嫌疑人;对于尚未逃离现场而又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应组织警力、基层保卫组织等,就地包围,并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派员处理。

在现场保护的过程中,对于已进行监控的犯罪嫌疑人,应专人负责,提高警惕,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和防止其继续犯罪或毁灭证据。

现场保护既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现场勘查工作的基础,更是一项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和配合的群众性工作,人民群众能给现场保护以各方面的支持。因此,在现场保护中,必须贯彻依靠群众、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为此,为了更好地发挥群众参与对现场保护的作用,必须注重对群众进行现场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现场保护的重要性和一些具体的现场保护方法。做好这项工作,能使群众在犯罪发生后,不仅能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且能有效地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好现场。这种宣传、教育工作,应是基层公安保卫组织和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一项日常的重要职责。(www.xing528.com)

我们强调现场保护的群众性,并非指可以忽视现场保护的专门性。现场保护与现场勘查和案件侦查工作联系紧密,决定了现场保护的专门性。因此,在进行日常的宣传、教育中,仍应注意内外有别,防止侦查工作秘密被泄露,不给隐藏在群众中的犯罪行为人以任何窥探侦查方法、手段,提高其反侦查技能的可乘之机。在具体的宣传、教育中,对于现场保护的重要性,只谈原则,不宜过细、过于具体;对于现场保护的方法,一般只涉及在勘查之前的现场保护。

此外,现场保护还有一项任务,就是向侦查人员介绍发现案件及保护现场的情况,内容包括案件发生、发现的经过,现场的原始状态及变动情况,相关证人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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